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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甘英(1921年4月-),汉族,广东梅县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全国妇联第四、第五届副主席。
基本内容
黄甘英是全国妇联第四、第五届副主席。小学文化水平,广东梅县人,生于北平。 1935年参加"一二、九“学生运动”[1],1936年参加了中华民族解放先锋队。1937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38年到冀南抗日根据地,在威县任县委宣传部长、县委妇委书记,后在垂阳县任学运部长。1943年调回北平做上层人士和知识分子的工作。
1948年下半年调平山县中央妇委工作。1949年4月全国妇联的机构成立,先后任组织部科长、副部长,城市工作部副部长,1954年1月至1956年5月任全国妇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1956年5月至1957年10月任全国妇联国际部副部长。1957年10月起任全国妇联国际联络部部长。
1961年5月至“文化大革命”初期任全国妇联书记处书记。"文化大革命"中,受到残酷迫害,被关押在秦城监狱达8年之久。她敢于同“四人帮”进行斗争,始终坚持实事求是。中央为 她平反后继续在全国妇联工作,曾任领导小组副组长,当选为第四、第五届全国妇联副主席、党组副书记。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被选为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中共第十二届候补中央委员。
她从事国际妇女工作30余年[2],出访过40多个国家,率团参加过世界妇女和平大会等十多次重要的国际妇女会议,并且代表中国妇联担任联合国妇女地位委员中的中国委员和国际和平年中国组织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是第三、五届全国人大代表,第五、第七、第八届全国政协常委。曾任全国妇联活动委员会主任,中国人民保卫儿童全国委员会副主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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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1935年12月9日 “一二·九”运动,中国网, 2009-12-08
- ↑ 96岁黄甘英:身体力行传播正能量,天津市妇女联合会,2016-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