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窈窕淑女」再探 (陳民鎮)
作品欣賞
「窈窕淑女」再探
《關雎》是今本《詩經》的第一篇,其中的「窈窕淑女,君子好逑」一句可謂婦孺皆知。關於「窈窕」一詞的含義,毛《傳》解作「幽閒也」。《楚辭·九歌·山鬼》亦有「子慕予兮善窈窕」一語,王逸注云:「窈窕,好貌。」此外,有人將「窈」「窕」分開訓釋,如揚雄《方言》卷二:「美狀為窕,……美心為窈。」陸德明《經典釋文》引王肅之說:「善心曰窈,善容曰窕。」今人多以「窈窕」為不可拆分的連綿詞(聯綿詞)。但隨着安大簡《詩經》的問世,又出現「窈窕」本作「要(腰)翟(嬥)」、意為細而長的腰身的新說,爭議再起。本文試結合新出王家嘴楚簡《詩經》以及《詩經》文例,進一步說明「窈窕」當解作連綿詞,與細腰無涉。
安大簡《詩經》與「窈窕」的新爭議
2019年,《安徽大學藏戰國竹簡》第一輯問世,刊布了戰國時代的《詩經·國風》寫本,引發學界廣泛關注。其中開篇的《周南·關雎》,「窈窕淑女」之「窈窕」寫作「要翟」,整理報告以及徐在國《「窈窕淑女」新解》(《漢字漢語研究》2019年第1期)均指出「要」為「腰」的初文,「翟」當讀作「嬥」(引李家浩說),並據《廣韻》引《聲類》「嬥,細腰貌」以及《荀子》《墨子》諸書中「楚王好細腰」的說法指出「窈窕」本作「要(腰)翟(嬥)」,意為細而長的腰身。
針對整理者的新解,杜澤遜在《安大簡〈詩經·關雎〉「要翟」說》(《中國典籍與文化》2020年第1期)一文中提出不同看法。他認為釋「窈窕」為「腰嬥」過於拘泥形訓之法,《毛詩》「窈窕」與安大簡《關雎》所見「要翟」、馬王堆漢墓帛書《五行》所引「茭芍」、《毛詩·小雅·大東》所見「佻佻」、《韓詩·大東》所見「嬥嬥」、《經典釋文》所引「窕窕」、《楚辭·九嘆》王逸注所引「苕苕」,乃至《九歌·湘君》所見「要眇」、張衡《西京賦》所見「要紹」、張衡《南都賦》所見「偠紹」、《廣韻》所見「騕褭」,均為音近義同、形容姣好之貌的連綿詞,「要翟」不過為一組連綿詞各種字形之一種。
孫可寒《安大簡〈詩經〉「要翟」訓釋補議》(《現代語文》2021年第3期)一文雖然認同「窈窕」為連綿詞,但仍從「窈」「窕」二字從「穴」的字形出發推測其本義。從出土文獻看,「窈窕」一詞最初並不以「窈」「窕」二字記錄,基於「窈」「窕」字形的推測頗為可疑。不過該文有一點值得重視,即通過徵引《詩經·衛風·碩人》「碩人其頎」等文獻,指出先秦以女子高大健壯為美,將「窈窕」釋為「細腰」不符合當時的審美觀念。
在此之前,王化平在安大簡《詩經》讀書班上已經引《陳風·澤陂》「有美一人,碩大且儼」指出將「窈窕」理解為細而長的腰身與先秦的審美觀念不符(《安大簡〈詩經〉討論紀要(2019.9.22—25)》,西南大學漢語言文獻研究所網站,2019年10月3日)。此外,有多位學者在安大簡《詩經》讀書班上強調「窈窕」當為連綿詞的觀點。
本文亦認同「窈窕」為連綿詞。一般認為,連綿詞雖然有兩個音節,但只有一個語素,不能拆解。王念孫在《讀書雜誌·漢書十六》中便指出:「凡連語之字,皆上下同義,不可分訓。」王國維《聯綿字之研究》稱:「聯綿字,合二字以成一語,其實猶一字也。」因此,前面提到的揚雄、王肅等人將「窈」「窕」分而釋之的說法難以成立。連綿詞的單個音節通常沒有特定含義,因此可以用不同的字記錄。如「窈窕」,又可寫作杜澤遜已經指出的「要紹」「偠紹」「要翟」「茭芍」等,以及杜氏所未提及的「夭紹」「懮受」「窈糾」(見《詩經·陳風·月出》)。因此,如若拘泥於字形或形訓,如姚際恆所主張的「窈」「窕」字從「穴」,猶後世言深閨之意(《詩經通論》),恐不得其實。連綿詞或雙聲,或疊韻,或雙聲疊韻。「窈」為影母幽部字,「窕」為定母宵部字,二者聲紐不同,韻部幽宵旁轉,屬於疊韻連綿詞。
杜澤遜認為「佻佻」「嬥嬥」「苕苕」「窕窕」等也是「窈窕」的記錄形式。不過「窈」「窕」讀音有別,「佻佻」「嬥嬥」「苕苕」「窕窕」等詞均未涉及「窈」之音,它們應屬於與「窈窕」音義相近的疊音詞,而不能直接等同於「窈窕」。《廣雅·釋訓》:「嬥嬥,好也。」「嬥嬥」與「窈窕」一樣,均訓「好」,可用於形容女子或男子。
王家嘴楚簡《詩經》的新線索
繼安大簡之後,王家嘴楚簡向世人呈現了新的《詩經》戰國抄本。2021年,在湖北荊州紀南故城(即楚國郢都)附近的王家嘴798號楚墓出土了一批楚簡,其中包括《詩經·國風》《孔子曰》以及疑似樂譜,墓葬年代為戰國晚期早段。最近發掘者蔣魯敬、肖玉軍在《湖北荊州王家嘴M798出土戰國楚簡〈詩經〉概述》(《江漢考古》2023年第2期)(以下簡稱《概述》)一文中初步介紹了這批材料,該文提及今本《毛詩·關雎》「窈窕淑女」的「窈」「窕」,在王家嘴楚簡中分別寫作「要」和從「止」從「要」之字(承作者蔣魯敬先生見告,《概述》一文印刷有誤,誤將二字次序顛倒)。這一信息,有助於我們進一步理解「窈窕」一詞。
在安大簡《詩經》中,「窈窕」一詞寫作「要翟」。「幼」以及從「幼」得聲的「窈」為影母幽部字,與「要」(影母宵部)聲紐相同,韻部幽宵旁轉,且在古書中有通假辭例,如《漢書·元帝紀》「窮極要眇」,顏師古註:「幼眇讀曰要妙。」《禮記·喪大記》「既祥,黝堊」,鄭玄註:「黝堊或為要期。」可見,「窈」與「要」相通並無障礙。「翟」為定母藥部字,「兆」以及從「兆」得聲的「窕」為定母宵部字,聲紐相同,韻部宵藥對轉,且在傳世文獻與出土文獻中均有不少辭例(高亨纂著,董治安整理:《古字通假會典》,齊魯書社1997年版,第805~806頁;白於藍編著:《簡帛古書通假字大系》,福建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第197頁)。可見「窕」與「翟」相通亦無問題。
再看王家嘴楚簡的「窈窕」。與「窈」對應的字寫作「要」,「要」「窈」音近可通,已如前述。至於從「止」從「要」之字,發掘者認為應是從「兆」省,「兆」「要」二字古音同屬宵部,且「兆」「要」相通(見夏家台楚簡《呂刑》),從「止」從「要」之字應是一個雙聲字。發掘者的說法可信,該字從「兆」省聲,自然可與「窕」相通。
此外,「窈窕」在馬王堆漢墓帛書《五行》所引《關雎》中作「茭芍」,「茭」為見母宵部字,「芍」為禪母宵部字,從韻部看,「茭」與「窈」、「芍」與「窕」相近;從聲紐看,「窈」之影母、「茭」之見母均為牙喉音,「窕」之定母、「芍」之禪母亦相近(周祖謨:《禪母古音讀如定母說》,《輔仁大學語文學會講演集》第2輯,1941年),「窈窕」的另一種記錄形式為「懮受」,「受」便是禪母字。「茭芍」與「窈窕」也是音近相通的關係。
可見,出土文獻所見《關雎》「窈窕」,用字各有出入,與今本《毛詩》的「窈窕」均只是音近相通的關係。即便是字詞關係已經相對穩定的西漢,馬王堆帛書還是採用了與「窈窕」字形差距甚遠的「茭芍」。這可以進一步說明「窈窕」只是一個雙音節連綿詞,不能過於坐實其前後兩個音節的含義。尤其是與安大簡同屬戰國竹簡的王家嘴楚簡,並非寫作「要翟」,可對安大簡整理者的說法進一步構成挑戰。
從《詩經》文例看「窈窕」的性質
《詩經》的文例是認識安大簡「要翟」含義的重要切入點,目前尚未見有學者從該角度予以討論。《詩經》等先秦典籍中,同一書內的篇章雖然未必成於一時,但由於文體與時代均相近,同一書之內的文例自然能大體反映同一時代、同一文體的語言習慣。
「窈窕」若依安大簡整理者解作「要(腰)翟(嬥)」,則「要(腰)」為名詞,「翟(嬥)」為形容詞。之後緊跟的「淑女」,「淑」為形容詞,修飾名詞「女」。但這種在一個四言句中表現為「名詞+形容詞+形容詞+名詞」的結構,或者說在定中複合名詞之前再添加主謂短語的結構,並不見於今本《毛詩》,這顯然是對安大簡整理者的說法不利的。
與此相對的是,「連綿詞+定中複合名詞」的四言句式在今本《毛詩》中有大量文例可供印證,如:
同在《周南·關雎》一詩中的「參差荇菜」,朱熹《詩集傳》云:「參差,長短不齊之貌。」「參差」是一個雙聲連綿詞,「荇菜」為定中複合名詞。
《召南·甘棠》中的「蔽芾甘棠」,朱熹《詩集傳》云:「蔽芾,盛貌。」「蔽芾」為雙聲疊韻連綿詞,「甘棠」為定中複合名詞。
《召南·行露》中的「厭浥行露」,毛《傳》云:「厭浥,濕意也。」「厭浥」為雙聲連綿詞,「行露」為定中複合名詞。
《邶風·凱風》中的「睍睆黃鳥」,毛《傳》云:「睍睆,好貌。」「睍睆」為雙聲疊韻連綿詞,「黃鳥」為定中複合名詞。
《大雅·抑》中的「荏染柔木」,朱熹《詩集傳》云:「荏染,柔貌。」「荏染」為雙聲連綿詞,「柔木」為定中複合名詞。
類似的文例尚有《唐風·綢繆》中的「綢繆束薪」、《小雅·采菽》中的「觱沸檻泉」等。
此外,《毛詩》還多見「疊音詞+定中複合名詞」的形式,如《周南·兔罝》「肅肅兔罝」、《周南·漢廣》「翹翹錯薪」、《小雅·桑扈》「交交桑扈」、《小雅·青蠅》「營營青蠅」、《小雅·黍苗》「芃芃黍苗」等。疊音詞與連綿詞一樣不可拆分,且以記音為主。
從安大簡《詩經》中的《關雎》《甘棠》《行露》諸篇看,上述文句的語法結構與今本《毛詩》並無不同,區別僅在於記錄連綿詞或疊音詞的字有所出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