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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汝霖(1877年-1966年8月),字润田,生于上海。清末民初的中国政治家,新交通系首领,也是20世纪初著名亲日官员之一。曹汝霖是著名的汉奸、卖国贼,他跟章宗祥、陆宗舆并称三大著名卖国贼,而曹汝霖赫然名列榜首。[1]
生平
1900年留学日本,在日本中央大学学习,曾参加译书汇编社,1904年归国,任职商部商务司,后被调入外务部。1913年被袁世凯指派为第一届参议院议员。同年8月任外交部次长。1912年9月16日,民国政府公布实施《律师暂行章程》,当时身为袁世凯首席法律顾问,外交次长的日本通曹汝霖拿到了第一号律师证,曹汝霖算是第一位中国籍中国律师。[2]
卖国贼的由来
1915年,他接受袁世凯的命令,代表政府跟日本签署了二十一条,损害中国主权。
五四学生运动的一个响亮口号是“外争国权,内惩国贼”。外争国权,即要求北洋政府拒绝在巴黎和约上签字;内惩国贼,即要求惩办政府高级官员曹汝霖和陆宗舆、章宗祥等人。当时,这三人中只有章宗祥系外交官——中国驻日本大使。已多年不任外交官的曹汝霖名列国贼之首,个中原因,在于为人诟病已久的袁世凯时代的“二十一条”,其主要经手人为时任外交部次长曹汝霖和时任驻日公使陆宗舆。
1905年11月17日,中日两国全权大使奕劻、小村寿太郎等在北京就东三省条约事宜展开谈判,袁世凯作为中方代表之一参与其中,而“日本通”曹汝霖是作为袁世凯助手身份出现的。这次谈判签订的《会议东三省事宜正约》和《附约》,其实就是将日本已暗自侵吞的利益细化与公开化。
1913年袁世凯就任大总统后,曹汝霖成了外交部次长,一屁股坐到了对日外交的火山口上。1915年1月18日,日本提交了公然印着军舰、枪炮的文件(“二十一条”)。曹汝霖在回忆录记述道:“此次会议,日本提之二十一条,议结者不满十条;而第五项辱国条件,终于拒绝而撤回。会议结果,虽不能自满,然我与陆总长已尽最大努力矣。”“世人对此交涉不究内容,以讹传讹,尽失真相。”
1915年5月9日,曹汝霖等将“二十一条”亲送日本公使馆时,曹汝霖也是“余心感凄凉,若有亲递降表之感”。[3]
1916年4月任交通总长,后兼署外交总长,并任交通银行总理。1917年1月通过西原龟三向日本兴业等银行借款500万日元,是“西原借款”之一。7月任段祺瑞内阁交通总长。1918年3月兼任财政总长,又向日本大宗借款,充作军饷。1918年秋,不惜丧失山东铁路主权,向日本再次借款。1919年初任钱能训内阁交通总长。
巴黎和会
1919年巴黎和会上,由于部分西方国家与日本事前签署了密约,故此协约国公然将山东之权益从战败的德国转移到日本,而没有取得中方的同意。凡尔赛条约之不公,触发中国人民的强烈不满,引起北京大学生在1919年5月4日到天安门示威之事件。结果,著名的五四运动正式展开,对中国国运、思想与学术发展有重大影响。
当时,出任交通总长的曹汝霖由于负责把部分权益让渡给日本,与货币局总裁陆宗舆及驻日公使章宗祥一同被称为“卖国贼”。当时其中一句著名口号是“外争主权,内惩国贼”。五四事件发生时,有学生游行到赵家楼附近,并想抓到被指卖国的曹汝霖,但曹氏躲了起来,并逃离赵家楼。他们误以为当时在曹宅的章宗祥就是曹汝霖,于是痛打了章氏一顿,并把曹宅烧掉,称为火烧赵家楼事件。后来,事件演变成大规模的罢课、罢工及罢市。6月10日,曹、陆、章三人被免职。此后曹任井陉正丰煤矿股份公司董事长。北洋政府在群众压力之下,最后正式拒绝在凡尔赛条约签字。山东问题交由华盛顿会议处理。
曹汝霖与陆宗舆、章宗祥都是浙江老乡。曹汝霖是“二十一条”谈判的参与者,被视为亲日派,所以“五·四”运动中曹氏受打击最沉重。学生激于义愤烧了曹宅,首先点火者即当年北京高等数学科四年级学生匡互生。
1920年代,由曹汝霖发起,共有20多人出资,在阜成门内白塔寺沟沿建了一所医院,取名中央医院。曹汝霖一直担任中央医院的院长、名誉院长等职,经费方面都由他筹措。
1941年日军接管了协和医院等后,一些名医如钟惠澜、周华康等纷纷被中央医院网罗过来。医院的妇产科,也在此时创建,由林巧稚主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央医院由中央人民政府接管,更名为人民医院(现在为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1949年,曹汝霖迁居台湾,后来又迁到美国。1966年,在美国底特律逝世。[1]
参考资料
- ↑ 1.0 1.1 曹汝霖卖国贼称号的由来,民国的三大卖国贼是谁. 奇趣网. 2019-04-21 [2019-08-07] (中文).
- ↑ 中国第一位律师曹汝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每日头条. 2018-06-27 [2019-02-08] (中文).
- ↑ “五四”头号“卖国贼”曹汝霖是怎样评价五四运动的?. 凤凰网. 2018-08-04 [2019-02-08] (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