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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银行(威利:bod ljongs dngul khang;英语:Bank of Tibet)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家股份制商业银行。2011年12月17日,西藏银行获得金融许可证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成为西藏第一家地方法人银行。2012年5月22日,西藏银行正式在拉萨营业,募集股本15亿元人民币。
组建历程
据银监会消息,在热烈庆祝西藏和平解放60周年之际,日前中国银监会正式批准筹建西藏银行,圆了西藏人民的百年金融梦想。筹建的西藏银行是西藏自治区首家地方法人银行机构,也是自治区成立的第一家股份制商业银行。筹建西藏银行是银监会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西藏发展的意见要求的具体体现,将有利于加大金融支持西藏发展的力度,进一步丰富和完善藏区金融市场,对西藏自治区经济发展发挥积极促进作用。
在此之前,西藏自治区仅有工行、农行、中行、建行和邮政储蓄银行等5家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且大部分集中在地(市)以上,县以下金融体系发育不完全,金融机构数量少,金融服务品种十分有限。中央召开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明确提出“帮助西藏组建地方性商业银行”的目标。为此,中国银监会和西藏自治区党委、政府组织力量对组建西藏银行问题进行了反复调研和充分论证。目前,筹建机构的股权设置、设立方式、总体定位、治理体制等相关工作已经完成,近日中国银监会正式批复同意筹建西藏银行,西藏银行将在完成筹建工作后按有关规定正式开业。
西藏银行以新发起的方式设立,初定募集股本15亿元人民币,注册地为西藏自治区首府拉萨市,由西藏自治区政府、国内知名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区内外优质企业等15家单位共同出资组建。为保证新机构规范运营、健康发展,中国银监会和西藏自治区政府协调引进交通银行作为战略投资者,帮助其按照现代商业银行的制度建立公司治理结构和经营模式,并在人力资源、IT技术、风险控制、产品开发等方面提供全方位支持。
中国银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按照“高标准、高起点、严要求”组建的西藏银行将有利于完善西藏金融服务体系,充分发挥金融对经济的调节、支持和引导作用;有利于优化信贷资源配置,加快培育具有西藏特色和比较优势的战略产业;有利于进一步促进县域和农牧区经济发展,改进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西藏银行将继续坚持商业化运作并兼顾社会效益,加大对藏区就业、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及环境保护等薄弱环节的金融支持,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西藏经济金融健康发展。
2011年10月15日下午,西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签约仪式在拉萨举行[1],标志着西藏银行进入了开业前的冲刺阶段。这也标志着经过严格审查和考核之后,从60多家候选股东中最终确定的15家西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正式成为西藏银行的股东。
正式开业
2012年5月22日,西藏自治区第一家地方法人银行——西藏银行正式开业[2],西藏银行也是西藏成立的首家股份制商业银行。
为保证新机构规范运营、健康发展,中国银监会和西藏自治区政府协调引进交通银行作为战略投资者,帮助其按照现代商业银行的制度建立公司治理结构和经营模式,并提供全方位支持。
西藏银行成立后,将配合国家推进西藏跨越式发展的战略部署,坚持服务于西藏特色经济、建立以中小企业、广大农牧民及城乡居民为主导的目标客户市场,立足西藏、服务西藏,为西藏人民和藏区特色经济发展提供优质金融服务。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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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15家西藏银行发起人签约,央视网,2011-10-17
- ↑ 西藏首家地方银行正式开业 结束无地方银行历史,网易新闻,2012-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