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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兆是西安的古稱,為漢朝京畿都城地域的名稱,是周朝王畿、秦代京畿之後對都城轄域的謂稱。如《水經注》中有"京兆上洛";《隋書·地理志》記:"京兆藍田縣有關官。"。也是古代的二級行政單位,所轄範圍相當於陝西西安及其附近所屬地區。

來源簡介

秦統一全國後,在全國各地實行郡縣制,兩級行政管理,在首都咸陽設內史,不屬於任何郡縣,直屬中央政府。

內史管轄京畿各縣,行政區劃與官職同名,為郡級建制,今西安市轄域屬其管轄範圍之內。

漢武帝太初元年(前104),將右內史東部改為京兆尹,西部改為右扶風,左內史改為左馮翊,稱"三輔",共治長安城中。

這三者既為行政區劃,也為官職名,與郡守相當,共同管轄京畿地區。

東漢復置京兆尹、左馮翊和右扶風,隸於駐洛陽的司隸校尉部。左馮翊治所遷至高陵,右扶風遷至槐里(今咸陽興平)。

三國曹魏文帝黃初元年(220)改京兆尹為京兆郡。黃初二年(221)封皇子禮為秦公,以京兆郡為秦國,黃初三年又改名為京兆國。

魏明帝青龍三年(235)封皇子洵為秦王,改京兆國為秦國。齊王(曹芳)正始五年(244)改為京兆郡,今西安市屬5縣,除周至、戶縣外,均在轄區內。西晉時仍置京兆郡於長安,轄區較三國魏時縮小。

十六國南北朝時期,前趙、前秦和後秦、西魏、北周相繼建都長安(後秦稱常安),均在此設置京兆郡(或尹)。

隋唐兩代均都長安,在漢長安城之南另建新城,隋稱之大興城。唐高宗永徽四年(653)改名長安城。

在長安城周圍的京畿地區,隋唐均設京兆尹(郡、府)或雍州,作為郡級建制以統長安、大興(唐改為萬年)等20餘縣。

唐代以後,長安不再是國都,但仍具有相當的重要性,於是被多個王朝定為西方重鎮。

五代的後唐,把長安改稱為京兆府,作為國家的西北和西南的地區性重鎮。此後的北宋和金朝,也以京兆府作為控制中國西北和西南的地區性重鎮,備受歷代統治者的重視。

忽必烈建立元朝,在潼關以西設立陝西行省,以京兆府作為陝西行省的治所,並將他的第三子忙哥剌封為安西王,在京兆府城東北面,建造豪華宏偉的安西王府。後來,元政府又先後把京兆府改名為安西路和奉元路。

京兆府

①漢代稱京兆尹辦公處為京兆府。

②唐代關內道所轄諸府之一,轄萬年等二十三縣,為京畿地區行政機構。

唐玄宗開元元年(713)改雍州置為京兆府,長官為牧,多由親王為之;實際長官為尹,通判府事;設少尹二人,佐理府事,歲終更次上計;下設司錄參軍及司功、司倉、司戶等屬官。

京兆尹介紹

秦以內史掌治京師,漢武帝時分置左右內史,太初元年(公元前104年)改右內史為京兆尹,分原右內史東半部為其轄區,因地屬畿輔,故不稱郡。職掌相當於郡太守,但參與朝議。治所在長安。三國魏轄區改稱京兆郡,官名改稱太守。西魏、周、隋仍稱郡,改太守為尹。

唐開元初改雍州刺史為京兆尹,並增設少尹,以理府事。後世不置,但習慣上稱呼京師所在地行政長官為京兆尹。 官職為正四品上。滿清即劃其京都及附近30餘縣為一特別行政區,稱順天府,長官稱順天府尹。民國初年仍沿清制,其轄區縮小為宛平縣等20餘縣。1914年10月,改稱京兆,其行政長官稱京兆尹,頒布了《京兆尹官制》,設立京兆尹公署,京兆的地位與省同。1928年廢《京兆尹官制》。

溯源:唐代初期並沒有設立京兆府。京師所在地的行政機構是雍州府,以高資格的親王擔任雍州牧,唐太宗、中宗、睿宗未即位之前都曾擔任過這一職務。實際上這些親王主要是掛個名,總大綱而已,真正主管雍州事物的是州府長史。

唐開元元年,玄宗李隆基設立京兆府,第一任京兆尹是孟溫禮。

行政區劃

唐玄宗開元元年(713)改雍州置為京兆府。治所在萬年(今陝西西安市)。

轄境相當今陝西省關中乾縣以東,銅川以南、渭南以西地區。

唐屬關內道、京畿道;宋為陝西路、永興軍路;金為京兆府路;元改為安西路。

唐以後,北宋與金朝仍然將它治理的地區一如唐制稱為京兆府,她亦被稱作京兆府城。

歷代均派皇室股肱或勛戚重臣駐守,如元初忽必烈滅南宋,建立元朝後,就於次年即至元九年(1272),封他第三子忙哥剌為安西王,不久京兆府與京兆府城改名為安西府與安西府城。

公元前11世紀

公元前11世紀,興起於周原地區的周人把活動中心移至今西安城西南灃河流域。文王在灃河西岸建立酆京,其子武王后在灃河東岸建立鎬京,統一全國,開創了西安長期作為中國古代政治、經濟、文化中心的歷史。

豐鎬兩京隔河相望,鎬京為西周王朝政治中心,豐京是祭祀宗廟場所,直到公元前770年周平王遷都洛陽之前,這座京城一直被全國各地諸侯奉為"宗周"。

春秋戰國時期,來自隴南(今甘肅天水一帶)的秦人崛起於關中盆地。秦武公和秦穆公時,設立了西安附近最早的縣--杜縣(前687年)。

戰國時代秦國先後遷都櫟陽(今閻良區武屯鄉一帶)和咸陽,今西安城區附近成為咸陽的郊區。 秦統一全國後,在今西安北郊建了許多著名的宮殿,如阿房宮、章台宮、興樂宮、信宮等。地方上實行郡縣兩級行政建制,設內史轄京畿各縣(內史政區與官職同名,為郡級建制),今西安市轄域屬其管轄範圍。

秦末楚漢相爭,咸陽宮室被毀。漢高帝七年(前200)建都長安(秦咸陽郊區一個鄉聚的名稱,在今西安西北郊渭河南岸)。惠帝時構築長安城牆,城區面積36平方公里,城垣周長25.7公里。主要宮殿位於城的南部,宮殿面積占長安城總面積的1/2以上。除宮殿、衙署、達官顯貴府第和宮廷作坊外,有9個商業區和160個居民閭里。城市規模宏大,建築密集,街衢通達,交通便利。 西漢高帝二年,在原秦內史地設置渭南、中地、河上三郡,分別領有今西安市轄地。

高帝九年(前198)撤銷三郡復置內史,治長安城中。

景帝二年(前155)分置左右內史,武帝太初元年(前104)將右內史東部改為京兆尹,西部改為右扶風,左內史改為左馮翊,稱"三輔",共治長安城中。這三者既為地區名,也為官名,與郡守相當,共同管轄京畿地區。

西漢末年,王莽廢漢稱帝,國號"新",改長安為常安。新朝天鳳元年(14)分三輔為師尉、扶尉、翊尉、光尉、京尉、烈尉六尉郡。

征和四年(前89)置監察區司隸校尉部,三輔屬之。西漢末平帝元始四年(4),分京兆尹置前輝光、後承烈二郡。

唐代以後

唐以後,長安城不復為都,發展受到一定影響,但仍不失為一個重要的地方性都會。天佑元年(904),韓建為佑國軍節度使鎮守長安,廢宮城和外郭城,重修子城(皇城),南閉朱雀門,又閉延禧門、安福門,北開玄武門,是為五代、宋、元時的長安城。

後梁開平元年(907),改京兆府為雍州,後又改為大安府。後唐同光元年復為京兆府。後晉、後漢、後周一直沿用,轄有長安、萬年等10餘縣。

北宋時的長安城,人口減少,仍為全國主要的商業都市之一。長安城周圍地區,宋金兩代仍在城中置京兆府統之,轄長安、萬年(樊川、咸寧)等14縣(金12縣)。 元初仍置京兆府於長安城中,至元十年(1273)改為安西總管府。皇慶元年(1312)又改為奉元路。

明初改奉元路為西安府,"西安"由此得名。明太祖將次子朱木爽封為秦王,鎮守西安。明將五代、宋、元的長安城向北、向東加以擴展,形成今天西安古城的規模。清代在西安城的東北隅修建了滿城,占有今北大街以東、東大街以北。其他街巷一如明代。

清代繼續沿用西安府名,轄長安、咸寧等15縣,1州,孝義(今柞水)、寧陝(今縣)等2廳。

民國時期


1913年,民國政府在關中地區設立關中道,轄長安等41縣。1914年撤銷咸寧縣,併入長安縣,結束了漢代以後一城由兩縣分管的局面。

1928年,割長安城及近郊設立西安市。

1930年撤市復歸長安縣。

1933年再設立西安市,為國民政府行政院的6個直轄市之一。

1938年長安縣遷至城南大兆鎮。此後不久西安市再次撤銷。

1941年復設西安市,改為陝西省轄市。

1947年再次升為全國13個直轄市之一。

解放時期


1949年5月20日,中國人民解放軍進駐西安,25日成立西安市人民政府,轄12個區,隸屬於陝甘寧邊區政府。

1953年升為中央直轄市,1954年又改為省轄市,同時把原來12個區調整為9個(今主城6區再加上長樂區、阿房區和草灘區)。從此以後西安市的領屬關係再未發生變化,但所轄區縣不斷變遷,直到1983年才穩定。

參考資料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