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賀敬之(1924年-),山東嶧縣人,中國詩人、劇作家,曾任中宣部副部長,文化部副部長、代部長,中國藝術研究院院長。
生平
賀敬之是山東省嶧縣賀窯村人。少年時在嶧縣北洛村私立小學就讀。1937年,考入不要學費的滋陽簡易農村師範學習,隨即抗戰爆發,簡師南遷,學校決定一些年齡小的學生返鄉,賀敬之被迫退學回家。1938年,與同學5人結伴赴大後方求學,就讀於均縣的國立湖北中學。不久武漢會戰失敗,1938年底隨學校步行經過陝南來到了四川梓潼的國立第六中學一分校(現羅江中學)就讀。
1940年4月與4名同學結伴,從四川赴延安。入讀延安自然科學院中學部,不久考入魯迅藝術學院文學系,1942年畢業,在在魯藝文工團創作組工作。1943年到1944年,為秧歌隊寫歌詞,擔任秧歌劇的文字執筆,也單獨寫了一些秧歌劇。傳唱至今的有賀敬之作詞馬可作曲的歌曲《南泥灣》,創作於1943年的歌曲《翻身道情》等。1944年下半年開始創作民族歌劇《白毛女》,負責劇本寫作。
抗戰結束後,赴華北工作。1947年,參加青滄保北戰役,立功受獎。1948年在河北正定的華北聯合大學文藝學院華北文藝工作團任戲劇隊副隊長兼創作組組長。
1949年5月,以代表身份參加中華全國第一次青年代表大會。參加第一次全國文學藝術工作者代表大會,被選為中國戲劇工作者協會理事和中國文學工作者協會理事。
新中國建國後,養病期間在中央戲劇學院創作室任副主任。《人民日報》文藝部副主任。兼職《劇本》月刊、《詩刊》編委,中國戲劇家協會書記處書記等。
1956年3月,賀敬之回延安參加西北5省青年工人造林大會,創作了著名抒情詩《回延安》[1]。
1977年被任命為文化部副部長。1980年2月,兼任中宣部文藝局局長。1980年8月,離開文化部,就任中宣部副部長,至1987年離任。1989年,任文化部代部長。1992年10月,因病離職。
中共第十二屆、十三屆中央委員,第七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第八屆全國政協常務委員。
著作
有詩集《放歌集》、《賀敬之詩選》、《回延安》、《雷鋒之歌》、《中國的十月》[2]。
視頻
賀敬之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賀敬之詩歌《回延安》創作及發表始末,觀察者,2015-02-27
- ↑ 放聲歌唱——賀敬之詩歌藝術賞析,中國詩歌網,2016-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