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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書議

 

 

 

書斷》是唐代品鑑、評論書法家和書法的著作,張懷瓘著。在張懷瓘的多部書法理論著作中,《書斷》對後世的影響最大。分上、中、下三卷。上卷記述各種書體特點及發展源流;中、下卷以「神、妙、能」三品列歷代書家傳記並評論書法優劣得失,有較高的史料價值。

作者介紹

張懷瓘,書畫理論家。活動於開元時,海陵(今江蘇省泰州市)人。曾官鄂州司馬,開元中任翰林院供奉。工書,擅長真、行、小篆、八分。著有《書議》1卷,品評真、行、章、草4體及各家的等第,併兼論各種書體的作法;《書估》1卷,評價書法的價值;《書斷》3卷。此外尚著有《文字論》《六體書論》《論用筆十法》《玉堂禁經》《評書藥石論》等,均為書法理論著作。又著有《畫斷》,是評論繪畫的著作,已佚。

內容介紹

《書斷》上卷敘述古文、大篆、籀文、小篆、八分、隸書、章草、行書、飛白、草書等10種書體的源流和發展概況,每體都有一篇贊,實際上是比較系統地論述字體的發展變化的歷史。中卷和下卷分神、妙、能三品,每品又各以書體分論。神品25人(除各體重複外,得12人),妙品98人(除各體重複外,得39人),能品107人(除各體重複外,得35人)。

前列姓名,後為小傳,傳中又附錄38人。各品諸小傳以時代為次序,全書最後有《總評》一篇,創稿於開元甲子(公元724年),脫稿於丁卯(公元727年)。諸傳徵引繁博,資料豐富,自謂「不虛美,不隱惡,近乎馬遷(司馬遷)之書也」,可見作者撰寫態度是比較嚴肅的。唐張彥遠編輯《法書要錄》,輯錄這部書的全文,可見此書在唐代已得到重視。近人余紹宋《書畫書錄解題》謂此書徵引繁博,頗多佚聞,其評論亦極有斟酌。

《書斷》是一部書法品評論著,全書一共有三卷。該書初作於開元十二年(724年),成於開元十五年(727年)。所錄皆古今書體及書家人名,各述其源流,定其品第記述頗詳。書前總序云:「輒欲芟荑浮議,揚摧古今,拔狐疑之根,解紛孥之結。考窮乖謬,敢無隱於昔賢;探索幽微,庶不欺於玄匠。」概述了全書宗旨。上卷列古文、大篆、籀文、小篆、八分、隸書、章草、行書、飛白、草書等十種書體,分述其所本,各系之以贊,末為總論一篇,對各種書體的起源、特點和發展,以及文字與書法之關係盡行備述,從而,揭示了書法藝術的一般規律。中卷與下卷,各以能書者分神、妙、能「—品」,每品亦各以體分。共列神品二十五人(除各體重複者,得十二人),妙品九十八人(除各體重複者,得三十九人),能一百零七人(除各體重複者,得三十五人)。前列姓名,後附傳記,傳中附錄十八人,所記周詳,評論亦公,使人們能知人論世,明其品第,了解其特徵和源流。書家神、妙、能「三品」之目,實由此書所創。

此書包括了書體演變和歷代書:作品選評等兩大部分,羅列詳盡,互相比較,剖析精切,頗多創見,而自成一個完的體系。同代張彥遠《法書要錄》全載其文,可見,當時《書斷》一書已為世人所重。

宋代書法家朱長文(1039—1098年),字伯原,吳縣,今江蘇蘇州人,仿其體例,著有《續書斷》一文,列神品三人,妙品十六人,能品六十六人,附下九人,共九十四人,繼續按神、妙、能「三品」之分,評述唐宋時期各等書家之得失,以補《書斷》之所缺,亦可引作參考

傳世有《百川學海》本、《格致叢書》本和《說郛》本等,流傳較廣的是上海書畫出版社《歷代書法論文選》本。

書斷節選

原文

晉王羲之,字逸少,曠子也。七歲善書,十二見前代《筆說》於其父枕中, 竊而讀之。父曰:「爾何來竊吾所秘」羲之笑而不答。母曰:「爾看用筆法?」父見其小,恐不能秘之。語羲之曰:「待爾成人,吾授也。」羲之拜請:「今而用之,使待成人,恐蔽兒之幼令也。」父喜,遂與之。不盈期月,書便大進。

衛夫人見,語太常王策曰:「此兒必見《用筆訣》,近見其書,便有老成之智。」流涕曰:「此子必蔽吾名。」晉帝時祭北郊,更祝版,工人削之,筆入木三分。

三十三書《蘭亭序》,三十七書《黃庭經》。書訖,空中有語:「卿書感我而況人乎!吾是天台丈人」。自言真勝鍾繇。羲之書多不一體。(出羊欣《筆陣圖》)[1]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