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蘭察布市區域經濟合作局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主要職責
(一)統籌推進國家和自治區、烏蘭察布市區域協調發展戰略,統籌推動全市招商引資工作進程。建立健全區域協調發展、招商引資工作機制和區域經濟合作機制,協調推進重點任務。
(二)研究提出烏蘭察布市主動融入國家、自治區區域協調發展戰略的政策建議,以及全市招商引資的政策建議;統籌協調市內外經濟合作及招商引資工作,協調推動重大合作及招商協議落實。
(三)組織落實國家和自治區區域經濟合作規劃及工作任務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區域經濟合作規劃、招商引資工作計劃、年度重點工作任務;研究分析市內外經濟合作發展情況,提出加強區域經濟合作和招商引資工作的措施辦法,協調解決區域經濟合作和招商引資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四)負責對全市區域經濟合作和招商引資工作的情況調度、分析研究、督查考核;負貴組織重大區域經濟合作和招商引資活動,跟蹤服務重大區域經濟合作和招商引資項目。
(五)按照職貴分工,負責本部門黨風廉政建設、意識形態、安全生產、生態環保、維穩信訪、食品安全、脫貧攻堅等工作。
(六)完成市委、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人事科)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信息、安全保密、規章制度建設等工作;承擔機關人事管理、機構編制、教育培訓、人才發展、勞動工資、績效管理、財務、資產管理、內部審計等工作;承擔本部門規範性文件合法合規性審核、報備工作。承擔機關意識形態、安全生產、生態環保、維穩信訪、食品安全、脫貧攻堅等工作;承擔機關工青婦工作;配合業務科室開展重大區域經濟合作和招商引資活動。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紀檢等工作。
二、綜合協調科
落實國家、自治區、烏蘭察布市區域發展戰略,提出相關政策建議和措施辦法;統籌研究全市區域協調發展的重大問題,牽頭擬訂全市區域經濟合作、招商引資政建議;擬訂區域經濟合作規劃、招商引資工作計劃、年度重點工作任務,制定督查考核工作方案,負貴對區域經濟合作、招商引資工作有關情況進行綜合分析,對全市區域經濟合作、招商引資項目進行統一調度,全面掌握項目進展情況,建立和管理全市區域經濟合作和招商引資項目庫;負責機關文秘工作。
三、協同發展科
落實國家、自治區、烏蘭察布市區域發展戰略;負責推進和落實對京津冀協同發展區域、環勃海經濟區,蒙晉冀烏大張合作區、呼包銀榆合作區、呼包鄂烏及國內其它經濟區域的區域經濟合作工作;建立和完善合作體制、工作機制,提出針對述區域的政策建議和措施辦法;組織開展所對接區域的區域經濟合作工作,組織實施重大活動,落實重點任務,研究分析相關情況,擬定督查考核工作方案;建立和管理所對接區域的區域經濟合作項目庫,加強項目前期工作管理,掌握重大項目進展情況,協調解決項目有關事宜;及時向綜合協調科提供相關業務信息。
四、招商一科
負責推進和落實對京津冀協同發展區域、環勃海經濟區、西部大開發區域等區域的招商引資工作;建立完善工作機制,提出針對上述區域的政策建議和措施辦法;組織開展所對接區域的招商引資工作,組織實施重大活動,落實重點任務,研究分析相關情況,擬定督查考核工作方案;建立和管理所對接區域的招商引資項目庫,加強項目前期工作管理,掌握重大項目進展情況,協調解決項目有關事宜;及時向綜合協調科提供相關業務信息。
五、招商二科
負責推進和落實對長江經濟帶、長三角區域[2]、粵港澳大灣區等其它經濟區域的招商引資工作;建立完善工作機制,提出針對上述區域的政策建議和措施辦法;組織開展所對接區城的招商引資工作,組織實施重大活動,落實重點任務,研究分析相關情況,擬定督查考核工作方案;建立和管理所對接區域的招商引資項目庫,加強項目前期工作管理,掌握重大項目進展情況,協調解決項目有關事宜;及時向綜合協調科提供相關業務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