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得禄墓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王得禄墓,是台湾最大的墓园式古迹,也是台湾国定古迹之一。位于台湾嘉义县六脚乡双涵村,墓主为大清从一品提督太子太保衔二等子爵王得禄,墓园面积1.92公顷,王得禄为清治时期在台湾官位最高者,因此其陵寝按传统清律例建造,气势颇为恢弘;除墓地广大外,另有石虎、石羊、石马、石象、石翁仲等石象生等重要历史文物。[1] 王得禄祖籍江西,生于台湾嘉义一带,由于王得禄官阶之高,其墓规模亦显大而壮观。
历史沿革
- 王得禄墓位于今嘉义县新港乡安和村与六脚乡双涵村交界处,行政区属于嘉义县六脚乡,墓园面积共1.92公顷,所有权属王得禄后代王顺记等人所有。[2]
- 王得禄将军,字百遒,号玉峰,别号慎斋。先世原世居于江西南城,康熙末年台湾发生朱一贵事件,王得禄曾祖奇生随军渡台征剿,后殁于凤山,赐恩骑尉,其家人遂迁居诸罗沟尾庄(今嘉义县太保市)。王得禄十五岁入武庠,十七岁时林爽文起事,得禄乃投身于柴大纪麾下,随军征战,并募勇五百,屡建奇功。
- 清乾隆五十三年(1788年)十一月,大将军福康安克复诸罗,得禄从之,入大里杙追捕林爽文,事平之后,获赏戴花翎,以千总实缺用。
- 清乾隆六十年(1795年)补福建督标右营。嘉庆年间闽浙沿海海盗猖獗,尤以蔡牵、朱𣸣为首的两大集团为害最烈,劫船越货,商务阻遏。
- 得禄与邱良功两人辅佐福建水师提督李长庚搜剿,得禄亦因功而累获晋升。
- 清嘉庆十二年(1807年)李长庚追捕蔡牵于黑水外洋,中炮殉职。
- 清嘉庆十三年(1808年)春正月,诏命王得禄任福建提督,总辖闽海兵船,继续剿寇。
- 清嘉庆十四年(1809年)八月,得禄终于剿灭蔡牵于黑水洋。捷闻,诏封二等子爵,赏戴双眼花翎。之后,王得禄继续追剿其馀海寇,每有斩获,海疆因而渐趋平静。
- 清道光二年(1822年)以病乞准回籍,并捐运津米,倡修凤山县城,奉旨交部优叙。
- 清道光十二年(1832年),张丙起事,王得禄以招募乡勇平乱有功,诏加太子太保衔。乱事平定后,因嘉义城垣已毁,乃倡议重修,并捐建义仓,以备兵荒。
- 清道光二十一年(1841年)鸦片战争时,王得禄奉旨驻防澎湖以御英军。
- 同年十二月病逝于防次,享年七十有二。卒后追赠伯爵,加太子太师衔,谥果毅,赐葬。
- 王得禄之墓年久失修,墓地周围曾因排水不良而有积水现象,后经内政部及嘉义县政府民政局委托东海大学马以工教授进行规划,并于民国八十年(1991年)十二月由李政隆建筑师事务所展开维修工程,此维修工作于民国八十二年(1993)十一月完成。
- 此墓占地约1.3公顷,略成椭圆形,纵深87.5公尺,宽约43.4公尺。墓碑后筑有墓岸,两侧宝城石柱,依次立有石龙、石凤、石狮、石象等,墓埕前方立有石翁仲、石马、石羊、石虎各一。其规模略逊于赐葬之定制,因墓址矗立于广阔的平原上,故显露出雄伟壮观的气势,为台湾清领时期的名墓之一。
公告历程
- 1983年12月28日,中华民国内政部公告第一批15座一级古迹名单,王得禄墓名列其中。
- 1997年5月,《文化资产保存法》修法后,不再区分为一至三级古迹,而采用国定、直辖市定、县市定三级。王得禄墓改为国定古迹。
外部连结
视频
参考文献
- ↑ 吴汉恩等,《台湾的古迹-南台湾》,2005年,台北,远足文化。
- ↑ 国家一级古迹-王得禄墓园,新港的sto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