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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指挥与控制学会(Chinese Institute of Command and Control 简称CICC)成立于2012年9月16日,是经国家民政部正式注册的我国指挥与控制科学技术领域唯一的国家级学会,是全国性科技社会组织;是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的正式团体会员,接受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的直接领导,具有推荐“两院院士”的资格。2018年在民政部组织的全国性社会组织[1]评估等级为4A级。

机构简介

目前学会批准成立了42个专业委员会,8个工作委员会,发展单位会员154个,个人会员5395名,覆盖了指挥与控制系统科学技术领域。学会活动的学术领域是指挥与控制系统工程及科学技术,活动地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境,基本任务是团结全国指挥与控制科学技术工作者和积极分子,通过学术研究[2]、国内外学术交流、科学普及、学术教育、科技会展、学术出版、人才推荐、学术评价、学术咨询、技术评审与奖励等活动,促进我国指挥与控制系统科学技术的发展,为国家的经济发展、国防建设、军事变革、社会进步、文明提升、安全保障提供指挥与控制系统化科学技术服务。

宗旨

学会成立以来始终秉持“繁荣指挥与控制科学技术,促进国防和国民经济建设”的宗旨,努力紧贴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以指挥与控制学科建设为引领,以科技兴军助力军事转型为重点,突出以“中国指挥控制大会”和国际学术会议为学术平台,以“中国(北京)军博会”为载体,以“全国兵棋推演大赛”和“青少年创客活动”为科普阵地,以学会组织建设和自身建设为根本,以“指挥与控制科学技术奖”和“优秀博士论文评选”以及推优举荐为奖励手段,以“CICC官方网站”、“CICC通讯”、“指挥与控制学报”及中国军网、中国科普网为纽带桥梁,着力强化办会特色和品牌项目建设,大力加强学术交流,努力推动军、产、学、研、用相结合,主动承担政府转移的社会职责,积极开展科学普及,取得了显着的成绩和社会影响力。

中国指挥与控制学会章程(节选)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会名称:中国指挥与控制学会,英文名称:CHINESE INSTITUTE OF COMMAND AND CONTROL,缩写:CICC。

第二条 本会是由指挥与控制科学技术及相关科学技术领域的单位和科技工作者自愿结成并依法登记成立的全国性、学术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指挥与控制科学技术及相关科学技术领域科技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发展我国指挥与控制科学技术事业的重要社会力量。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和思想引领作用,动员和团结广大指挥与控制科学技术及相关科学技术领域的科技工作者,以学术前沿、科学普及、智库建设为重点,紧贴科技创新、军民融合国家发展战略,促进指挥与控制科学技术的繁荣和发展,促进指挥与控制科学技术的普及、交流和推广应用,促进科技创新和科技人才的成长,促进指挥与控制科学技术和经济的结合,为国防建设和国民经济发展服务,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做贡献。

第四条 本会依法维护指挥与控制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为广大会员和指挥与控制科技工作者服务

本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提倡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坚持实事求是、开拓创新的科学精神、科学态度和优良学风;弘扬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风尚,倡导“献身、创新、求实、服务”的精神,民主办会,积极主动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第五条 本会业务主管单位是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登记管理机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本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与监督管理。

第六条 本会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的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七条 本会住所设在北京市。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八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和主要任务是:

(一)开展指挥与控制科学技术领域的国内外学术交流,促进学科发展,推动科技进步;

(二)弘扬科学精神,扞卫科学尊严,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和方法,推广指挥与控制科学技术领域的先进技术,推动指挥与控制科学技术及相关科技成果的转化;

(三)编辑、出版指挥与控制科学技术领域的学术、技术和科普书刊;

(四)开展指挥与控制及相关领域的继续教育和技术培训;

(五)组织参与国家指挥与控制科学技术政策、发展战略、科技发展规划、重大技术措施和科技管理法规与政策的制订,接受委托承担指挥与控制科学技术领域的科技项目论证、技术咨询、软科学课题研究、技术职称或执业资格评定、科技文献和技术标准的编审等任务,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开展科技成果鉴定;

(六)发现并举荐人才,按照规定经批准表彰、奖励为发展指挥与控制科学技术做出重要贡献的科技工作者,在科技活动中或在国家重大项目中取得优秀成绩的指挥与控制科技工作者,以及在学会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学会工作人员;

(七)反映会员和科技工作者的意见和要求,维护其合法权益;

(八)开展指挥与控制科学技术领域的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参与组织技术市场

(九)根据学科发展需要,组织和举办各种有益于指挥与控制科学技术学科发展、促进科学技术推广、对信息化发展有积极作用的展览、竞赛、信息发布等活动;

(十)举办为会员服务的活动,扩大社会影响,增加社会效益

第三章 会员

第九条   凡承认本会章程并符合会员条件者,经申请、批准,均可成为本会会员。本会会员包括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

第十条 会员基本条件:

(一)承认本会的章程;

(二)自愿加入本会;

(三)在本会的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力。个人及单位入会的具体条件由《中国指挥与控制学会会员条例》规定。

第十一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或网上注册;经本会会员服务部形式审查通过;

(二)由对口专委会审查批准后上报学会总部确认其会籍;

(三)申请人缴纳会费后由本会会员服务部发放会员证。

第十二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个人会员

1. 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 优先参加本会的活动;

3. 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4. 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5. 入会自由、退会自由

(二)单位会员

1. 参加本会的活动;

2. 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3. 获得本会技术支持的优先权;

4. 获得本会协助举办培训班等服务活动的优先权;

5. 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6. 入会自由、退会自由。

第十三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个人会员

1. 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2. 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

3. 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4. 按规定主动缴纳会费;

5. 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二)单位会员

1. 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2. 协助本会开展学术和科普活动;

3. 接受本会委托的工作;

4. 按规定主动缴纳会费;

5. 向本会反映单位的意见、呼声和要求。

第十四条 会员自愿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会员一年不缴纳会费,学会应书面通知会员补交;如不能履行本会章程规定的缴纳会费义务者或无故不参加本会活动或连续两年未缴纳会费,则视为自动退会;再次申请入会需重新审批。不缴纳会费者,不能成为理事会候选人。

第十五条 会员的会费标准由会员代表大会确定。有关会员管理事项由《中国指挥与控制学会会员条例》规定。

第十六条 会员严重违反本章程,经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或者委托的机构决定,予以除名。会员个人触犯刑律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者,其会籍自然取消。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