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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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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断》是唐代品鉴、评论书法家和书法的著作,张怀瓘著。在张怀瓘的多部书法理论著作中,《书断》对后世的影响最大。分上、中、下三卷。上卷记述各种书体特点及发展源流;中、下卷以“神、妙、能”三品列历代书家传记并评论书法优劣得失,有较高的史料价值。
作者介绍
张怀瓘,书画理论家。活动于开元时,海陵(今江苏省泰州市)人。曾官鄂州司马,开元中任翰林院供奉。工书,擅长真、行、小篆、八分。著有《书议》1卷,品评真、行、章、草4体及各家的等第,并兼论各种书体的作法;《书估》1卷,评价书法的价值;《书断》3卷。此外尚著有《文字论》、《六体书论》、《论用笔十法》、《玉堂禁经》、《评书药石论》等,均为书法理论著作。又著有《画断》,是评论绘画的著作,已佚。
内容介绍
《书断》上卷叙述古文、大篆、籀文、小篆、八分、隶书、章草、行书、飞白、草书等10种书体的源流和发展概况,每体都有一篇赞,实际上是比较系统地论述字体的发展变化的历史。中卷和下卷分神、妙、能三品,每品又各以书体分论。神品25人(除各体重复外,得12人),妙品98人(除各体重复外,得39人),能品107人(除各体重复外,得35人)。
前列姓名,后为小传,传中又附录38人。各品诸小传以时代为次序,全书最后有《总评》一篇,创稿于开元甲子(公元724年),脱稿于丁卯(公元727年)。诸传征引繁博,资料丰富,自谓“不虚美,不隐恶,近乎马迁(司马迁)之书也”,可见作者撰写态度是比较严肃的。唐张彦远编辑《法书要录》,辑录这部书的全文,可见此书在唐代已得到重视。近人余绍宋《书画书录解题》谓此书征引繁博,颇多佚闻,其评论亦极有斟酌。
《书断》是一部书法品评论著,全书一共有三卷。该书初作于开元十二年(724年),成于开元十五年(727年)。所录皆古今书体及书家人名,各述其源流,定其品第记述颇详。书前总序云:“辄欲芟荑浮议,扬摧古今,拔狐疑之根,解纷孥之结。考穷乖谬,敢无隐于昔贤;探索幽微,庶不欺于玄匠。”概述了全书宗旨。上卷列古文、大篆、籀文、小篆、八分、隶书、章草、行书、飞白、草书等十种书体,分述其所本,各系之以赞,末为总论一篇,对各种书体的起源、特点和发展,以及文字与书法之关系尽行备述,从而,揭示了书法艺术的一般规律。中卷与下卷,各以能书者分神、妙、能“—品”,每品亦各以体分。共列神品二十五人(除各体重复者,得十二人),妙品九十八人(除各体重复者,得三十九人),能一百零七人(除各体重复者,得三十五人)。前列姓名,后附传记,传中附录十八人,所记周详,评论亦公,使人们能知人论世,明其品第,了解其特征和源流。书家神、妙、能“三品”之目,实由此书所创。
此书包括了书体演变和历代书:作品选评等两大部分,罗列详尽,互相比较,剖析精切,颇多创见,而自成一个完的体系。同代张彦远《法书要录》全载其文,可见,当时《书断》一书已为世人所重。
宋代书法家朱长文(1039—1098年),字伯原,吴县,今江苏苏州人,仿其体例,著有《续书断》一文,列神品三人,妙品十六人,能品六十六人,附下九人,共九十四人,继续按神、妙、能“三品”之分,评述唐宋时期各等书家之得失,以补《书断》之所缺,亦可引作参考
传世有《百川学海》本、《格致丛书》本和《说郛》本等,流传较广的是上海书画出版社《历代书法论文选》本。
书断节选
原文
晋王羲之,字逸少,旷子也。七岁善书,十二见前代《笔说》于其父枕中, 窃而读之。父曰:“尔何来窃吾所秘”羲之笑而不答。母曰:“尔看用笔法?”父见其小,恐不能秘之。语羲之曰:“待尔成人,吾授也。”羲之拜请:“今而用之,使待成人,恐蔽儿之幼令也。”父喜,遂与之。不盈期月,书便大进。
卫夫人见,语太常王策曰:“此儿必见《用笔诀》,近见其书,便有老成之智。”流涕曰:“此子必蔽吾名。”晋帝时祭北郊,更祝版,工人削之,笔入木三分。
三十三书《兰亭序》,三十七书《黄庭经》。书讫,空中有语:“卿书感我而况人乎!吾是天台丈人”。自言真胜钟繇。羲之书多不一体。(出羊欣《笔阵图》)[1]
参考文献
- ↑ 新书 |《石跃峰书历代书论》《石跃峰行草书百联》,搜狐网 2020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