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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记·李斯列传天子所以贵者》

原文

“天子所以贵者,但以闻声,群臣莫得见其面,故号曰‘朕’[2]。且陛下富于春秋[3],未必尽通诸事,今坐朝廷,谴举有不当者[4],则见短于大臣,非所以示神明于天下也。且陛下深拱禁中[5],与臣及侍中习法者待事[6],事来有以揆之[7]。如此则大臣不敢奏疑事[8],天下称圣主矣。”二世用其计,乃不坐朝廷见大臣,居禁中。赵高常侍中用事,事皆决于赵高。

高闻李斯以为言[9],乃见丞相曰:“关东群盗多,今上急益发徭治阿房宫,聚狗马无用之物。臣欲谏,为位贱。此真君侯之事,君何不谏?”李斯曰:“固也,吾欲言之久矣。今时上不坐朝廷,上居深宫,吾有所言者,不可传也,欲见无间[10]。”赵高谓曰:“君诚能谏,请为君侯上间语君。”

于是赵高待二世方燕乐,妇女居前,使人告丞相:“上方间,可奏事。”丞相至宫门上谒,如此者三。二世怒曰:“吾常多间日,丞相不来;吾方燕私,丞相辄来请事。丞相岂少我哉[11]?且固我哉[12]?”赵高因曰:“如此殆矣[13]!夫沙丘之谋,丞相与焉。今陛下已立为帝,而丞相贵不益,此其意亦望裂地而王矣。且陛下不问臣,臣不敢言。丞相长男李由为三川守,楚盗陈胜等皆丞相傍县之子[14],以故楚盗公行,过三川,城守不肯击。高闻其文书相往来,未得其审[15],故未敢以闻。且丞相居外,权重于陛下。”二世以为然,欲案丞相[16],恐其不审,乃使人案验三川守与盗通状。李斯闻之。

是时二世在甘泉[17],方作觳抵优俳之观[18]。李斯不得见,因上书言赵高之短曰:“臣闻之,臣疑其君[19],无不危国;妾疑其夫,无不危家。今有大臣于陛下擅利擅害,与陛下无异,此甚不便。昔者司城子罕相宋[20],身行刑罚,以威行之,期年遂劫其君[21]。田常为简公臣,爵列无敌于国[22],私家之富与公家均,布惠施德,下得百姓,上得群臣,阴取齐国,杀宰予于庭[23],即弑简公于朝,遂有齐国。此天下所明知也。今高有邪佚之志[24],危反之行,如子罕相宋也;私家之富,若田氏之于齐也。兼行田常、子罕之逆道而劫陛下之威信[25],其志若韩玘为韩安相也[26]。陛下不图,臣恐其为变也。”二世曰:“何哉?夫高,故宦人也,然不为安肆志,不以危易心,洁行修善,自使至此,以忠得进,以信守位,朕实贤之,而君疑之,何也? 且朕少失先人,无所识知,不习治民,而君又老,恐与天下绝矣[27]。朕非属赵君[28],当谁任哉? 且赵君为人精廉强力,下知人情,上能适朕,君其勿疑。”李斯曰:“不然。夫高,故贱人也,无识于理,贪欲无厌,求利不止,列势次主[29],求欲无穷,臣故曰殆。”二世已前信赵高,恐李斯杀之,乃私告赵高。高曰:“丞相所患者独高,高已死,丞相即欲为田常所为。”于是二世曰:“其以李斯属郎中令[30]!”

段意

写赵高架空胡亥,独揽大权,并蓄意陷害李斯。李斯慌忙招架,上书言赵高之短,但胡亥不信。李斯获罪,落入赵高之手。

注释

  [1]毁恶:说人坏话。

  [2]朕:原为微少之意,赵高取义于不可见不可闻。自秦始皇起,用作皇帝自称。

  [3]富于春秋:指年轻,未来的时日尚多。

  [4]谴举:应作“谴誉”,谴责与称道。

  [5]深拱禁中:深居宫中。

  [6]侍中:官名,帝王侍从执役人员。待事:等待事情来则处理。

  [7]揆(kui):谋议。

  [8]疑事:有疑问的事,不真实的事。

  [9]以为言:已经准备了进谏的言辞。

  [10]无间:无机会。

  [11]少我:欺我年少。

  [12]固我:看不起我。

  [13]殆(dai):危险。

  [14]傍县之子:李斯为上蔡人,陈涉为阳城人,二县相邻,故云。

  [15]审:确实情况。

  [16]案:逮捕审问。

  [17]甘泉:山名,在陕西省淳化西北,上有秦之离宫。

  [18]觳抵:古代的摔交表演。俳优:犹今之“滑稽表演”。

  [19]疑:同“拟”,势均力敌。下句同。

  [20]司城子罕相宋:见于《韩非子·二柄篇》,子罕诓宋主,继而取得生杀之权。

  [21]期(ji)年:一周年。

  [22]无敌于国:国中无与伦比。

  [23]宰予:田常所杀者乃简公之臣子我,非孔子之弟子宰予,事见《田敬仲完·世家》。

  [24]邪佚:邪恶。

  [25]劫:劫持、凭借。

  [26]韩玘(qi) :韩王安之相。韩安:韩国的末代国君,被秦所灭。

  [27]绝:断绝联系,失去统治管理能力。

  [28]属:倚靠。

  [29]势列次主:威势之盛仅次于主上。

  [30]属郎中令:交由郎中令查办。[1]

司马迁

司马迁(前145年或前135年~不可考),字子长,生于龙门(西汉夏阳、即今陕西省韩城市,另说今山西省河津市),西汉史学家、散文家。他以其“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的史识创作了中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史记》(原名《太史公书》)。被公认为是中国史书的典范,该书记载了从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期,到汉武帝元狩元年,长达3000多年的历史,是“二十五史”之首,被鲁迅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2]

参考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