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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太经济合作组织

亚太经济合作组织(英语:Asia-Pacific Economic Cooperation,缩写:APEC),简称亚太经合组织,是亚太区内各地区之间促进经济成长、合作、贸易、投资的论坛。此组织的创办在历史上取代了该区域的冷战结构,但由于日本在该区域会因过去历史记忆引发负面评价,所以由澳大利亚主导创始事项。

始设于1989年,现有21个成员经济体[1]。亚太经合组织是经济合作的论坛平台,其运作是通过非约束性的承诺与成员的自愿,强调开放对话及平等尊重各成员意见,不同于其他经由条约确立的政府间组织。“APEC”与“Asia-Pacific Economic Cooperation”均是亚太经济合作组织的注册商标

目录

历史沿革

部长级会议

1989年1月,澳大利亚总理波比·霍克访问大韩民国时在首尔倡议召开“亚洲及太平洋国家部长级会议”[2]。该倡议得到美国以及亚洲多个国家的积极回应。同年11月,12个创始会员国在澳大利亚堪培拉举行首届“亚洲太平洋经济合作部长级会议”,由澳大利亚外交部长加雷斯·埃文斯担任会议主席,并于同年创设作为亚太经合组织协调机构的高管会议。会议通常由当年举办领导人非正式会议的东道主主办,每年举行3至4次会议,主要负责执行领导人和部长级会议的决定,审议各工作组和秘书处的活动,筹备部长级会议、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及其后续行动等事宜。高官会议下设4个委员会和11个专业工作小组。4个委员会是贸易和投资委员会、经济委员会、高官会经济技术合作分委员会和预算管理委员会。11个专业工作小组分别为产业科技、人力资源开发、能源、海洋资源保护、电信、交通、旅游、渔业、贸易促进、农业技术合作和中小企业。

1991年11月12日至14日,第三届部长级会议在大韩民国首尔举行并通过《汉城宣言》,正式确定亚太经合组织的宗旨目标、工作范围、运作方式、参与形式、组织架构、亚太经合前景。亚太经合组织的目标是为本区域人民普遍之福祉,持续推动区域成长与发展;促进经济互补性,鼓励货物、服务、资本、技术的流通;发展并加强开放及多边的贸易体系;减少贸易与投资壁垒。这次会议里中华台北、香港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三个经济体正式加入亚太经合组织。1992年9月10日至11日,第四届部长级会议在泰国曼谷召开,确定将亚太经合组织秘书处设于新加坡,为亚太经合组织各层次的活动提供支持与服务。秘书处最高职务为执行主任,任期一年,由每年亚太经合组织会议东道主指派。副执行主任由下届亚太经合组织会议东道主指派,一年之后成为执行主任。并确立亚太经合组织运作基金的预算规则。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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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关键词》——亚太经济合作组织
5.4亚太经济合作组织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