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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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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娶 是旧时中国传统的正式缔结婚姻的主要方式。男以娶之程序而娶,女因聘之程序而嫁。男家娶妇(男子娶妻)须向女家依礼聘娶。所谓"六礼",便是聘娶婚中的嫁娶程序,指"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和"亲迎"。"六礼备,谓之聘;六礼不备,谓之奔"。

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 聘娶婚 [1]

年代 中国古代

对象 奴隶制社会

对应 女家依礼聘娶

简介

聘娶婚自古以来是中国婚姻形式中最广泛、最持久、最正宗的婚配。最初,这种婚态表现为男方送一定的礼物、金钱给女方家里,女方若是接受了男方送的礼物,婚约就算成立。传说这种聘娶婚起始于伏羲氏,当时"以俪皮为礼",即以雌雄一对鹿皮作为婚姻的聘礼。此后,聘娶婚的内容和程序逐渐增多,除预备聘礼外,还有接待应酬媒妁,听从父母意旨,祭告祖先等形式。

如:《礼记·曲礼》"男女非有行媒,不相知名,非受币不交不亲……斋戒以告鬼神。"

《礼记·文王世子》:"娶妻必告(庙)。"

《诗经·齐风·南山》:"娶妻如之何,必告父母","娶妻如之何,匪媒不得"。

《孟子·滕文公下》:"丈夫生而愿为之有室,女子生而愿为之有家,父母之心人皆有之。不待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钻穴隙相窥,逾墙相从,则父母国人皆贱之。" 战国以后,文人们把各地的流风遗俗以及散见于前人著说中的记载收集、编撰成《六礼》,并逐渐成为统一的聘娶形式,历代流传。

參考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