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優選法統籌法與經濟數學研究會
中國優選法統籌法與經濟數學研究會本研究會是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由着名數學家華羅庚教授發起的聯繫我國從事優選法、統籌法、經濟數學等管理科學研究、應用與教育的科技工作者的橋樑和紐帶,是由有關專家和單位自願結成的、全國性、學術性、非營利性社會組織[1]。
目錄
本會宗旨
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遵照「國民經濟必須依靠科學技術,科學技術工作必須面向經濟建設」方針;堅持民主辦會的原則,充分發揚學術民主,開展學術上自由討論,堅持實事求是的科學態度和優良學風,弘揚「尊重知識,尊重人才」的風尚,積極倡導「獻身、創新、求實、協作」的精神,團結組織廣大會員為國民經濟建設與發展作出貢獻。
研究會業務範圍
本研究會要弘揚科學精神,普及科學知識,傳播科學思想和科學方法。扞衛科學尊嚴,推廣先進技術,開展青少年科學技術教育活動,提高全民族科學文化素質,並圍繞優選法、統籌法、經濟數學、管理科學領域開展以下業務活動:(一)開展國內外學術交流,促進學科發展;(二)普及科學技術知識,傳播科學精神、思想和方法,推廣先進技術;(三)依照有關規定,編輯、出版、發行科技與科普期刊;(四)反映科技工作者的意見要求,維護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權益;(五)組織科技工作者參與國家與地區發展戰略政策的研究工作;(六)對國家經濟建設中的重大決策進行科學論證和科技諮詢,提出政策建議;(七)接受委託承擔科技項目評估,科技成果評價,提供技術諮詢和技術服務;(八)積極開展繼續教育和培訓工作;(九)興辦符合學會宗旨的社會公益性事業。業務範圍中屬於法律法規規章規定須經批准的事項,依法經批准後開展。
歷史背景
六十年代以我國着名數學家華羅庚教授為首率先開展優選學、統籌學、經濟數學的理論研究,並組織小分隊先後到二十三個省、市、自治區結合我國的實際情況推廣雙法工作,雙法成功地應用於化工、電子、冶金、煤炭、石油、電力、機械製造、交通運輸、糧油加工、建材、醫藥衛生、環境保護、農林牧畜、國防工業和科學研究等方面,取得了豐碩成果。1981年成立了中國優選法統籌法與經濟數學研究會,首任理事長:華羅庚教授。現任理事長:池宏研究員[2]。研究會現有會員1.7萬多人,設有省市分會15個,並有項目管理、計算機模擬、軍事運籌、決策信息、工業工程、高等教育、經濟數學等23個專業分會。主辦科技期刊《中國管理科學》、科普期刊《數理天地》。研究會成立以來,積極研究和推廣應用「雙法」堅持為國民經濟建設服務的方向,開展企業優選、統籌、管理科學的研究和應用,對國家重大決策項目和宏觀決策問題進行研究,有力地促進我國優選法與管理科學的發展,並為國民經濟作出了重要貢獻,在中國科協領導下,本會作為牽頭學會成功地開展了對國家重大項目的諮詢論證,在社會上有較大影響,本會組織完成項目先後獲得國家科技進步獎 5項(一等獎1項,二等獎3項,三等獎1項),院、部科技進步獎14項(一等獎7項,二等獎6項,三等獎1項)。
中國優選法統籌法與經濟數學研究會章程(節選)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本研究會的名稱:中國優選法統籌法與經濟數學研究會, 英譯名:Chinese Society of Optimization, Overall Planning and Economic Mathematics,縮寫:CSOOPEM。第二條本研究會的性質:本研究會是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由着名數學家華羅庚教授發起的聯繫我國從事優選法、統籌法、經濟數學等管理科學研究、應用與教育的科技工作者的橋樑和紐帶,是由有關專家和單位自願結成的、全國性、學術性、非營利性社會組織。第三條本研究會的宗旨: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遵照「國民經濟必須依靠科學技術,科學技術工作必須面向經濟建設」方針;堅持民主辦會的原則,充分發揚學術民主,開展學術上自由討論,堅持實事求是的科學態度和優良學風,弘揚「尊重知識,尊重人才」的風尚,積極倡導「獻身、創新、求實、協作」的精神,團結組織廣大會員為國民經濟建設與發展作出貢獻。本研究會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弘揚愛國主義精神,遵守社會道德風尚,自覺加強誠信自律建設。第四條本研究會堅持中國共產黨的全面領導,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的規定,設立中國共產黨的組織,開展黨的活動,為黨組織的活動提供必要條件。第五條本研究會接受業務主管單位中國科學技術協會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國家民政部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第六條本研究會住所設在北京市。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七條本研究會要弘揚科學精神,普及科學知識,傳播科學思想和科學方法。扞衛科學尊嚴,推廣先進技術,開展青少年科學技術教育活動,提高全民族科學文化素質,並圍繞優選法、統籌法、經濟數學、管理科學領域開展以下業務活動:(一)開展國內外學術交流,促進學科發展;(二)普及科學技術知識,傳播科學精神、思想和方法,推廣先進技術;(三)依照有關規定,編輯、出版、發行科技與科普期刊;(四)反映科技工作者的意見要求,維護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權益;(五)組織科技工作者參與國家與地區發展戰略政策的研究工作;(六)對國家經濟建設中的重大決策進行科學論證和科技諮詢,提出政策建議;(七)接受委託承擔科技項目評估,科技成果評價,提供技術諮詢和技術服務;(八)積極開展繼續教育和培訓工作;(九)興辦符合學會宗旨的社會公益性事業。業務範圍中屬於法律法規規章規定須經批准的事項,依法經批准後開展。
參考文獻
- ↑ 社會組織政策解讀(一):如何認識民辦非企業單位的「非營利性」,搜狐,2019-03-20
- ↑ 評研究員條件是什麼?有哪些要求? ,搜狐,2021-0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