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台湾工作办公室),(中共中央台办)是中共中央、国务院主管台湾工作的办事机构。1991年3月,中共中央对台工作机构与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合并,成立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列入中共中央直属机构序列。其主要职责是:遵循中共中央、国务院制定的方针政策,负责组织、指导、管理、协调有关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台湾工作;检查了解各地区、各部门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方针政策情况;组织制定涉台事务的有关政策和法规;协调管理有关促进两岸通邮、通航、通商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和指导对台交流交往工作,指导对台新闻宣传工作。
主要职责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台湾工作办公室与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列入中共中央直属机构序列。其主要工作职责为:
1、研究、拟订对台工作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确定的对台工作的方针政策。
2、组织、指导、管理、协调党中央、国务院各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对台工作;检查了解各地区、各部门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对台方针政策情况。
3、研究台湾形势和两岸关系发展动向;协调有关部门研究、草拟涉台的法律、法规,统筹协调涉台法律事务。
4、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授权,负责同台湾当局及其授权社会团体谈判及签署协议文件的有关准备工作。
5、管理协调两岸通邮、通航、通商事务;负责对台宣传、教育工作和有关台湾工作的新闻发布;处理涉台的重大事件。
6、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协调和指导对台经贸工作和两岸金融、文化、学术[1]、体育、科技、卫生等各个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以及两岸人员往来、考察、研讨等工作,国际会议的涉台工作。
7、完成中共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根据工作职责,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2]台湾工作办公室、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设11个职能局和机关党委,分别是:秘书局、综合局、研究局、新闻局、经济局、港澳涉台事务局、交流局、联络局、法规局、投诉协调局、政党局,机关党委(人事局)。
直属单位
机关服务中心、信息中心、海峡两岸关系研究中心、海峡两岸交流中心、海峡经济科技合作中心、九州文化传播中心、全国对台干部培训中心。
参考文献
- ↑ “学术是不分语言的”,搜狐,2020-09-08
- ↑ 【党务知识】委员会委员如何产生?,搜狐,2021-0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