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學灝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生平
宋學灝為於乾隆三十五年(1770年)出任臺灣府彰化縣知縣。次年升任台灣府淡水撫民同知。乾隆五十一年十二月(1787年2月)再署彰化縣事,次年二月改由張貞生署。乾隆五十三年(1788年),宋學灝正式任彰化縣知縣。
參考文獻
- 劉寧顏編,《重修台灣省通志》,台北市,台灣省文獻委員會,1994年。
官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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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王執禮 |
台灣府彰化縣知縣 乾隆三十五年(1770年)上任 |
繼任: 張可傳 |
前任: 楊廷樺 |
台灣府淡水撫民同知 乾隆三十六年(1771年)上任 |
繼任: 王右弼 |
前任: 劉亨基 |
台灣府彰化縣知縣 乾隆五十一年十二月(1787年2月)署任 |
繼任: 張貞生 |
前任: 張貞生 |
台灣府彰化縣知縣 乾隆五十三年(1788年)上任 |
繼任: 周永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