亡佚读音wáng yì,是一个汉语词汇,释义为散失。 也作“泯亡”。[1]
章炳麟《文学总略》:“《汉高祖手诏》、匡衡、王凤、镏隗、孔羣诸家奏事,书既亡佚,复传其録。”田北湖《论文章源流》:“今民史亡佚,国史亦残缺不完。”
散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