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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沙岬燈塔英語:Baishajia Lighthouse)是一座位於台灣桃園市觀音區觀音里新坡下的燈塔。於明治三十一年(1898年)開始興建,歷時三年完工7,三十四年(1901年)1月啟用發光。塔身為雙層磚造圓塔,太平洋戰爭時曾遭同盟國所屬的戰鬥機撞毀,戰後修復後塔高減至27.7米7。2002年由桃園縣政府文化局(今桃園市政府文化局)指定為縣定古蹟,2014年12月改為市定古蹟。2013年9月起開放一般大眾參觀[1]

地理條件

桃園市沿海包括蘆竹、大園、觀音與新屋等4個區,其海岸沙灘狹長,除具開發有許多海水浴場外,更與新竹縣、市的紅毛港、崁頭與南寮等地,共同組成北台灣漁業的重鎮。此地漁港皆具有不易淤積、港內水面平穩,與港內外屏障良好等條件。觀音區海岸平原狹窄,但處於扼守海岸線的要地,兼具軍事經濟價值,成為在此地建造燈塔的條件。

沿革

日治時期

明治二十八年(1895年)6月24日設立臨時台灣燈標建設部,歸陸軍省管轄。二十九年(1896年)3月31日設台灣總督府燈台所,管理台灣地區燈塔業務。同年設計興建白沙岬燈塔,8月遇颱風侵襲,豪雨成災,沖毀建塔基地,預定地附近地形全然改變。後於石觀音莊另選新址,但當地盜匪橫行,妨礙工事進行。至三十一年(1898年)7月11日開始動工,工程歷時三年,采士林所產石材,以船舶由淡水運至工地。三十四年(1901年)1月15日完工,采三等旋轉鏡三重蕊煤油燈燈器稜鏡與重錘均由法國進口。

明治三十五年(1902年)11月17日廢除台灣總督府燈台所,燈塔改隸台灣總督府民政部通信局。四十五年(1912年)5月4日改用石油白熱燈,光力69,000燭光。大正十三年(1924年)12月24日改為台灣總督府交通局遞信部管理。太平洋戰爭期間,一架由高射炮擊落的同盟國飛機,掉落在燈塔附近,撞毀上半截燈具[2]

戰後

1945年台灣光復,燈塔由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交通處航務管理局接收。1946年5月,鑑於大陸地區燈塔皆由海關管理,於台北關稅務司公署下設海務副巡工司駐關辦事處,負責台灣地區燈塔的管理與補給。另設燈塔工程辦事處,辦理燈塔的興建與修繕事宜。同時進行白沙岬燈塔的修復,塔高減為27.7米,形成目前的外貌。

1956年燈器改為三等旋轉透鏡電燈。1969年7月1日台北關稅務司公署拆分為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與財政部關務署台北關,撤銷海務副巡工司駐關辦事處與燈塔工程辦事處,將業務移交海關總稅務司署(今財政部關務署)海務科。2001年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舉辦台灣歷史建築百景票選,白沙岬燈塔名列47名。2002年9月2日白沙岬燈塔被指定為桃園縣定古蹟,範圍包括主塔建築日晷及周邊圍牆。2013年1月1日燈塔移交由交通部航港局管轄。9月1日起開放一般民眾參觀。

建築結構

塔身

白沙岬燈塔為磚造圓塔,塔高27.7米。塔身采雙層磚石耐震構造7,石磚間以糯米黑糖與石灰黏合,上段以石材組砌成托架,以承托鑄鐵造塔頂7。外牆敷以25比1的石灰,並加糯米和勻,呈現白色外觀。入口上具三角形門楣,兩側為方形柱,柱頭加滾邊裝飾。

白沙岬燈塔另藏有舊時的日晷與上海江南製造局所造的銅製航海鍾。

燈器

白沙岬燈塔的燈器為三等旋轉透鏡電燈,透鏡台灣島的燈塔中為最大,透鏡迴轉機使用水銀槽以齒輪轉動。光力白光1,000,000支燭光,紅光310,000支燭光。每20秒白光紅光各一閃(各亮0.23秒與暗9.77秒)。公稱光程白光25.7浬,紅光22.6浬。明弧55度~235度,75度至78度為建物遮蔽。

視頻

白沙岬燈塔 相關視頻

當燈塔遇上風暴很壯觀
太平洋戰爭_07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