亡佚讀音wáng yì,是一個漢語詞彙,釋義為散失。 也作「泯亡」。[1]
章炳麟《文學總略》:「《漢高祖手詔》、匡衡、王鳳、鎦隗、孔羣諸家奏事,書既亡佚,復傳其録。」田北湖《論文章源流》:「今民史亡佚,國史亦殘缺不完。」
散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