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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分 |
職分
職分,漢語詞語,拼音zhí fèn,意思是職責本分,職務範圍內應盡的責任。
解釋
1、職責本分,職務範圍內應盡的責任。
2、職務;官職。
3、猶天分。
出處
三國·蜀·諸葛亮《前出師表》:「興復漢室,還於舊都,此臣之所以報先帝,而忠陛下之職分也。」
《老殘遊記》第十七回:「我的職分已盡,再不好好的辦,罪就在你了。」
梁啓超《商會議》:「凡人生於天壤,皆各有所應得之權利與所應盡之職分。」
《西遊補》第七回:「我帳中少個燒火軍士,便把這個職分賞 章邯 罷。」
冰心 《關於女人·我的朋友的母親》:「我看這仗至多打到一兩年,你是有職分的人,暫時走開也好。」
《太平廣記》卷六三引 宋 曾慥 《集仙傳·驪山姥》:「此書至人學之得其道,賢人學之得其法,凡人學之得其殃,職分不同也。」 [1][1]
參考文獻
- ↑ 促事業單位守住本分盡好職分擠出水分,新華網2019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