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化工油气开发中心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企业标志 |
中国化工油气开发中心(简称油气总公司,英文简称“CPC”)是国务院国资委所属中国化工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金3.01亿元人民币,在国家工商总局注册。
基本内容
中文名:中国化工油气开发中心
英文简称:“CPC”
简称:油气总公司
注册资本金:3.01亿元人民币
中化油气
历史沿革:中国化工油气开发中心前身为“中国华辰经济技术发展中心”隶属于原化工部;2005年5月16日“中国华辰经济技术发展中心”正式更名为“中国化工油气开发中心”
主营业务:利用国内外原料油资源做强做大石油化工并适当向上下游延伸,为化工新材料工业提供原料。
产业基础:已初步形成石油加工、化工生产一体化的产业结构,所属企业已基本形成完整的原料和产品物流体系,有铁路专用线、有全资、控股和参股的港口码头和130万立方米油库。
拥有16家企业,其中全资(控股)炼化企业12家,改性沥青厂1家、港口及装卸仓储2家,终端销售1家。
三大石油化工发展基地:环渤海基地 、蓬莱(北沟)基地、大庆基地;原料油综合加工能力3000万吨/年。
2008年油气总公司总资产273亿元、销售收入360亿元。
发展战略
油气总公司承担着为中国化工“老化工、新材料”的发展战略提供原、辅材料的战略重任,实施“油头化尾、油化并举、做大油头、做强化工”即炼化一体的产业定位。
“十一五”期间主要通过建设催化裂解(DCC)装置,“十二五”期间计划建设催化热裂解(CPP)多产烯烃装置,生产乙烯、丙烯、芳烃及其它产品,进一步发展市场前景较好、经济上合理、技术上可靠的丙烯酸、丙烯酸酯、苯乙烯、丁醇/辛醇、苯酚/丙酮、甲基异丁基酮、丁基橡胶、1,4丁二醇、甲乙酮等基本有机化工原料,形成集中效应和规模效应,使油气板块产业结构更加合理,整体实力更强。
中国石油化工企业正处在规模经济特征形成期,油气总公司走专业化的国际并购路线,实施“走出去”、“引进来”战略,实现公司的外延式增长 ;通过部分业务的剥离、优化投资组合主体,扩大产品市场份额,提升公司整体国际竞争能力。
成员企业
山东华星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正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昌邑石化有限公司、蓝星石油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蓬莱安邦石化有限公司、大庆中蓝石化有限公司、齐化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安邦炼化有限公司等。
管理团队
中国化工油气开发中心总经理、党委书记:高志伟。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