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監獄管理局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上海市監獄管理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上海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廳字〔2008〕17號)的規定,設立上海市監獄管理局,為上海市司法局管理的行政機構。
2019年7月23日,第六屆「政法系統新媒體應用案例」推選活動獲獎名單揭曉,上海市監獄管理局獲得全國司法行政系統「十佳新媒體案例獎」。
機構簡介
上海市監獄管理局是市司法局管理的負責全市監獄工作的行政機構,主要承擔對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無期徒刑、有期徒刑罪犯的執行刑罰,對罪犯進行思想教育、文化教育、技術教育和勞動改造,將罪犯改造成為守法公民的任務。
市監獄管理局現管理11所監獄,1所未成年犯管教所,其中白茅嶺監獄、軍天湖監獄在皖南地區。另有監獄總醫院、司法警官學校以及若干為監獄工作服務的保障性企業。建國以來,已累計關押並成功改造了40多萬名罪犯。
上海各監獄遵循「懲罰和改造相結合,教育和勞動相結合」的監管改造工作基本原則,以維護上海政治穩定和社會安定為己任,依法治監,公正執法,努力提高以教育改造質量為中心的監獄工作水平,多年來監管秩序持續穩定,重新犯罪率保持在較低水平。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有關監獄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研究制定本市獄政管理和罪犯教育改造、勞動生產、生活衛生等方面的規章制度。
(二)管理指導監獄正確執行刑罰、依法治監,提高監獄管理水平,創建現代化文明監獄。
(三)制訂監獄的布局規劃和新建、改建、擴建方案,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四)負責監獄系統人民警察警用裝備、獄政裝備的配置和管理工作。
(五)負責規劃、部署監獄系統的經濟工作,管理所屬單位的生產、財務、基建等工作。
(六)負責編制、申報監獄系統的人民警察經費、罪犯改造經費及其他各項經費。
(七)按規定負責本市監獄系統國有資產的管理。
(八)負責監獄人民警察的配備、教育、培訓、獎懲工作,負責幹警隊伍建設;負責工勤人員的招錄、評聘和工資管理及勞動保護工作。
(九)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組織開展對在押罪犯的社會幫教和刑滿釋放人員的接茬幫教工作。
(十一)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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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上海市人民政府機構職責 ,上海市人民政府
- ↑ 申請行政複議的注意事項 ,搜狐,2018-0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