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健才
郑健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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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资料 |
性别 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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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生平
郑健才系国防研究院毕业。1951年台湾之人事行政人员考试及1954年之司法官考试均以第一名的成绩及格,考取后者以后入司法官训练所第1期受训;1956年结训后,历任地方法院、高等法院及最高法院推事(法官)、庭长等职,期间曾一度转任司法行政部人事处处长一职,并担任司法院法规委员会委员、律师惩戒覆议委员会委员及其他诸多委员会委员等职务。1985年,与张承韬二人以最高法院庭长之职转任中华民国第五届大法官,创下先例;1994年任满离职。2004年,曾被亲民党推荐为三一九枪击事件真相调查特别委员会委员。
在学术方面,郑健才亦曾于大学兼授法律系课程。与已故的司法院大法官杨建华 、最高法院院长王甲乙于司法官训练所同期受训,又同为苦学典范,三人合著有《民事诉讼法新论》一书,而博得三鼎甲、三剑客的美名。
媒体报导[1]
司法官训练所第一期结业的前大法官郑健才,本月7日以92岁高龄逝世于台北新光医院,郑健才历任最高法院庭长、法务部(原名司法行政部)主任秘书、人事处长等要职,公馀在文化大学法律系等校教授民、刑法等课程,授业学生遍及法界、学界等各行各业。
郑健才最为人称道的是,他与已故最高法院院长王甲乙、已故大法官杨建华等三人都自司法官训练所第一期结业,郑是福建人、王是台湾人、杨是浙江人,三人皆自基层苦读出身,毕业成绩囊括前三名,法界誉为“苦学三鼎甲”,三人公馀合著“民事诉讼法新论”一书,被认为是民诉法的经典教科书。
法界公认郑健才等人品格好、能力强,但三人无“文人相轻”情结与族群意识,彼此结为异姓好友,两岸开放探亲后,杨建华返回浙江老家时,甚至告诉母亲,他在台湾有两位“异姓兄弟”,说的就是郑健才和王甲乙,三人中,杨建华最早病逝,其次是王甲乙,现在郑健才也走完法学和人生的最后一里路,三人留给后世传颂不绝的好法官典范。
参考资料
- ↑ “法学三鼎甲”齐谢幕 郑健才走完最后一里路. 《参见自由时报》. 2017-01-25 11:17.
- 《大法官释宪史料》,司法院编,199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