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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花高速公路计画

图片来自udn

苏花高速公路计画,是台湾东部一个高速公路建设计画,因诸多争议而先后变更为“苏花公路替代道路”(“苏花替”,2008年)、“苏花公路改善计画”(“苏花改”,2010年)以及“国道东部公路苏澳花莲段”(2011年),与后来2011年动工的台9线苏花改为不同路线。

苏花高速公路原计画起自宜兰县苏澳镇的苏澳交流道(北宜高速公路苏澳交流道已预留延伸的空间),迄至花莲县吉安乡,主线双向以四线道铺设,共设置7处交流道(东澳、南澳、和平、太鲁阁、新城、花莲、吉安)、服务区三处(苏澳、南澳、崇德)、行车控制中心一处(南澳)、工务段二处(南澳、花莲)、交通控制中心一处(花莲区域交通控制中心)、工程处一处(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东区养护工程分局)、隧道十一座(总长约40公里),路线全长约85公里,桥梁总长约37公里,桥隧占全线90%,馀为路堤或路堑长约9公里,预估工期约需7~8年。虽目前因环境影响评估拍板而暂遭搁置,但仍有不少民众积极争取兴建。

缘起

苏花走廊运输系统容量不足,且花东地区往来北部地区之唯一的联外公路-苏花公路(省道台9线之一)因紧临苏花海岸(太平洋)辟建,路线蜿蜒,多急弯和陡坡,改善困难,每遇台风、豪雨即时常坍方中断,严重影响用路人之安全。为提供花东地区民众往来台北宜兰间一条全天候、安全、可靠的联外维生道路系统,中华民国政府计画兴建苏花高速公路,以保障民众生命财产安全。

该计画最初于1990年2月由李焕内阁核定之“改善交通全盘计画”中将此列为“环岛高速公路网发展计画”之一。1998年4月进行工程规划,2000年完成;环境影响说明书于2月经行政院环境保护署审查通过。2002年5月游锡堃内阁将此列入挑战2008国家发展重点计画,同意本建设计画分期分段办理;2003年纳入新十大建设第三波高速公路的子计画之一来推动,以加速建设台湾东部与北部区域间全天候快捷的运输道路。

历史

  • 1990年2月,行政院核定“改善交通全盘计画”并将本计画列为“环岛高速公路网发展计画”之一。
  • 1992年,年底交通部台湾区国道新建工程局开始进行国道苏澳花莲段和至台东花莲段的踏勘和调查。
  • 1994年,研究国道东部公路(苏澳花莲段和至台东花莲段)的可行性。
  • 1997年,陈报行政院可行性研究报告。
  • 1998年
    • 3月,行政院核定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指示先行办理苏澳花莲段工程规划。
    • 4月开始进行苏澳花莲段的的工程规划及环境影响评估
  • 2000年
    • 1月,完成工程规划。
    • 2月,苏澳花莲段的环境影响说明书经环境保护署审查通过准予开发。
  • 2002年
    • 5月,行政院将本计画纳入挑战2008国家发展重点计画。
    • 12月,行政院核定同意本建设计画分期分段办理。
  • 2003年
    • 11月,行政院将本计画纳入“新十大建设”之“第三波高速公路”的子计画之一。
    • 12月2日,九号隧道南段、三栈段及新城交流道二个标段完成招标,分别由隆大营造及日本前田建设、利德营造以32亿元、25亿元得标,先以国道公路建设管理基金支付[1]
    • 12月9日,时任中华民国总统陈水扁至花莲颁赠二等勋章给证严法师,陈水扁在对话中提到兴建苏花高要花九百亿,中央政府也是负担沉重,但现场并没有人答话,证严法师没有对苏花高兴建作出任何评论。慈济遭舆论评为缓建苏花高的推手,慈济发言人何日生提出反驳:“陈总统说九百亿好多钱,我们这边也没有人回嘴,政府应该去评估这个事情”;惟证严法师及慈济于事后亦表示反对开设苏花高。
    • 12月11日,时任花莲县县长谢深山受到慈济环团观光业者等在地团体的压力,在时任行政院院长游锡堃视察花莲航空站新航厦工程时向其表示:‘虽然他个人百分之百支持兴建,但他也听到不同的声音,因此希望在苏花高开工前先征询民意,借此了解大多数县民的意见’,希望先完成以“民意调查”做为是否兴建的参考再行决定,建请行政院暂缓兴建国道苏花高速公路。游锡堃表示基于预算成本压力、962亿总预算尚未过关及地方意见问题为由而当场宣布暂缓动工三个月,并表示如果地方重新思考后并做成决定,中央会尊重,但有一定的期限;游锡堃亦表示不论采公投或民调由地方政府自行决定,但三个月内必须有建或不建的结果,如果没有的话,中央必须面对已决标厂商的解约问题,行政院会尊重花莲县政府花莲县议会的最终意见,一旦地方决定停建,中央也会考虑停建。时任国工局长郑文隆也表示:“虽然双方还未正式签约,但合约关系已经发生,一旦工程无法在六个月内开工,政府必须中止合约,并赔偿业者备标损失,金额不是很多,所以不论是暂缓三个月或确定要解约,影响应该都不大;不过原定明年初陆续发包的其他标段,现在起作业全部暂停。”。
    • 12月19月,月初时因时任交通部次长张家祝到花莲听取民意,要求兴建案需先取得花莲县议会支持;花莲县议会于出席的二十九位议员中以二十七人支持、两人弃权,投票通过兴建苏花高;时任花莲县议长杨文值表示,会将此一决议送交花莲县政府,再转报中央;时任行政院发言人林佳龙则说,行政院等花莲县长谢深山根据县议会及地方意见所做的详细建议,“会尊重地方的意见”。
  • 2004年
    • 1月13日,花莲县政府委托三家民调中心办理的苏花高速公路兴建案民意调查显示,高达七成七民众赞成兴建。时任行政院发言人林佳龙表示,尊重地方民意,也希望地方政府继续与地方反对人士整合沟通。林佳龙表示,行政院仍在等待花莲县政府的正式评估报告,如果花莲县政府建议兴建,行政院将按照原规划内容进行[2]
    • 1月16日,花莲县政府在缓建期限内,将提议尽速兴建苏花高的公文呈报行政院,但被游内阁所属的行政院于同年3月初退回花莲县府的尽速动工公文。
    • 3月,时任行政院经济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景森、政务委员林盛丰行政院研究发展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叶俊荣,皆偏向主张苏花高不宜纳入纳入新十大建设;其中张景森于缓建期届满时向游锡堃建议继续缓建,并主张成立国道五号冲击因应小组作为评估。
    • 7月15日,行政院核定明年度新十大建设预算,总额为新台币662亿1180万元,但连接苏澳和花莲的苏花高速公路及国道四号预算却未列入[3]
  • 2005年
    • 10月,行政院依时任经建会副主委的张景森之建议,成立国道五号冲击因应小组及由时任政务委员林盛丰担任召集人,而后该期间环境差异分析专案小组五次会议都没有通过兴建苏花高。
    • 12月,苏花高速公路环境影响评估通过后取得的三年动工兴建期限即将于12月26日到期,但苏花高仍无动工迹象。花莲县议会苏花高专案小组开会决定,将于期限前动员一千二百人北上举行大规模抗争,要求行政院尽速宣布动工;监督小组表示,苏花高动工兴建最后期限即将到期,如未能于期限前动工兴建,将必须重新办理环境影响评估,对于未来是否兴建增添更大的变数。
  • 2006年
    • 11月,时任行政院长苏贞昌表示支持兴建苏花高[4],一反前一任行政院长谢长廷未编列苏花高之预算且提出以东部领航计画代替苏花高的政策。
  • 2007年
    • 时任立委田秋堇建议把兴建苏花高的预算拿去购置倾斜式列车,行车时间从台北到花莲不用两小时;且认为铁路不塞车,也减少汽车二氧化碳排放量;让台铁兼营“到府宅配”,也可以让花东的农产品快速运销到大台北地区。[5]
  • 2008年
    • 1月3日,行政院东部联合服务中心公布苏花高速公路普查结果,花莲县民九十三%支持兴建,仅有七%反对,将呈报行政院做为兴建苏花高的参考和依据[6],而时任执行长吴国栋及时任副执行长黄宪东支持兴建苏花高兴建,但另位时任副执行长赖坤成则认为应推动东台湾永续发展纲要计画取代[7]
    • 3月3日,环保署环评专案小组经过6小时讨论,倾向有条件通过苏花高环差分析与现况差异分析报告,但决议要求交通部国工局整合自2003年至今召开过的10次专案小组会议各项提问重修报告书,交通部11日将相关报告送达,环保署18日预备召开确认会议后,再送环评大会审查。此外,环保团体质疑民进党政府是为了选举赶在五二○前兴建,而时任环保署长陈重信否认并且表示说:苏花高动工没有特定时程,若环评程序过关,要不要兴建“让新政府决定较好”[8]
    • 3月7日,立法委员傅崐萁立法院质疑苏花高迟迟无法审查通过,但同位于花莲县之“和平火力发电厂扩建计画环境影响说明书”却可有条件通过,明显图利财团之嫌,14日环评委员决议,送中华民国法务部调查静待法律调查结果,在清白未获平反前,无限期搁置苏花高环评案,18日确认会议也暂停[9]
    • 4月2日,环保署举办之苏花高环评确认会议中,时任经建会副主委及环评委员的张景森表示苏花高是陈水扁总统竞选政见,行政院是基于对总统的尊重才全力推动,但其实还有很多疑虑,他以环评委员身分发表个人看法及意见认为看守内阁不宜通过环评,应退回交通部,至于未来是否兴建,“应由新政府来决定”;张景森的发言稿亦写著,指依交通部交通流量预估,兴建苏花高会造成花莲地区空气污染、交通壅塞、丧失东部成为国际观光度假区的潜力。且兴建成本暴增大幅降低经济价值,考量东部永续发展,“苏花高并非最优交通方案”;另经建会于4月1日开会谈及东部发展分年计画,做出东部交通应以“铁路为主、公路为辅”的决议,惟苏花高的开发单位国工局并未受邀,国工局才于隔天得知此决议而让时任国工局长邱琳滨傻眼,邱琳滨亦表示交通部没有收到行政院要求撤案的命令;该会议结束后,时任行政院东部联合服务中心副执行长黄宪东骂张景森不负责任及污辱了所有环评委员,时任立委林郁方批评张景森是因经建会指派才得以担任环评委员而无个人发言这回事,时任绿党秘书长潘翰声亦表示此案为政治人物在玩弄。
    • 4月25日,环评拍板,本案退回原开发单位。时任环保署长陈重信表示将决定权丢给环评委员并不正确,交通部亦回应兴建苏花高的立场从未改变,且每次都依照环评委员的要求补充资料,但都没有被环评委员参考[10]
    • 7月6日,时任行政院长刘兆玄宣布先行推动“苏花公路(危险路段)替代道路”(“苏花替”),时任交通部长毛治国表示会兴建南澳至和平路段,为省道名义但为高速公路规格,时任行政院新闻局局长史亚平也表示,此方案不是苏花高,但此替代道路将提升为高速公路的水准
  • 2009年
    • 12月24日,时任交通部路政司长祁文中说明苏花公路改善方案(苏花改),苏花改主要是针对较危险的苏澳到崇德约77公里路段改善,原路若能改善就尽量在原路改善,但部分路段受海岸线侵蚀影响,原路已无足够空间,则改以靠山区辟建短隧道改善;如果连短隧道也不易改善,则建长隧道。此外祁文中亦表示,苏花改已为未来道路升级预留空间,且有部分隧道段使用苏花高规划路线。未来若有需求,可提升为高、快速道路等级[11][12]
  • 2010年
    • 2月9日,时任总统马英九宣布年底时(约11月)若通过环境评估后将动工兴建“苏花公路(危险路段)改善计画”(“苏花改”),表示会兴建苏澳至崇德路段。
    • 10月21日,发生2010年苏花公路游览车事故,此后加速苏花改通过环评开工进度。
    • 11月,前环保署长陈重信提出苏花改应进入二阶段环评并认为环保署违法[13],但环保署反驳回应:“本案环境影响评估作业从书件制作、民众参与及环评委员会之审查,完全依照环评法相关规定,审慎且严谨进行。外界不能因加速审查就指责草率。环评专案小组经厘清各项问题,依据环评法规定,建议无须进行第二阶段环评,可予以附条件通过。”[14]。时任立委田秋堇则在环评会中引用台大地质系教授陈宏宇的意见指出,雪隧是“较规则”的褶绉地形岩层,苏花改却是“不规则”的,大部份的数据都引用过去北回铁路开挖时的数据,就像现在要动大手术,结果用的是2、30年前的病历;台湾生态工法发展基金会董事长贺陈旦则批评公路总局,因为准备时间匆忙,所以资料是混乱的 ;针对以上质疑,公路总局及时任交通部长毛治国则回应地质已充分掌握,附近亦已钻探了30年,且苏花改路线与铁路、公路及之前的苏花高位置相近,就地质变化的时间尺度而言,过去搜集的这些资料已足以判断苏花改的地质。[15][16]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