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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荣勋,浙江仁和(今杭州)人,清朝官员,举人出身。沈荣勋历任江西湖口县知县、福建建宁府同知、台湾府北路理番同知、兴化府知府、江西吉安府知府等。官至直隶宣化府知府。[1]
系清乾隆四十三年台湾府北路理番同知沈荣勋给立告示
【严禁感恩社佃业混丈勒索碑记】
屹立于鳌峰山麓的紫云岩。草创于西元1662年(清.康熙元年),初甚简陋。至西元1750年(乾隆十五年)福建崇福寺僧莅寺住持,寺宇渐具规模。乾隆晚年遭遇山洪冲塌,道光初年再由士绅募款重建。其后又因水患震灾连连,咸丰、光绪至日治时代,历经五次的重建,尤以大正五年起历经六年的整修,最称工程浩大。而今日所见为民国61年所造现代化的古典宫殿庭园造景,已无从追寻福海禅师初建岩仔的韵味了。
由“紫云岩”正殿向后面走,有一座小花园,园内奇石假山、小桥流水,颇具匠心。
园中并立有乾隆43年所遗古碑一座,为庙中古物之一。在古碑中,详载中台湾拓荒的史事,颇为珍贵。
(感恩社民番业佃谕示碑:记载于乾隆四十三年(1778);现立于清水紫云岩后花园,所载说明,雍正十一年(1733),汉人即已入垦牛骂社十三庄。)
严禁感恩社佃业混丈勒索碑记:系清乾隆四十三年(西元一七七八年)台湾府北路理番同知沈荣勋给立告示,严禁感恩社番业户藉清丈勒索佃民,亦要求汉佃不得短少番租,俾益二者和睦相处,永息讼端。[2]
【碑碣原文】
特调台湾北路理番分府加五级、纪录五次、记大功二次沈,为业蒙清丈等事。 据感恩社佃民林元瑸、卢永清、曾式鸿、洪绍泽、林勋臣、杨贤、陈钻、张乃成等呈称:“切事经公必有一定之章程,法必垂永久,方杜绝后之混扰。痛瑸等共处壹拾参庄,原属感恩社番佃。自雍正十一年开垦以来,须耕斯土,与他处旷土堪垦者不同、与平洋安耕者寔异:东迫峻山,难免崩冲之虞;西界大海,寔受风飓之惨;南接沙辘番田以及朱、杨世业;北抵大甲,鸿溪波涛,淹没五谷。仅弹丸蕞尔之区,并无荒埔可垦,曷有隐匿情弊。瑸等各佃穿山凿圳,枵腹唏饥来作番佃,遵照台例,按甲八石轮纳番租,前业户蒲氏悦父子递受,数十年业佃相安。迨四十一年冬,业户、通土等因北势田亩水冲沙压,急请清丈等事,即经蒙前宪朱清釐给册,配租在案,但未蒙审讯。致虎通六拟佃权归掌握,串谋土自薄氏吧礼等朋党为奸:饮鸦宿娼,酗酒逞凶;藉事党为爪牙,逐佃横派;纵刁番为羽翼,任意苛求。从即暂处相安,逆则立见禀害。胆敢蔽埋前案,以诬匿请丈等事,诳禀天听,冀图藉索。欣际宪辕除弊如神,蒙严押通土、佃民按坵细丈,毫厘载入册薄,与前案逐一相符。奈通土不遂其欲,奸恶相济,誓必叠禀陷害,番愈为狼为虎,佃愈为鱼为肉。若不急叩审讯,发给番民印册,将来葛藤难断,舆情鼎沸。合亟相率奔号仁宪,恩准严拘审究,佃民得以奉献勒石,杜绝奸番之害,永沐铁案之惠;八方沾恩,全台戴德,甘棠兴颂。上叩”等情到分府。 据此,案照先据该社通土、业户六拟佃等具禀:王孙合等各佃田甲朦混不明,恳请清丈等情;业经按佃逐段查丈,并取通土、业户查无遗漏隐匿,甘结前来。并据前情,除拘讯发册外,合行给示勒石。为此,示仰感恩社业佃人等知悉:尔等管耕田园,业经本分府丈定甲数,立成档案,给尔业、佃垦册各一本;务须遵照,永远相安。田每甲八石、园四石,交收番租。该通土、业户,嗣后毋再生枝节,混禀庄佃隐匿,扰害农民。该佃林元瑸等务于早季收成之后,即照册完纳番租,取具业户戳记、完单执照,亦不得拖欠减少,致缺番粮。均毋自罹法网,永息讼端。各宜凛遵,毋得抗违!特示。 乾隆肆拾参年柒月 日给。 发感恩社民番业佃:侨头庄、社口庄、秀水庄、上湳庄、田簝庄、山下庄、三座庄、青埔庄、后庄、水碓庄、客庄、下湳庄、碑头庄勒石遵谕。
【碑碣释文】
本件碑记系清乾隆四十三年(西元一七七八年)台湾府北路理番同知沈荣勋给立告示,严禁感恩社番业户藉清丈勒索佃民,亦要求汉佃不得短少番租,俾益二者和睦相处,永息讼端。碑文曾收录于“中碑集成”、“明清碑碣选集”。 [3]
参考文献
- 刘宁颜编,《重修台湾省通志》,台北市,台湾省文献委员会,1994年。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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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朱景英 |
台湾府北路理番同知 乾隆四十二年(1777年)兼署 |
继任: 成履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