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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揭露 揭密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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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联办在港物业争议
图片来自thestandnews

中联办在港物业争议由九十年代至今,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中联办)在香港最少在十三个屋苑或单幢楼购入单位作员工宿舍,最少涉及一百九十伙,总楼面近十四万方呎。九十年代主要购入在当时总部附近的湾仔或跑马地物业,而当总部搬到西营盘后,就开始转买西区住宅,但原有的湾仔区住宅多数未有沽出。自回归起用近二十五亿元购入超过十三项住宅、商厦甚至铺位;单计住宅已购入一百七十二伙。中联办一改回归初期的低调作风,更高调地介入香港的政治和经济生活,增加编制人手、并购置物业安置员工。现中联办购买的物业中,未见有任何承造按揭纪录。2007年1月,立法会政制事务委员会编号CB(2)898/06-07(02)文件明确表示,中央政府在香港特区设立的机构,包括“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中联办)。

截至2019年4月政府披露的立法会财委会文件显示过去5个财政年度,中联办和中央机构共获豁免1.28亿元印花税。根据《印花税条例》,中央驻港机构买物业时毋须缴印花税,多名立法会议员要求政府堵塞漏洞,检讨让驻港机构以子公司买物业获豁免缴税的做法。

2020年4月13日,中联办指责立法会内务委员会副主席郭荣铿在主持内务委员会选举时“滥用权力”,郭荣铿回应指,中联办及港澳办均无任何权力或资格,去影响或评论立法会及和委员会如何运作,以及立法会议员如何屐行职务,亦无任何法例赋予权力处理诸如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等指控。至4月17日,中联办发言人称,港澳办及中联办“不是《基本法》第22条所指的一般意义上的‘中央人民政府所属各部门’”,认为其代表中央人民政府本身,自称“有权就立法会事务行使监督权”云。而包括2018年6月13日香港立法会记录在内的多份文件表示,中联办受廿二条所约束,及后事件引申成为对中联办获豁免高达$2亿印花税。由于中联办一直被政府视为中央人民政府驻港机构,故中联办及其子公司在港购买物业,可根据《印花税条例》获豁免印花税。然而,如果中联办有关宣称正确,则中联办并不符合《印花税条例》豁免印花税的要求。政府被问及会否向中联办追收过往豁免的印花税,则未有回应。

用途

这些物业当中,部分为中联办全幢持有,只有街道及门牌号码,外墙没有大厦名称,即使当区居民亦难以知道大厦来历;当中西半山蒲飞路 18 号物业全幢物业,住客包括中联办高层。资深传媒人吕秉权指出,中联办涉及特务人员,例如情报收集工作等,因此其大厦管理必须更小心,又认为购入全幢物业避人耳目。

各界对争议立场

民主党

民主党立法会议员涂谨申希望中央机构置业同时,需要顾及港人住屋需要及感受,政府亦应披露相关物业免税详情,提高透明度。

香港众志

2020年4月,香港众志[1] 发表了“中联办十八区私窦大起底报告”,公布了中联办在香港持有的至少 757 个物业单位,总值接近 34 亿港元。众志秘书长黄之锋批评,这正正显示他们正扩张其政治势力;又指其物业遍布港九新界,“梗有一间喺左近”。 黄之锋又批评,中联办在港置业豁免税务并没有附带条件,变相鼓励其置业行动,存在图利的漏洞。中联办更将持有的商用办公室作政治用途,租予灰线、红底组织营运,如在 2012 至 2019 年,连续 7 年租借予民建联作南区支部办事处,反映中联办与建制组织的连系及合作。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