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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准(?-1725),字子绳,号莱公,山西省永宁人,清朝官吏。两江总督于成龙的长孙,于廷翼之子。官至江苏、贵州巡抚。辑有《于清端公政书》等。
目录
生平简介
康熙二十五年(1686年)自荫生授山东临清知州,任职三年,据民国《临清县志》记载,“士民至今颂之”。有清操。举卓异,康熙二十八年(1689年)入为刑部员外郎,迁户部郎中。出为江南驿盐道,再迁浙江按察使,于成龙丧归,起四川布政使。
康熙四十三年,授贵州巡抚。饬州县立义学,令土司子弟及苗民俊秀者悉入肄业,送督学考试。调江苏巡抚,岁饥,请发帑赈济上元等十五县及太仓、镇海二卫。滨江海田亩被潮汐冲击,多坍没,疏请豁免钱粮,诏允行。
康熙四十八年以布政使宜思恭为总督噶礼所劾,准坐失察,罢归。雍正三年恩复职衔,雍正九年去世。[1]辑有《于清端公政书》、《于山凑牍》等
於氏族规家训成为吕梁於氏族人世代践行的行为规范
于成龙家族故居
于成龙家族故居位于山西省方山县北武当山西麓来堡村,据考证,由于成龙的父亲于时煌祖屋、于成龙的兄长于化龙故居和于成龙故居三个院落组成。
这三个院落都靠山而建,窑洞形制。其中于时煌祖屋在最东面,正屋九间,坐西向东三间。祖屋高程要比于成龙、于化龙兄弟的故居高三米左右。祖屋建于明末清初,其中最东三间有雨檐廊柱。于化龙故居正屋五间,建于清代早期,东西厢房分别是豆腐坊、油坊醋坊。于成龙故居在最西面,正坊五间为於氏后人后来新建,坐西向东五间,是遗存清早期建筑。目前,这三个院子都经过山西省文物局古建所维护,是山西省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於氏族规家训
康熙四十六年,于成龙长孙于准秉承先祖遗风,在整理编纂《于清端公政书》的基础上,总结汲取於氏先祖的家风家训,历时四年,续修《於氏宗谱》,编订《於氏族规》22条,《於氏家训》41条,使於氏族规家训成为吕梁於氏族人世代践行的行为规范。 《於氏族规家训》,对于於氏后人养成恭良谦让、急公尚义、勤俭持家等行为品质具有重要作用,对当地民俗民风也有著长远影响。 于成龙之后,长孙于准是於氏家族的又一名吏。康熙四十八年告老还乡后,好义乐施,周人之急,济人之危,州人之中受其恩德者,不计其数。 於氏先祖勤于耕读、孝行乡里的躬行实践,正是《於氏族规家训》中“孝为百行原”、“博施济众,以仁存心”等家风要义的思想源泉和深刻诠释!
耕读育家风
在吕梁市离石区城西10公里的山坳里,有一座千年古刹安国寺,于成龙45岁出仕为官之前,曾在这里苦读六年,至今遗存有“于清端公读书楼” 。置身安国寺,抚碑睹物,于成龙家族“勤耕读,孝乡里,重仁德”的遗风,昭然可见。
树规传家训
翻开于成龙长孙于准编修的《於氏族规家训》,“勤耕读、尚节俭,循法礼、孝乡里,廉仕吏、存仁德”的家风要义便跃然纸上。涵盖“勤、俭、学、善、廉”等朴素道理的22条《族规》、41条《家训》,既是对於氏先祖良好品行的总结与传承,更是对后人行为规范的谆谆教诲和殷殷期盼。
“勤耕读尚节俭”
《於氏家训》在第七条、第九条、第三十四条中多处劝导后人:“士子幸而上达,身虽贵显,居家切要勤俭,不可奢靡。待人务宜谦光,不可骄傲。”“种田不离田头,深耕易耨,是其本分。”“我志在富,则当勤俭以致之;我志在贵,则当读书以致之。”
“循法礼孝乡里”
《於氏家训》第一条就提出了“孝为百行之原”的理念,教育后人要孝敬长辈、团结兄弟。同时要守规矩、懂法礼,“勿谓些小之善不足纪,勿谓些小之恶无足畏。”《於氏族规》第六条、第十四条写到:“族中有行善者,果其慈心济众,阴行方便,见义必为,当岁终奖励。”
“廉仕吏存仁德”
《於氏族规家训》强调:“所见、所行、所言,当处处以仁存心。”“德足以服人,才足以驭众,言足以解纷”。要求於氏后人世代坚守“为人以仁存心,做官清正廉洁”的人生信条。
充满朴素劝慰与真诚告诫的《於氏族规家训》,似春雨润物,几百年来指引激励著一代又一代的於氏族人,守本分、务正业,践行“清、慎、勤”的家风要义!
山西省社会科学院历史所负责人高春平:
于成龙的孙子于准就很好地继承了祖父于成龙的清廉遗风,从山东临清知州,到贵州、江甯巡抚,他为官清廉,大举善政,康熙曾御书额联,赞其“恺泽三吴滋化雨,节旄再世继清风”。
据《永甯州志》、《於氏宗谱》记载,从明朝景泰年至清乾隆中叶的三百二十馀年里,於氏族人中,曾在国子监读书的就有数十人;下至知县,上至总督、巡抚,担任各种官职的有30多人,不论微品小官,还是封疆大吏,亦或士农工商,始终遵法纪、守规矩。
【盲人三弦书说唱】
说了过去说如今,《於氏家规》传后人,
为人处事讲良心,遵纪守法是根本,
勤劳致富守本分,胡作非为行不通,
做官要学于成龙,清正廉明为百姓。 [2]
清代木刻版《于清端公政书》现身方山
随著方山县于成龙廉政文化研究会对於氏文物普查力度的不断加大,最近,该会又在方山县一民间收藏爱好者手中发现了一册《于清端公政书》的木刻刊印本。
该木刻本高24.8、宽15.3厘米,内容收录有部分《黄州书》和全部《八闽书》,是《于清端公政书》全书的其中一部分。从这本书的内容木刻版式软体字可以推断其刊印年代为清朝中后期。
《于清端公政书》是于成龙死后由蔡方炳、诸匡鼎编录的。书中刊录内容为于成龙23年为官生涯期间所撰写的条议、奏疏、劝谕等,并附录了当时同官往来书牍及部分本人与同人唱和的诗词作品。《于清端公政书》后被《四库全书》收录,与原版本有不同处。(闫卫星薛良)[3]
清康熙版《永宁州志》现身山西方山(图)
日前,距今300多年的清康熙版《永宁州志》残本现身方山,该志书由时任永宁州知州谢汝霖纂修,于成龙孙于准裁定。该书是目前发现的最早版本的《永宁州志》。
历史上的永宁州主要行政区划在今吕梁市离石区、方山县、柳林县、中阳县及临县的部分区域,州署驻离石。永宁州,隋唐以来一直叫石州,明代隆庆元年(1567年)蒙古族首领俺答领兵经河曲、保德、临县南下,攻破石州,石州知州王亮彩殉难。继任石州知州李春芳认为石州的“石”字与“失”字谐音,不吉利,提议把石州改为永宁州,以期这个地方永远安宁。经过上级批准,隆庆元年起,石州正式更名为永宁州,1912年改永宁县,同年复称离石。
据考证,谢汝霖纂修、于准裁定的《永宁州志》共有8卷,此次在方山发现的仅为第一卷《舆地志》和第二卷《建置志》,但也极具重要史料和文献价值。于准(?-1725),字子绳,号莱公,清永宁人,于成龙孙,曾任山东临清知州、刑部员外郎、户部郎中、江南驿盐道、浙江按察使、四川布政使。康熙四十三年,任贵州巡抚,颇有政声,是于成龙后代中唯一做到一品大员的官吏,曾整理于成龙所著的《于清端公政书》《于山凑牍》等。《永宁州志》是他任浙江按察使回乡守孝时应地方官邀请裁定的。
山西省图书馆馆藏的《永宁州志》是在清光绪七年(1881年)由谢汝霖纂修、于准裁定的《永宁州志》基础上进一步增修刊印的。1996年,离石县地方志编委会以光绪版《永宁州志》为蓝本进行点校再版。此次发现的康熙版是否为孤本尚待专家进一步论证。[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