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地球物理暨气象局
职责
保持并发展监察系统及资讯体系,专门负责向公共及私人实体发出气象方面之恶劣天气之通告;促进并负责有关研究及人员之培训;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或国际上之社会经济[1]参与人提供服务; 促进国际关系及合作关系之发展。
澳门地球物理暨气象局的历史沿革
直至八十年代,细小的气象局,甚少参与国际事务。一九八七年,应广东省气象局及皇家香港天文台之联合邀请,首次参加珠江三角洲地区之重要天气研讨会;此后,由三地每年轮流主办。研讨会的主旨在于交流恶劣天气警报之经验,以及促进对暴雨、热带气旋或冷涌之技术探讨和研究。
一九九二年,气象局被接纳为亚太经济及社会委员会zESCAP{和世界气象组织zWMO{支助之台风委员会会员,并于两年后在本澳主办第二十七届台风会议。一九九六年,气象局正式成为世界气象组织之地区会员。除了履行义务,澳门地球物理暨气象局更积极参予世界气象组织的各种活动及主办由世界气象组织赞助之会议。
澳门地球物理暨气象局亦于一九九六年,与葡萄牙及非洲葡语国家zPALOP{之气象部门及院校,携手共创气候暨环境变化zCRIA{事务局;以便集众之力,研究气候对大气环境所引致的连锁效应。
自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日起,澳门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因此,地球物理暨气象台也改为地球物理暨气象局。在第十三届世界气象组织会员大会上通过澳门继续保留会员资格,并改为中国澳门。同样,在第三十二届台风[2]委员会会议上通过澳门继续保留会员资格,也改为中国澳门。
参考文献
- ↑ 中国古代的社会经济介绍,搜狐,2016-09-21
- ↑ 一图带你认识“台风”,搜狐,2020-0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