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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揭露 揭密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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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青年摄影家协会简称“中青摄协”,成立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2016年正式登陆中国大陆。该会为专业摄影团体。中国青年摄影家协会英文全称CHINA YOUTH PHOTOGRHERS ASSOCIAION,英文缩写CYPA。

宗旨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1] 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组织和引导摄影家、摄影工作者和摄影爱好者解放思想,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注意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弘扬、培育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树立和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发展和繁荣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摄影文化。

协会任务

协会主要任务:本会对会员开展联络、协调、服务工作,发挥组织、引导、服务和维权作用。本会积极加强摄影界与社会各界的联络,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发展我国摄影事业,积极推进摄影创新,表彰奖励优秀摄影工作者和摄影作品,发现、培养和扶持摄影人才。本会重视专业摄影队伍建设,会通过各种方式举办摄影展览、摄影研讨会,来丰富摄影会员的专业摄影知识,提高文化素质和艺术水平,钻研业务、开展摄影活动交流摄影技术、研究摄影理论、发展摄影教育、培养摄影人才和摄影后备力量。本会加强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摄影家及摄影团体的联系和交流,积极发展台湾地区和海外华侨、华人摄影家及摄影团体的友谊,密切联系,加强合作,为弘扬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艺术贡献力量,积极开展民间国际文化交流活动,扩大友好往来,推动中华摄影文化走向世界,维护国利益和文化安全,努力摄影事业进步做出贡献。

组织

中国青年摄影家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为代表大会。

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理事会选举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组成主席团。理事会闭会期间,由主席团行使其权力。驻会的主席(或副主席)主持协会日常工作。主席团会议由主席或主席委托驻会的副主席召集。

主席团任命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若干人组成秘书长办公会议。秘书长办公会议在驻会的主席(或副主席)领导下负责协会日常事务。

中国青年摄影家协会设荣誉职务。荣誉职务由主席团推举或聘请。担任荣誉职务者不兼任理事。

章程(节选)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中国青年摄影家协会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领导下的、由全国各民族摄影家、摄影工作者组成的专业性团体,是政府联系摄影界的桥梁和纽带,是繁荣发展中国摄影事业、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力量。

第二条 中国青年摄影家协会的宗旨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组织和引导摄影家、摄影工作者和摄影爱好者解放思想,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坚持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摄影文化发展道路,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

第三条中国青年摄影家协会积极倡导广大摄影家和摄影工作者树立和弘扬“爱国、为民、崇德、尚艺”的文艺界核心价值观,自觉遵守中国文艺工作者职业道德公约,切实履行人类灵魂工程师的光荣职责。

第四条中国青年摄影家协会坚持摄影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尊重摄影规律,继承优良传统、推动艺术创新,记录时代发展、反映人民心声,创作生产出思想性艺术性相统一、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优秀摄影作品。

第五条中国青年摄影家协会积极促进全国各地区各民族摄影界人士的团结,加强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及海外侨胞中的摄影团体及摄影界人士交流合作,为弘扬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艺术和实现祖国统一大业贡献力量。

第六条中国青年摄影家协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开展活动。

第二章 任 务

第七条中国青年摄影家协会注重摄影事业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重大问题和实际问题的研究,切实加强专业化、大众化、多媒体化、国际化、品牌化和产业化建设。

第八条中国青年摄影家协会对会员开展联络、协调、服务工作。通过组织学习、深入生活、摄影创作、评奖表彰、展览展示、媒体出版、惠民服务、理论评论、学术研讨、调查研究、教育培训、对外交流和权益保护等工作,充分发挥对摄影工作者的组织、引导、服务、维权作用。对会员进行业务指导。

第九条中国青年摄影家协会积极加强摄影界与社会各界的联系,与政府有关部门密切合作,共同为繁荣发展我国摄影事业做贡献。

第十条中国青年摄影家协会引导摄影界培育良好的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表彰奖励优秀摄影工作者,宣传推广优秀摄影作品,发现、培养和扶持摄影人才。

第十一条中国青年摄影家协会积极反映会员的意见、建议和要求,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中国青年摄影家协会积极推动摄影领域的行业教育、行业自律[2],依法开展行业服务和行业管理。

第十三条中国青年摄影家协会重视专业摄影队伍建设,认真组织各项比赛;支持群众性摄影活动,促进摄影技术和艺术的普及,丰富和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摄影文化的需求。

第十四条中国青年摄影家协会根据国家法律和有关政策,促进发展摄影公益事业和摄影产业。

第十五条中国青年摄影家协会积极开展民间国际摄影文化交流,推动中华摄影文化走向世界,维护国家利益和文化安全,努力对人类文明的进步做出贡献。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