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台灣工作辦公室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中央台灣工作辦公室(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台灣工作辦公室),(中共中央台辦)是中共中央、國務院主管台灣工作的辦事機構。1991年3月,中共中央對台工作機構與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合併,成立中共中央台灣工作辦公室、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一個機構兩塊牌子,列入中共中央直屬機構序列。其主要職責是:遵循中共中央、國務院制定的方針政策,負責組織、指導、管理、協調有關部門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台灣工作;檢查了解各地區、各部門貫徹執行中共中央、國務院方針政策情況;組織制定涉台事務的有關政策和法規;協調管理有關促進兩岸通郵、通航、通商的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協調和指導對台交流交往工作,指導對台新聞宣傳工作。
主要職責
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台灣工作辦公室與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一個機構兩塊牌子,列入中共中央直屬機構序列。其主要工作職責為:
1、研究、擬訂對台工作方針政策;貫徹執行中共中央、國務院確定的對台工作的方針政策。
2、組織、指導、管理、協調黨中央、國務院各部門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對台工作;檢查了解各地區、各部門貫徹執行中共中央、國務院對台方針政策情況。
3、研究台灣形勢和兩岸關係發展動向;協調有關部門研究、草擬涉台的法律、法規,統籌協調涉台法律事務。
4、按照中共中央、國務院的部署和授權,負責同台灣當局及其授權社會團體談判及簽署協議文件的有關準備工作。
5、管理協調兩岸通郵、通航、通商事務;負責對台宣傳、教育工作和有關台灣工作的新聞發布;處理涉台的重大事件。
6、會同有關部門統籌協調和指導對台經貿工作和兩岸金融、文化、學術[1]、體育、科技、衛生等各個領域的交流與合作,以及兩岸人員往來、考察、研討等工作,國際會議的涉台工作。
7、完成中共中央、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根據工作職責,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2]台灣工作辦公室、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設11個職能局和機關黨委,分別是:秘書局、綜合局、研究局、新聞局、經濟局、港澳涉台事務局、交流局、聯絡局、法規局、投訴協調局、政黨局,機關黨委(人事局)。
直屬單位
機關服務中心、信息中心、海峽兩岸關係研究中心、海峽兩岸交流中心、海峽經濟科技合作中心、九州文化傳播中心、全國對台幹部培訓中心。
參考文獻
- ↑ 「學術是不分語言的」,搜狐,2020-09-08
- ↑ 【黨務知識】委員會委員如何產生?,搜狐,2021-0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