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壯族自治區文化和旅遊廳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廣西壯族自治區文化和旅遊廳是廣西壯族自治區機構改革新成立的政府組成部門。
2018年11月15日,廣西壯族自治區文化和旅遊廳掛牌成立。自治區黨委常委、宣傳部部長范曉莉,自治區副主席李彬出席掛牌儀式並揭牌[1]。
機構簡介
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機構改革方案》,新組建的自治區文化和旅遊廳作為自治區政府組成部門,整合了自治區原文化廳、自治區旅遊發展委員會職責。
組建自治區文化和旅遊廳是自治區黨委、政府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統籌推動文化和旅遊融合發展的重要舉措,將着力推動文化和旅遊的深度融合,發揮「1+1>2」的功能,開創我區文化建設和旅遊發展新局面。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黨的文化工作方針政策和自治區黨委相關決策部署,研究擬訂文化和旅遊政策措施,起草文化和旅遊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
(二)統籌規劃文化事業、文化產業和旅遊業發展[2],擬訂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文化和旅遊融合發展,推進文化和旅遊體制機制改革。
(三)管理全區性重大文化活動,指導重點文化設施建設,組織自治區旅遊整體形象推廣,促進文化產業和旅遊產業對外合作和市場推廣,制定旅遊市場開發戰略並組織實施,指導、推進全域旅遊和四季旅遊。
(四)指導、管理文藝事業,指導藝術創作生產,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指導並推動全區烏蘭牧騎事業發展。
(五)負責公共文化事業發展,推進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和旅遊公共服務建設,深入實施文化惠民工程,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
(六)指導、推進文化和旅遊科技創新發展,推進文化和旅遊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建設。
(七)負責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傳承、普及、弘揚和振興。
(八)統籌規劃文化產業和旅遊產業,組織實施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挖掘、保護和利用工作,促進文化產業和旅遊產業發展。
(九)指導文化和旅遊市場發展,對文化和旅遊安全生產、市場經營進行行業監管,推進文化和旅遊行業信用體系建設,依法規範文化和旅遊市場。
(十)指導、監管全區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工作,組織查處全區性、跨區域文化、文物、出版、廣播電視、電影、旅遊等市場的違法行為,督查督辦大案要案,維護市場秩序。
(十一)指導、管理文化和旅遊對外及對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傳、推廣工作,組織大型文化和旅遊對外及對港澳台交流活動,推動內蒙古文化走出去。
(十二)管理自治區文物局。
(十三)完成自治區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視頻
廣西壯族自治區文化和旅遊廳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頭條廣西壯族自治區文化和旅遊廳掛牌成立 ,搜狐,2018-11-16
- ↑ 廣西:以改革為抓手 推動文化旅遊高質量發展,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府,2019-1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