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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大學圖書館由原鄭州大學圖書館、原鄭州工業大學圖書館、原河南醫科大學圖書館合併組建而成,現擁有一個中心館和三個分館,總建築面積達8.4萬平方米。。圖書館擁有書庫和閱覽室30餘個,閱覽座位近7000個,每周開館時間達108.5小時,網絡[1]服務每日24小時不間斷。

基本介紹

鄭州大學圖書館由原鄭州大學圖書館、原鄭州工業大學圖書館、原河南醫科大學圖書館合併組建而成,現擁有一個中心館和三個分館,總建築面積達 8.4萬平方米。中國圖書館學會大學生閱讀委員會和河南省高校圖書情報工作委員會秘書處掛靠在本館,並且設有Calis河南省文獻信息服務中心和河南省高等教育文獻保障體系(Halis)的管理中心,擁有鄭州大學科學技術信息研究所和鄭州大學《周易》與古代文獻研究所。

館藏實力

圖書館文獻信息資源豐富,擁有各類資源1198.6萬餘冊,其中紙本館藏514.6萬冊,電子圖書684萬冊(含學位論文),中外文數據庫160餘個,中外文電子期刊4萬餘種。圖書館擁有書庫和閱覽室30餘個,閱覽座位近7000個,每周開館時間達108.5小時,網絡服務每日24小時不間斷。

圖書館服務功能完備,擁有多種現代化的服務手段,可為讀者提供書刊借閱、館藏書目查詢、通借通還、座位預約、研討間預約、多媒體閱覽、電子資源檢索、參考諮詢、館際互借、文獻傳遞、科技查新、查收查引、讀者培訓等多類型、多層次的服務,並為各類讀者開設文獻信息檢索課程,與我校信息管理學院聯合培養圖書館學[2]碩士研究生。

圖書館設有教育部綜合類「科技查新工作站」(Z12),充分利用我校圖書館的文獻信息資源、人力資源與設備資源的優勢,在科研立項、成果評審、申報獎勵、博士研究生論文開結題和專利申請等方面為我校乃至於全國高校和河南省經濟建設、科技創新提供優質的科技查新、信息諮詢服務。

實用信息

入館須知

1、讀者憑本人有效校園卡或借閱證入館;校外讀者需辦理相關手續入館。所有讀者必須出示證件,刷證入館,攜證出館,配合管理人員的檢查。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刷證進館。

2、着裝整齊端莊,不穿拖鞋入館,舉止文明,禮貌待人。

3、保持圖書館安靜、整潔,禁止在館內喧譁、朗讀或大聲接打電話;禁止攜帶任何食品進入圖書館;禁止隨地吐痰,亂扔廢棄物,廢棄物及時放入垃圾桶。

4、遵守並維護館內秩序,不用物品搶占閱覽座位,禁止占用存包櫃存放各種物品,不得隨意挪動閱覽桌椅。

5、愛護書刊、設備和一切公共財物。嚴禁隨意塗抹刻畫、撕毀和惡意破壞;使用帶燈閱覽桌椅應做到人走燈滅。

6、館藏圖書、期刊出館均需辦理借閱手續。禁止攜帶未辦理借閱手續的圖書、期刊出館;出入圖書館通道時,如遇監測器報警,請自覺配合管理人員的檢查。

7、有安全防範意識,貴重物品應隨身攜帶,防止遺失或被竊。

8、圖書館是重點防火單位,嚴禁在館內任何地方吸煙、用火,禁止攜帶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品入館。

9、未經本館辦公室許可,禁止在館內張貼或散發廣告及其他宣傳品,或使用個人攜帶的設備進行攝像、攝影及其他活動。

10、自覺遵守本館的各項規章制度,支持工作人員按章辦事。對違反上述規定的讀者,任何人都有權批評和制止其行為。對情節嚴重者,圖書館保留處罰權。

借閱規則

借閱證管理辦法

圖書館借閱證包括:有效的鄭州大學校園卡、圖書館發放的有效期限內的各類借閱證。證卡辦理在二樓西南角辦證處2001房間,辦公時間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一、借閱證的辦理

1、鄭州大學事業編制及人事代理編制的教職工和學校按照「國家普通高校招生任務」招收的本專科生、研究生,憑學校發放的本人校園卡即可到圖書館借閱圖書。

2、留學生等國際學生的校園卡只能進入圖書館閱覽,無法借閱圖書。如需借閱的留學生,需要由國際教育學院集體申報到圖書館,經批准後,交付規定的押金辦理借閱手續。

3、高新區等校外讀者,須經高新區管委會集體申報到圖書館,經批准後,交付規定的押金辦理借閱手續。

二、借閱證的使用

1、有效的借閱證是讀者進入圖書館以及在館內借閱文獻,進行學習活動的憑證,讀者進入圖書館時應隨身攜帶,按規定使用,並自覺接受工作人員的檢查。

2、借閱證只限本人使用,不得抵押、轉借。借用或冒用他人借書證,一經發現即扣留該證,並區別不同情況處以停借處罰。

3、如有惡意使用他人借閱證者(如偷、撿別人借閱證使用),將給予嚴肅處理,暫停其借閱權六個月以上,直至最終取消其借閱權,並通報有關單位。

4、借書證只可在有效期內使用,過期失效。

5、各類讀者利用圖書館的權限可見讀者借閱權限表。

三、借閱證的掛失及補辦

1、校園卡丟失,可按校園卡管理室的有關規定辦理掛失;圖書館發放的借閱證丟失,可以憑有效證件到圖書館辦證處辦理臨時掛失。掛失前所有被借圖書由借書證所屬人承擔責任。

2、校園卡丟失後應到校園卡管理辦公室補辦;圖書館發放的借閱證可憑本人有效證件到圖書館證卡服務處補辦,同時需交納一定的手續費。

四、退證及離校

1、讀者離開學校前(包括畢業離校、工作調動、休學、退學、離職、進修結業等)須將所借圖書全部歸還,併到辦證處辦理註銷手續,方可辦理離校手續。

2、讀者離校時如不按規定到圖書館辦理還書退證手續,由主管單位或擔保人負責追回圖書或承擔賠償。

註:

1、讀者在各校區圖書館享有同樣的借閱權。

2、已借圖書在應還日期之前可以續借1次,讀者可以在圖書館內自助機上進行續借操作,或登錄圖書館網站上、移動圖書館上「我的圖書館」進行續借。續借日期從續借當天算起。

3、若某種圖書可借複本已全部借出,讀者可直接在網上申請1本圖書預約請求,預約前請完善個人信息,填寫電話、郵箱,以便及時通知讀者到約定取書地點取書,逾期3次不取者, 將取消預約權限。

密集書庫借閱管理規定

1 、密集書庫實行閉架借閱的管理模式。

2 、密集書庫的書架為全自動的密集書架,為安全起見,讀者請勿自行開啟。

3 、密集書庫圖書的借還手續由讀者在本庫或二樓大廳的自助借還機上辦理。

4 、密集書庫所藏圖書超期、遺失、損壞等均按本館有關規定處理。

5 、密集書庫開放時間為周一至周五, 8:00 ——17:00 。

6 、密集書庫位於本館辦公區,請保持安靜,勿大聲喧譁。

7 、密集書庫借閱流程如下:

1)讀者借閱時,應在圖書館書目檢索系統中檢索出所需圖書館藏地點為「新密集書庫」且「在架上」,請記下該書的條碼號(通常為11位數);如未記得條碼,可進入微信公從號「鄭州大學圖書館」用手機進行查尋。

2)從二樓社會科學書庫正門(或東側)下去,至一樓東南角的密集書庫。

3)在本庫供讀者操作的電腦上,進行操作查尋,發送預借。(操作程序電腦桌上有詳細說明)

4) 由工作人員在該書庫的檢索系統中檢索出該書在本庫的具體存放位置號、 ?取書和消除館藏位置。

網上續借服務須知

1 、凡是辦理過校園卡或本館借閱證並已在網上註冊過的讀者才能辦理網上或移動圖書館續藉手續。

2 、網上續藉手續應在圖書應還日前辦理,逾期圖書不能續借。

3 、所借圖書只能續借一次,續借期30天(從辦理續借日期算起)。

4 、每冊圖書的續藉手續完成後,頁面會顯示新的還書日期。

5 、有下列情況下之一者,續借服務不能進行:

1 )該書已過期;

2 )該書已續借過一次;

3 )輸入的讀者證號和密碼不正確;

4 )有欠款或其它過期圖書。

6 、如無特殊情況,本館提供24小時網上續借服務。

7 、網上續借服務操作規程如下:

1)使用學號(證號)或註冊名在「密碼(起始密碼,2013級之後讀者為身份證後六位,之前為:1111)登錄」之後,添加「。如不知道帳號和密碼的讀者,請到二樓西南角2001房間諮詢。」點擊需要續借圖書右側的「續借」按鈕—→點擊「續借」選項;

2)點擊「借閱狀況」查詢已借圖書;

3)點擊需要續借圖書右側的「續借」按鈕;

4)查看還書日期,退出即可。

讀者借閱書刊逾期、損壞及遺失的處理規定

一、讀者所借圖書中有逾期未還的,不得再借其他的書,也不得辦理續藉手續。

二、外借圖書超過借閱期,每冊按超期罰款0.10元/日,罰款累計在圖書館系統內讀者賬戶里,圖書館不收繳超期罰款。

三、超期罰款累計超過100元(含100元)者,可以選擇以下兩種措施,停借或服務後,罰款消除。

·停借兩個月,讀者須到服務台辦理停藉手續,停借日期從辦理停藉手續開始算起。

·到圖書館服務一天。(共6個小時),具體工作詳情請諮詢所在館服務台。」

四、遺失賠償

讀者遺失圖書需在應還日期之前向圖書館服務台報告,並賠償原書。如無法賠償原書則視遺失圖書的情況按以下條款罰款。

1、丟失圖書賠償標準:

(1)賠償原書:中外文圖書全部按原書賠償(同一書名、作者、出版社,新版本需經審核通過後才可抵賠),到服務台辦理賠償手續。

(2)賠款:適用於無法賠償原書的情況,統一定價的多捲圖書的原價按整套圖書的總價計算,單獨定價的多捲圖書的原價按照單冊圖書的價格計算。

·普通圖書:按出版時間計算賠償倍率。十年以內按原價的5倍賠償;十一至十五年按原價的8倍賠償;十五至二十年按原價的10倍賠償;二十一年以上的圖書按20倍賠償。

·珍貴圖書:視具體情況估價賠償。

·期刊:當年出版的期刊,丟失一期按全年定價賠償。合定本按刊價及出版時間,參照圖書的賠償倍率計算。

五、讀者在書刊上塗抹或勾劃、污損書刊,每損壞一頁賠款0.50元。如損壞嚴重,按遺失書刊條款處理。

六、讀者撕毀書刊,應視情節輕重予以賠償。損壞嚴重者,必須賠償原書。無法賠償原書者按遺失書刊規定處理,並通報所在單位。情節嚴重者報學校從嚴處理。

七、讀者將未經辦理借閱手續的館藏書刊資料有意通過隱匿、傳遞或其它方式帶離圖書館的,視為偷盜行為,一經確認,從重處罰:按所偷盜書刊資料價格的20倍以上進行罰款(不足50元的按50元計),扣留其借閱證,暫停半年至一年借閱權,或取消其借閱權,責令寫出書面檢查備案,並視情節輕重及認錯態度好壞決定是否上報學校有關部門。

通借通還、圖書預約借閱規則

一、通借通還

為了方便讀者,提高館藏圖書利用率,中心館及三個分館對我校教職工及學生實行圖書通借通還服務,規則如下:

1、讀者持校園卡或借閱證可以借閱圖書館中心館及三個分館的圖書,中心館圖書採用自助借還方式,三個分館在流通服務台辦理借還手續。

2、讀者可以在任一分館流通服務台歸還其他分館的圖書。

二、圖書預約

為方便讀者借閱圖書館資源,鄭州大學圖書館對可已外借圖書提供預約服務(假期不開展此項服務)。讀者可直接在網上辦理圖書預約請求,規則如下:

1、讀者可以網上申請預約館藏地在所在校區館的某種可借複本已全部借出的圖書。

2、讀者無過期圖書、無欠罰款情況才可享受此功能。

3、每證每周僅可預約1冊圖書,預約的外借圖書歸還後,系統將通過讀者預留的聯繫方式通知讀者或讀者查看自己借閱狀態顯示預約書為「可借」時,可至預約過程中設定的「送書地點」服務台辦理借書手續。正式辦理借閱手續後,方才開始計算借期。

4、圖書為讀者保留一周。讀者應在「最後取書日」前(含最後取書日)到「送書地點」服務台辦理借閱手續。一旦逾期,圖書將送回原館藏地,並對讀者違規情況記錄一次,當記錄累計達到3次時,系統自動停止該讀者的預約權限。

5、若一本外借圖書有多位讀者預約,則按預約先後順序借給讀者。對於讀者已經預約的圖書,前一位讀者不可續借。

6、其他未盡事宜參照圖書館相關制度執行。

學術研究

本館建成鄭州大學文獻數據中心,數字存儲容量達390TB,為數字資源的網絡服務和海量存儲奠定基礎。移動圖書館、RFID智能管理系統、ALEPH 500圖書館集成管理系統、學術搜索與全文遞送系統(SODI)、學術資源發現與獲取綜合服務平台(啟明探索)、河南省隨書光盤系統等智能化信息管理系統的應用,使圖書館的現代化水平日益提高,服務內容不斷拓展。

視頻

鄭州大學圖書館 相關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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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