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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东莞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一、负责市政府和市府办的文电处理工作,草拟、审核、印发以市政府及市府办名义发布的文件;

二、负责市政府重大会议(活动)的组织安排;

三、起草《政府工作报告》、市领导的文稿和市政府各种会议的有关材料;

四、围绕市政府的重要工作和市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形成专题调研成果;

五、负责统筹协调政策性文件的制定、修订和执行情况的跟踪、检查和评估;

六、承担市委市政府值班工作;

七、统筹推进全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

八、收集报送省政府、市政府领导同志参阅的信息资料,协调新闻单位宣传报道市政府重大工作措施和重要政务活动;

九、组织办理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及政协提案;

十、检查、督促市政府各项决议、决定、重要工作部署和市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的贯彻执行情况;

十一、负责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协调全市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十二、协调市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和省的驻莞单位、驻军等关系,对有关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十三、统筹协调机关事务工作;

十四、管理市府办直属和归口管理的单位;

十五、办理市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分工

邓 浩 全秘书长:协助市长处理安排市政府日常工作。兼市政府办公室主任,主持市政府办公室全面工作。

任新合副秘书长:协助主管副市长协调工业、内贸、民营、科技、知识产权[1]、供电、通信、信息化工作。

金行中副秘书长:协助主管副市长协调教育、文化、卫生、人口计生、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旅游工作。分管市红十字会工作。

张永忠副秘书长:协助主管副市长协调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城市管理、水务、农业、林业[2]、海洋渔业、供销社、气象、市内扶贫、虎门港工作。

黄福泉副秘书长:协助主管副市长协调金融、交通、口岸、海关、检验检疫、边检、海事、推动企业上市及电动汽车产业化、驻外机构、省外扶贫工作。协调市政府接待工作。协助秘书长协调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政府督查室工作。分管市金融工作局工作。

陈志超副秘书长:协助主管副市长协调对台、民族宗教、国土、规划、外经贸、外事、侨务、港澳事务、打私工作。兼任市政府打私办主任。

黄天云副秘书长:协助主管副市长协调公安、司法、人民武装、人防、消防工作。

朱默河副秘书长:兼任市统筹水乡地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协助主管副市长协调水乡统筹发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轨道交通及重大项目工作。分管市政府应急办、纲要办工作。

张春扬副秘书长:协助主管副市长协调人力资源、政务信息公开、社会保障、新莞人服务管理、档案、地方志、信访、共青团、妇联工作。分管市档案局、市志办、市行政服务管理办工作。

刘钜强副秘书长:协助主管副市长协调工商管理、质量监督、食品药品监督、民政、残联、经协、穗莞合作、省内扶贫、工会工作。分管市商改办工作。

卢汉彪副秘书长:协助主管副市长协调编制、发展改革、统计、监察、财政、审计、国有资产、税务、物价、法制、粮食、援藏援疆、政协工作。

内设机构

秘书一科:负责市政府常务会议的会务、纪要、交办工作。负责市政府党组会议的会务工作。协调全市性重要会议(活动)的会务工作。协调落实市政府主要领导、市政府秘书长交办的政务工作。负责市政府主要领导、市政府办公室主要领导的文件呈送及批示分办。协调市政府领导的公务活动安排。负责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的收文把关、登记、分发,统筹协调市政府办公室办文、办会等工作。负责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的发文编号管理。

市委市政府总值班室(秘书二科):承办全市性重要会议(活动)的会务工作。承办市政府领导的公务活动安排。统筹市政府办公室的保密管理工作。负责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印章管理。统筹政府系统部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印章更新事宜。负责市政府办公室内部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市政府办公室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市委市政府值班工作,做好值班值守以及对市领导同志、办公室的值班服务。及时掌握和报告国内外及省内、市内相关重大情况和动态。办理报送上级部门相关情况信息事项。落实市领导批示指示事项。

职能转变协调科(秘书三科):统筹推进全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组织、指导、督促各园区、镇(街道)、各部门研究拟订和实施相关政策措施,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协调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统筹实施相关改革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评估。承担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及其办公室日常工作。承办市政府领导的公务活动安排。负责市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研究室:负责起草《政府工作报告》。负责起草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的讲话稿。负责起草或协助修改以市政府名义上报的重要文稿。负责统筹相关调研工作。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综合一科:办理市委军民融合委、市委政研室、市纪委监察委、市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财政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审计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统计局、市金融工作局、市投资促进局、市轨道交通局、市机关事务局、东莞市税务局、人民银行东莞市中心支行、东莞银保监分局、东莞银行、东莞信托有限公司、东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东莞科技创新金融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统计局东莞调查队、东莞供电局、东莞实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市轨道公司等单位,及与之对应的上级与市外部门的公文和有关工作会议事务。

办理东部临深片区(塘厦、清溪、凤岗、樟木头)等单位的公文和有关业务。

综合二科:办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建工程管理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国电信东莞分公司、中国移动东莞分公司、中国联通东莞分公司、铁塔公司、广东省盐业集团东莞有限公司、市烟草专卖局、市科协等单位,及与之对应的上级与市外部门的公文和有关工作会议事务。

办理市委统战部、市委台港澳办、市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外事局)、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市工商联、市侨联等单位的公文和有关业务。

办理东莞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管委会、广东东莞粤海银瓶合作创新区、水乡新城片区(麻涌、中堂、望牛墩、洪梅、道滘)等单位的公文和有关业务。

综合三科:办理市委政法委、市委国安办、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委农办)、市交通运输局、市司法局、市信访局、东莞军分区,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武警东莞支队、市国家安全局、市邮政管理局、东莞海事局、东莞航道事务中心、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东莞市消防支队等单位,及与之对应的上级与市外部门的公文和有关工作会议事务。

办理松山湖管委会,松山湖片区(茶山镇、寮步镇、大朗镇、大岭山镇、石龙镇、石排镇)等单位的公文和有关业务。

综合四科:办理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驻京办、市驻穗办、市经协办、市供销社、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东莞市分公司、东莞海关、东莞边防检查站、市贸促会、广东(石龙)铁路国际物流基地、中俄贸易产业园等单位,及与之对应的上级与市外部门的公文和有关工作会议事务。

办理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东莞日报社、东莞广播电视台、市文联、市社科联等单位的公文和有关业务。

办理滨海湾新区、滨海湾片区(长安、虎门、厚街、沙田)等单位的公文和有关业务。

综合五科:办理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志办、市残联、在莞高校等单位,及与之对应的上级与市外部门的公文和有关工作会议事务。

办理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等单位的公文和有关业务。

办理城区片区(莞城、东城、万江、南城、高埗、石碣)等单位的公文和有关业务。

综合六科:办理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卫生健康局、医疗保障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水务集团等单位,及与之对应的上级与市外部门的公文和有关工作会议事务。

办理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委老干部局、市委党校、市气象局、红十字会等单位的公文和有关业务。

办理东部产业园片区(常平、谢岗、桥头、横沥、东坑、企石、黄江)等单位的公文和有关业务。

人事科:负责市政府办公室和指导统一领导和管理单位的机构编制、调配录用、政审、考核、任免、工资福利、社会保险、教育培训。负责安全、组织人事、廉政建设、固定资产、计划生育、离退休人员的管理。负责经费的年度预算、决算,编报行政经费的月度收支计划,办理经费报销手续。做好经费的支出登记、统计。负责办公设备、办公用品的采购供应及其他后勤事务。负责对外事务联络和内部事务协调,负责市政府办公室接待工作。

政策信息科(政务公开科):负责收集、编辑、报送省政府办公厅工作信息。负责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参阅资料收集整理。围绕市政府的重要工作和市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形成专题调研成果。负责统筹协调政策性文件的制定、修订和执行情况的跟踪、检查和评估。负责新闻发布工作与领导公务活动新闻报道的管理,协调新闻单位宣传报道市政府重大工作措施和重要政务活动。负责指导、协调全市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负责组织全市政务信息公开考评工作。负责市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承担《东莞市人民政府公报》的编辑、出版、发行工作。承担《东莞日报》政务公布版编辑、出版工作。

督查一室:负责市政府作出的重大决策、重要部署,以及《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年度主要目标任务的跟踪落实和反馈。负责市政府十件民生实事的征集及跟踪落实和反馈。负责市政府常务会议、市政府市长工作会议决定事项的跟踪落实和反馈。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市政府系统政务督查工作。负责市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督查二室:负责国务院和省政府督查交办事项的跟踪落实和反馈。负责衔接配合国务院和省政府来莞开展督查的有关事务。负责市政府市长、常务副市长和秘书长交办事项的跟踪落实和反馈。负责协助开展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督查考评工作。负责政务督查系统内部的办公自动化管理工作。负责市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督查三室(建议提案科):负责办理市政府市长、常务副市长和秘书长的重要批示事项的跟踪落实和反馈。负责办理市人大和市政协对市政府的来文来电,以及协调有关会议和活动事务。负责组织办理人大议案、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负责协调市政府重大决策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有关事务。负责市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承办市政府党组日常工作。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