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貞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謝貞,字元正,生於梁武帝中大通六年(534年),陳郡陽夏今河南太康人。七歲時,祖母阮氏患病不能飲食,貞亦不食,親族莫不奇之。
- 太建十四年(582年),陳後主即位,命謝貞為南平王友,掌管記室府事。
- 至德三年(585年),加封招遠將軍名號、掌管宮中管室。大部分文集,正值亂事之秋而沒有保存下來。
人物專題
基本信息
姓名 謝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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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號 字元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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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漢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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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職 招遠將軍名號、掌管宮中管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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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地 建康(今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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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時間 53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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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世時間 58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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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處時代 南北朝 梁、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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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作品 《春日閒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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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生平
天才孝子
謝貞幼年聰慧敏捷,性情純厚。祖母阮氏起先為風眩病所苦,每每發作便一二日不能飲食,謝貞當時才七歲,祖母不食,他也不食,歷來如此,親族都覺得他與眾不同。母親王氏,給謝貞講《論語》、《孝經》,他讀完便誦。八歲時,曾寫《春日閒居》五言詩,從舅尚書王筠覺得他的詩賦有美好情趣,對他的雙親說:「此兒將來可成大器,至如『風定花猶落』,可以和惠連媲美。」自此那些名流望輩都知道他。十三歲時,謝貞略通《五經》大意,尤其熟悉《左氏傳》,又擅長草隸蟲篆。
十四歲時,父親離世,他頓首痛哭,數次哭得死去活來。當初,其父謝藺居母阮氏喪期,茶水不進泣血而卒,家人賓客都擔心謝貞又如此,叔父謝洽、族兄謝皓便去華嚴寺,請長爪禪師為謝貞講道,又對謝貞說:「孝子既然無兄弟,極需自愛,如若因哀傷過度而亡,誰來侍養母親呢?」以後謝貞才進少許粥。
侯景之亂
- 太清二年(548年),遭逢侯景之亂,謝氏家族親屬散亡。太清三年(549年),謝貞在江陵落入西魏宇文氏之手,族兄謝皓逃難到番禺(今廣東廣州);謝貞的母親王氏出家於宣明寺。太平二年(557年),陳霸先建立南陳王朝,謝皓返回故鄉始寧(今浙江上虞),侍奉謝貞的母親,前後將近二十年。
回歸故國
- 謝貞在北周,曾經侍奉周武帝的弟弟趙王宇文招讀書,宇文招對他很好。但是,宇文招聽說他獨自一人時,經常暗暗哭泣。私下一打聽,才知道謝貞的母親遠在江南,他一直在思念母親。於是對他說:「我如果能有機會,一定讓你返回故鄉!」一直等了好多年,陳宣帝太建五年(573年),宇文招有了一個機會,面奏周武帝,懇請釋放謝貞返回江南故鄉。周武帝被謝貞的愛國感情和宇文招的仁愛思想所感動,就讓謝貞跟隨南陳使者杜子暉回到江南。
潔身自好
- 大建五年(573),謝貞才回朝,任智武府外兵參軍事,旋陳書即遷任尚書駕部郎中,不久遷任侍郎。太建六年(574年),始興王陳叔陵任揚州刺史時,召引祠部侍郎阮卓為記室,徵辟謝貞為主簿,謝貞不得已才出任。不久遷任府錄事參軍,兼丹丞。謝貞猜度叔陵有謀反之心,便與阮卓一同主動與叔陵王疏遠,每有陪宴,都稱病推辭。
- 太建十四年正月(582年2月),陳宣帝駕崩,陳叔陵發動政變企圖篡位,失敗被殺,府僚多因受牽連而被拘捕,唯獨謝貞和阮卓因為不參與陰謀,沒有獲罪。
文采驚人
- 太建十四年(582年),陳後主即位,詔令謝貞入掌中宮管記,遷任南平王友,加任招遠將軍,掌管記室事務。府長史汝南周確新任都官尚書,請謝貞寫讓官表,後主御覽覺得此表文筆不同尋常。曾在宴席上問周確說:「卿表自己寫的嗎?」周確回答說:「臣表為謝貞所作。」後主便敕令舍人施文慶說:「謝貞在王府,沒有俸祿秩位,可賜米百石。」
- 至德三年(585年),因母親去世離職,沒過多久,敕令起身回府,又加任招遠將軍,掌記室。謝貞累次啟請堅決推辭,敕令答曰:「覽你奏表,你的心情我已知曉,雖然你內心傷痛,然而選拔官吏必因才施用,按禮法也有權且奪情除服之理。可整裝立即回府。」
與世長辭
- 謝貞因哀毀過度身體瘦弱不堪,最終沒能回到官府。當時尚書右丞徐祚、尚書左丞沈客卿一同來探視謝貞。見謝貞骨瘦如柴,徐祚等人愴然嘆息,徐祚規勸他說:「賢弟年歲已高,禮有常制,暫時應該節哀自保。」謝貞更是感傷悲痛,氣斷良久,徐、沈二人痛哭,不能自禁,憂鬱不言而出。徐祚對沈客卿說:「的確,孝門出孝子。」沈客卿說:「謝公家傳至孝,士大夫誰不仰望,此次恐怕不能起用,怎麼辦?」
- 吏部尚書吳興姚察與謝貞友情深厚,到了謝貞病重,姚察親自探視,問及後事,謝貞說:「孤子遭遇不幸,將追隨父親入地下。同族兄弟之子謝凱等人剛剛自立,已上疏託付朝廷,這就不需再仰承厚德,勞您費事。說不定今天明天就不省人事,過不了多久,就要和你們永別。幼子今年才六歲,名靖,字依仁,感情所牽不能忘懷,冒昧相托。」當夜離世,終年五十二歲,敕令賜米一百斛、布三十匹,以辦喪事。
- 陳後主問姚察說:「謝貞有何親屬?」姚察便啟稟說:「謝貞有一子才六歲。」馬上敕令長期供給衣糧。
- 當初,謝貞病重,遺書告族子謝凱說:「吾年少時遭逢不幸,十四歲喪父,十六歲適逢太清之禍,流離他國二十多年。呼天搶地,感動了天地,得以還家侍候,守先人墳墓,我已很滿足了,不想朝廷提拔我不才之人,累次升遷了高位,縱然一死無以為報,今逢居喪,朝夕不保,即將撒手歸陰,沒有太多牽掛,氣絕之後如果置棄草野之中,照僧家屍陀林法(類似於藏傳佛教的天葬),是我所希望的,只怕你們不贊成我的做法。可用薄板藏身,放進靈車,蓋上葦席,挖坑穴掩埋。又我終身少兄弟,無其他子孫,靖兒年幼小,不懂人情事故,只需三月之內擺小床,放些香水,以盡你們兄弟之間的和睦之情,立即撤除,無益之事不要做。」
史籍記載
- 《陳書·卷三十二 列傳第二十六》[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