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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商务厅是安徽省人民政府主管国内外贸易与国际经济合作的组成部门。
主要职能
安徽省商务厅是省人民政府主管国内外贸易与国际经济合作的组成部门。省商务厅的主要职能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内外贸易、外商投资、对外援助、对外投资和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全省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发展规划;研究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合作、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二)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三)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四)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五)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六)分析国际经贸形势和我省进出口状况,拟订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指导机电产品进出口工作;组织管理进出口商品配额、关税配额;指导和协调加工贸易工作。
(七)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负责境外非企业经济组织常驻我省代表机构的有关管理工作;协调国际货物运输代理;组织实施区域经贸合作,处理多双边经贸领域的有关问题。
(八)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建设工作;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依法办理涉及国家安全的进出口许可事务。
(九)牵头拟订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十)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依法实施对外贸易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及国外对我省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依法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指导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开展多双边竞争政策交流与合作。
(十一)宏观指导外商投资工作;分析研究外商投资情况,拟订外商投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管理招商引资、外商投资促进及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批和进出口工作[1];依法核准权限范围内的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别规定的重大变更事项;核准限额以上、限制投资和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其变更事项;监督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合同、章程工作。
(十二)综合协调和指导全省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有关工作;联系国家级出口加工区;负责全省口岸管理有关工作。
(十三)负责对外经济合作工作;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拟订本省人员出境就业管理的有关政策,负责牵头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依法审核、核准省内企业在境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并实施监督管理。
(十四)归口管理全省经贸外事活动,联系涉外经济商务机构;指导商贸领域内信息网络、电子商务[2]、电子政务建设;指导有关协会、学会工作。
(十五)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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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安徽省商务厅赴欧招商出“新招” ,搜狐,2018-10-10
- ↑ 政策丨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商务厅关于2018年省级电子商务进农村全覆盖奖补政策的通知 ,搜狐,2017-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