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穿山甲
分布
特徵
中華穿山甲的體長34-92公分,尾長20-35公分,體重2-3公斤;鱗片與體軸平行,共15-18列,尾上另有縱向鱗片9-10 片,鱗片黑褐色,老年獸的鱗片邊緣橙褐或灰褐色,幼獸尚未角化的鱗片呈黃色,吻細長,腦顱大,呈圓錐形。
習性
牠們棲息於丘陵、山麓、平原的樹林潮濕濕度高的森林地帶。喜炎熱,能爬樹。能在泥土中挖深2-4公尺、直徑20-30公分的洞,末端的巢徑約2公尺。
牠們就像食蟻獸般靠吃蟻為生,以長舌舐食白蟻、蟻、蜜蜂或其他昆蟲。
猛獸、猛禽為牠的天敵,偶爾遭家犬襲擊。可用生肉和雞蛋飼養。
繁殖
中華穿山甲4~5月交尾,12月或翌年1月產仔。 幼仔伏於母獸背部,隨之外出活動。
藥用價值
在傳統中藥的角度中,穿山甲的鱗片有藥用之效,其肉亦有進補的作用,因此穿山甲常被視作野味而被獵殺。但其藥效與犀角一樣只屬於傳統迷信,其主要成份與人類指甲成份相同,同為角質。[3]而且在非法捕獵的過程中為方便運送等理由,會為穿山甲注射各類型的鎮定劑、興奮劑及重金屬等,令進食人士的肝腎功能受損。[4]
威脅及保育
穿山甲在非洲及亞洲均被廣泛獵殺,以作為食物及傳統藥物使用。多個物種在其原生棲地均大幅減少,包括大穿山甲、中華穿山甲及馬來穿山甲等。
中華穿山甲自1990年起列入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附錄二中,表示任何從野外捕獵的商業用途均被禁止;更於2016年改列為CITES附錄一的物種(受滅絕威脅)。在多個不同國家及地區均禁止出口及貿易,包括孟加拉、中國大陸、印度、老撾、緬甸、尼泊爾、香港、台灣、泰國及越南等。
在中國大陸屬於國家二級保護動物,禁止捕殺和食用,非法捕殺、走私或販賣,可被判監5年以上有期徒刑,案情嚴重最高可判處無期徒刑。[5]
參考文獻
- ↑ 中華穿山甲,華人百科
- ↑ 中華穿山甲,台灣動物新聞網,2016-02-20
- ↑ 奧利維亞·博伊德. 瀕危穿山甲應得到和犀牛同樣的重視. 中外對話. [2013-03-21].
- ↑ 探射燈:重金屬餵穿山甲 補品變「毒品」,然而事實是沒有藥用效果. 東方日報. [2013-03-21].
- ↑ 穿山甲命運迥然 雲南宰殺台灣保育. am730. [2013-0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