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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記·李斯列傳天子所以貴者》

原文

「天子所以貴者,但以聞聲,群臣莫得見其面,故號曰『朕』[2]。且陛下富於春秋[3],未必盡通諸事,今坐朝廷,譴舉有不當者[4],則見短於大臣,非所以示神明於天下也。且陛下深拱禁中[5],與臣及侍中習法者待事[6],事來有以揆之[7]。如此則大臣不敢奏疑事[8],天下稱聖主矣。」二世用其計,乃不坐朝廷見大臣,居禁中。趙高常侍中用事,事皆決於趙高。

高聞李斯以為言[9],乃見丞相曰:「關東群盜多,今上急益發徭治阿房宮,聚狗馬無用之物。臣欲諫,為位賤。此真君侯之事,君何不諫?」李斯曰:「固也,吾欲言之久矣。今時上不坐朝廷,上居深宮,吾有所言者,不可傳也,欲見無間[10]。」趙高謂曰:「君誠能諫,請為君侯上間語君。」

於是趙高待二世方燕樂,婦女居前,使人告丞相:「上方間,可奏事。」丞相至宮門上謁,如此者三。二世怒曰:「吾常多間日,丞相不來;吾方燕私,丞相輒來請事。丞相豈少我哉[11]?且固我哉[12]?」趙高因曰:「如此殆矣[13]!夫沙丘之謀,丞相與焉。今陛下已立為帝,而丞相貴不益,此其意亦望裂地而王矣。且陛下不問臣,臣不敢言。丞相長男李由為三川守,楚盜陳勝等皆丞相傍縣之子[14],以故楚盜公行,過三川,城守不肯擊。高聞其文書相往來,未得其審[15],故未敢以聞。且丞相居外,權重於陛下。」二世以為然,欲案丞相[16],恐其不審,乃使人案驗三川守與盜通狀。李斯聞之。

是時二世在甘泉[17],方作觳抵優俳之觀[18]。李斯不得見,因上書言趙高之短曰:「臣聞之,臣疑其君[19],無不危國;妾疑其夫,無不危家。今有大臣於陛下擅利擅害,與陛下無異,此甚不便。昔者司城子罕相宋[20],身行刑罰,以威行之,期年遂劫其君[21]。田常為簡公臣,爵列無敵於國[22],私家之富與公家均,布惠施德,下得百姓,上得群臣,陰取齊國,殺宰予於庭[23],即弒簡公於朝,遂有齊國。此天下所明知也。今高有邪佚之志[24],危反之行,如子罕相宋也;私家之富,若田氏之於齊也。兼行田常、子罕之逆道而劫陛下之威信[25],其志若韓玘為韓安相也[26]。陛下不圖,臣恐其為變也。」二世曰:「何哉?夫高,故宦人也,然不為安肆志,不以危易心,潔行修善,自使至此,以忠得進,以信守位,朕實賢之,而君疑之,何也? 且朕少失先人,無所識知,不習治民,而君又老,恐與天下絕矣[27]。朕非屬趙君[28],當誰任哉? 且趙君為人精廉強力,下知人情,上能適朕,君其勿疑。」李斯曰:「不然。夫高,故賤人也,無識於理,貪慾無厭,求利不止,列勢次主[29],求欲無窮,臣故曰殆。」二世已前信趙高,恐李斯殺之,乃私告趙高。高曰:「丞相所患者獨高,高已死,丞相即欲為田常所為。」於是二世曰:「其以李斯屬郎中令[30]!」

段意

寫趙高架空胡亥,獨攬大權,並蓄意陷害李斯。李斯慌忙招架,上書言趙高之短,但胡亥不信。李斯獲罪,落入趙高之手。

注釋

  [1]毀惡:說人壞話。

  [2]朕:原為微少之意,趙高取義於不可見不可聞。自秦始皇起,用作皇帝自稱。

  [3]富於春秋:指年輕,未來的時日尚多。

  [4]譴舉:應作「譴譽」,譴責與稱道。

  [5]深拱禁中:深居宮中。

  [6]侍中:官名,帝王侍從執役人員。待事:等待事情來則處理。

  [7]揆(kui):謀議。

  [8]疑事:有疑問的事,不真實的事。

  [9]以為言:已經準備了進諫的言辭。

  [10]無間:無機會。

  [11]少我:欺我年少。

  [12]固我:看不起我。

  [13]殆(dai):危險。

  [14]傍縣之子:李斯為上蔡人,陳涉為陽城人,二縣相鄰,故云。

  [15]審:確實情況。

  [16]案:逮捕審問。

  [17]甘泉:山名,在陝西省淳化西北,上有秦之離宮。

  [18]觳抵:古代的摔交表演。俳優:猶今之「滑稽表演」。

  [19]疑:同「擬」,勢均力敵。下句同。

  [20]司城子罕相宋:見於《韓非子·二柄篇》,子罕誆宋主,繼而取得生殺之權。

  [21]期(ji)年:一周年。

  [22]無敵於國:國中無與倫比。

  [23]宰予:田常所殺者乃簡公之臣子我,非孔子之弟子宰予,事見《田敬仲完·世家》。

  [24]邪佚:邪惡。

  [25]劫:劫持、憑藉。

  [26]韓玘(qi) :韓王安之相。韓安:韓國的末代國君,被秦所滅。

  [27]絕:斷絕聯繫,失去統治管理能力。

  [28]屬:倚靠。

  [29]勢列次主:威勢之盛僅次於主上。

  [30]屬郎中令:交由郎中令查辦。[1]

司馬遷

司馬遷(前145年或前135年~不可考),字子長,生於龍門(西漢夏陽、即今陝西省韓城市,另說今山西省河津市),西漢史學家、散文家。他以其「究天人之際,通古今之變,成一家之言」的史識創作了中國第一部紀傳體通史《史記》(原名《太史公書》)。被公認為是中國史書的典範,該書記載了從上古傳說中的黃帝時期,到漢武帝元狩元年,長達3000多年的歷史,是「二十五史」之首,被魯迅譽為「史家之絕唱,無韻之離騷」。[2]

參考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