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作者:法律出版社,出版社: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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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作出修改: 将第三十五条 款修改为:“ 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和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不需要取得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应当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作者介绍
法律出版社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主管主办,创建于1954年,是享誉业界的法律专业出版机构和法律信息提供商,连续多年保持我国法律图书市场总体占有率、品种规模领先地位,创建至今出版图书逾2万种[1]。现年出版新书1200余种,形成了以图书出版为主,期刊出版、音像出版、数字出版、法文化创意设计等多种业务并举的业务格局[2]。
参考文献
- ↑ 中国十大出版社-出版社品牌排行榜,买购网
- ↑ 公司简介,法律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