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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师范大学(校园风光)原图链接来自 易贤网 的图片

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法学院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于2002年设立法学专业并成立法学系,每年招生的人数不断增加,至2010年底,在校生共计1287人,成为全校学生人数较多的教学单位之一。2008年初“法学系”改为“法学院”。八年多来,法学院(系)的老师们在学校领导的热情关怀和大力支持下,经历了一个思考、探索、总结、发展的艰苦过程,更新了办学理念,确定了专业特色,强化了教学与学生管理工作,探索出一条较好的育才之路。

教学与师资

一个专业的教学质量是由课程教学质量来体现的,认真落实每门课程的教学环节,就是让学生掌握专业基础知识,为培养“专业实践能力”创造前提条件。我院结合本专业的具体情况,2006年10月制订了《法学专业课程教学环节管理办法》(后经几次修改),就统一教学大纲和教学进度、改进教学方法、细化平时成绩、考试改革等做出了具体规定,具有很强的操作性。为了监控课程教学质量,学校采取了学生(匿名)网上评课、督导听课查访、期中教学检查、专项教学检查、教研室主任听课、教学单位领导听课等措施,杜绝了教师讲课的随意性和其他不负责任的做法。

学院为了使校内考试与社会考试适当“接轨”,期末考试实行教考分离,借鉴国家机关招收公务员考试的基本经验,采取的具体做法是:①于2007年10月制订了《期末考试命题及评卷办法》,规定了题型、题量、难易程度、质量要求、保密纪律等,要求吸收司法考试的命题经验,实例分析题分值不少于25%(考实践能力)。②任课教师不命题,采用题库试题或者由学院组织非任课教师以指定教材、教学大纲为依据命制试题,一律不划考试范围。③集体流水评卷,主要由非任课教师按评分标准评阅,每门课程的评卷教师不少于三人。④任课教师只负责提交平时成绩,学院安排专人负责合成“学期总评成绩”。实行教考分离,有利于区分学生学习水平的优劣,有利于提高学生参加社会考试的应对能力。

人才培养

独立学院是培养本科毕业生的高等学校,承担着与一般本科高校相同的培养任务。独立学院培养一些优秀学生输送给更高层次的培养单位,这是作为本科学校应当完成的任务,也是教学质量较高的具体表现。学院为了满足考研学生的要求,将考研指导列为教学任务,作为课程教学的后续工作。认真做好考研学生选报学校、收集信息、课程复习、初试技巧、面试准备等指导工作,并在历年的考试中取得良好效果。

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规定,凡是从事法官工作、检察官工作、律师工作的人员必须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因此,参加国家司法考试[1]也就成为法学专业绝大多数学生的共同愿望。我院在学校的大力支持下,与北京万国司法考试培训学校昆明分校合作,每年3-9月组织高年级学生和毕业生免费参加司法考试光盘班辅导和面授辅导,帮助学生尽快通过“中国法律第一考”。据不完全统计,2006—2010年,我院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合格的学生共计近320人。

2008年6月,学校与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云南刘胡乐律师事务所签订了《教学合作协议》,该所派出优秀律师参与我院的教学工作,为我院开展实践教学提供方便。2010年7月,云南刘胡乐律师事务所决定在我院设立“法律新人奖学金”。在云南刘胡乐律师事务所与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签订的协议书中规定:奖励对象是法学专业四年级学生中通过司法考试获得A证的学生、考取研究生[2]的学生;每人奖励人民币500元,名额不限;从2007级开始(即2011年6月)颁发此项奖学金。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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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