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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兆是西安的古称,为汉朝京畿都城地域的名称,是周朝王畿、秦代京畿之后对都城辖域的谓称。如《水经注》中有"京兆上洛";《隋书·地理志》记:"京兆蓝田县有关官。"。也是古代的二级行政单位,所辖范围相当于陕西西安及其附近所属地区。
来源简介
秦统一全国后,在全国各地实行郡县制,两级行政管理,在首都咸阳设内史,不属于任何郡县,直属中央政府。
内史管辖京畿各县,行政区划与官职同名,为郡级建制,今西安市辖域属其管辖范围之内。
汉武帝太初元年(前104),将右内史东部改为京兆尹,西部改为右扶风,左内史改为左冯翊,称"三辅",共治长安城中。
这三者既为行政区划,也为官职名,与郡守相当,共同管辖京畿地区。
东汉复置京兆尹、左冯翊和右扶风,隶于驻洛阳的司隶校尉部。左冯翊治所迁至高陵,右扶风迁至槐里(今咸阳兴平)。
三国曹魏文帝黄初元年(220)改京兆尹为京兆郡。黄初二年(221)封皇子礼为秦公,以京兆郡为秦国,黄初三年又改名为京兆国。
魏明帝青龙三年(235)封皇子洵为秦王,改京兆国为秦国。齐王(曹芳)正始五年(244)改为京兆郡,今西安市属5县,除周至、户县外,均在辖区内。西晋时仍置京兆郡于长安,辖区较三国魏时缩小。
十六国南北朝时期,前赵、前秦和后秦、西魏、北周相继建都长安(后秦称常安),均在此设置京兆郡(或尹)。
隋唐两代均都长安,在汉长安城之南另建新城,隋称之大兴城。唐高宗永徽四年(653)改名长安城。
在长安城周围的京畿地区,隋唐均设京兆尹(郡、府)或雍州,作为郡级建制以统长安、大兴(唐改为万年)等20余县。
唐代以后,长安不再是国都,但仍具有相当的重要性,于是被多个王朝定为西方重镇。
五代的后唐,把长安改称为京兆府,作为国家的西北和西南的地区性重镇。此后的北宋和金朝,也以京兆府作为控制中国西北和西南的地区性重镇,备受历代统治者的重视。
忽必烈建立元朝,在潼关以西设立陕西行省,以京兆府作为陕西行省的治所,并将他的第三子忙哥剌封为安西王,在京兆府城东北面,建造豪华宏伟的安西王府。后来,元政府又先后把京兆府改名为安西路和奉元路。
京兆府
①汉代称京兆尹办公处为京兆府。
②唐代关内道所辖诸府之一,辖万年等二十三县,为京畿地区行政机构。
唐玄宗开元元年(713)改雍州置为京兆府,长官为牧,多由亲王为之;实际长官为尹,通判府事;设少尹二人,佐理府事,岁终更次上计;下设司录参军及司功、司仓、司户等属官。
京兆尹介绍
秦以内史掌治京师,汉武帝时分置左右内史,太初元年(公元前104年)改右内史为京兆尹,分原右内史东半部为其辖区,因地属畿辅,故不称郡。职掌相当于郡太守,但参与朝议。治所在长安。三国魏辖区改称京兆郡,官名改称太守。西魏、周、隋仍称郡,改太守为尹。
唐开元初改雍州刺史为京兆尹,并增设少尹,以理府事。后世不置,但习惯上称呼京师所在地行政长官为京兆尹。 官职为正四品上。满清即划其京都及附近30余县为一特别行政区,称顺天府,长官称顺天府尹。民国初年仍沿清制,其辖区缩小为宛平县等20余县。1914年10月,改称京兆,其行政长官称京兆尹,颁布了《京兆尹官制》,设立京兆尹公署,京兆的地位与省同。1928年废《京兆尹官制》。
溯源:唐代初期并没有设立京兆府。京师所在地的行政机构是雍州府,以高资格的亲王担任雍州牧,唐太宗、中宗、睿宗未即位之前都曾担任过这一职务。实际上这些亲王主要是挂个名,总大纲而已,真正主管雍州事物的是州府长史。
唐开元元年,玄宗李隆基设立京兆府,第一任京兆尹是孟温礼。
行政区划
唐玄宗开元元年(713)改雍州置为京兆府。治所在万年(今陕西西安市)。
辖境相当今陕西省关中乾县以东,铜川以南、渭南以西地区。
唐属关内道、京畿道;宋为陕西路、永兴军路;金为京兆府路;元改为安西路。
唐以后,北宋与金朝仍然将它治理的地区一如唐制称为京兆府,她亦被称作京兆府城。
历代均派皇室股肱或勋戚重臣驻守,如元初忽必烈灭南宋,建立元朝后,就于次年即至元九年(1272),封他第三子忙哥剌为安西王,不久京兆府与京兆府城改名为安西府与安西府城。
公元前11世纪
公元前11世纪,兴起于周原地区的周人把活动中心移至今西安城西南沣河流域。文王在沣河西岸建立酆京,其子武王后在沣河东岸建立镐京,统一全国,开创了西安长期作为中国古代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的历史。
丰镐两京隔河相望,镐京为西周王朝政治中心,丰京是祭祀宗庙场所,直到公元前770年周平王迁都洛阳之前,这座京城一直被全国各地诸侯奉为"宗周"。
春秋战国时期,来自陇南(今甘肃天水一带)的秦人崛起于关中盆地。秦武公和秦穆公时,设立了西安附近最早的县--杜县(前687年)。
战国时代秦国先后迁都栎阳(今阎良区武屯乡一带)和咸阳,今西安城区附近成为咸阳的郊区。 秦统一全国后,在今西安北郊建了许多著名的宫殿,如阿房宫、章台宫、兴乐宫、信宫等。地方上实行郡县两级行政建制,设内史辖京畿各县(内史政区与官职同名,为郡级建制),今西安市辖域属其管辖范围。
秦末楚汉相争,咸阳宫室被毁。汉高帝七年(前200)建都长安(秦咸阳郊区一个乡聚的名称,在今西安西北郊渭河南岸)。惠帝时构筑长安城墙,城区面积36平方公里,城垣周长25.7公里。主要宫殿位于城的南部,宫殿面积占长安城总面积的1/2以上。除宫殿、衙署、达官显贵府第和宫廷作坊外,有9个商业区和160个居民闾里。城市规模宏大,建筑密集,街衢通达,交通便利。 西汉高帝二年,在原秦内史地设置渭南、中地、河上三郡,分别领有今西安市辖地。
高帝九年(前198)撤销三郡复置内史,治长安城中。
景帝二年(前155)分置左右内史,武帝太初元年(前104)将右内史东部改为京兆尹,西部改为右扶风,左内史改为左冯翊,称"三辅",共治长安城中。这三者既为地区名,也为官名,与郡守相当,共同管辖京畿地区。
西汉末年,王莽废汉称帝,国号"新",改长安为常安。新朝天凤元年(14)分三辅为师尉、扶尉、翊尉、光尉、京尉、烈尉六尉郡。
征和四年(前89)置监察区司隶校尉部,三辅属之。西汉末平帝元始四年(4),分京兆尹置前辉光、后承烈二郡。
唐代以后
唐以后,长安城不复为都,发展受到一定影响,但仍不失为一个重要的地方性都会。天佑元年(904),韩建为佑国军节度使镇守长安,废宫城和外郭城,重修子城(皇城),南闭朱雀门,又闭延禧门、安福门,北开玄武门,是为五代、宋、元时的长安城。
后梁开平元年(907),改京兆府为雍州,后又改为大安府。后唐同光元年复为京兆府。后晋、后汉、后周一直沿用,辖有长安、万年等10余县。
北宋时的长安城,人口减少,仍为全国主要的商业都市之一。长安城周围地区,宋金两代仍在城中置京兆府统之,辖长安、万年(樊川、咸宁)等14县(金12县)。 元初仍置京兆府于长安城中,至元十年(1273)改为安西总管府。皇庆元年(1312)又改为奉元路。
明初改奉元路为西安府,"西安"由此得名。明太祖将次子朱木爽封为秦王,镇守西安。明将五代、宋、元的长安城向北、向东加以扩展,形成今天西安古城的规模。清代在西安城的东北隅修建了满城,占有今北大街以东、东大街以北。其他街巷一如明代。
清代继续沿用西安府名,辖长安、咸宁等15县,1州,孝义(今柞水)、宁陕(今县)等2厅。
民国时期
1913年,民国政府在关中地区设立关中道,辖长安等41县。1914年撤销咸宁县,并入长安县,结束了汉代以后一城由两县分管的局面。
1928年,割长安城及近郊设立西安市。
1930年撤市复归长安县。
1933年再设立西安市,为国民政府行政院的6个直辖市之一。
1938年长安县迁至城南大兆镇。此后不久西安市再次撤销。
1941年复设西安市,改为陕西省辖市。
1947年再次升为全国13个直辖市之一。
解放时期
1949年5月20日,中国人民解放军进驻西安,25日成立西安市人民政府,辖12个区,隶属于陕甘宁边区政府。
1953年升为中央直辖市,1954年又改为省辖市,同时把原来12个区调整为9个(今主城6区再加上长乐区、阿房区和草滩区)。从此以后西安市的领属关系再未发生变化,但所辖区县不断变迁,直到1983年才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