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恩·湯姆林森之死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2009年4月1日,倫敦市报贩伊恩·汤姆林森在2009年二十国集团伦敦峰会抗议示威期间被警察推倒在地后死亡。经过死因研讯,陪审团裁定受害人死于警察行凶杀人,涉案警员西蒙·哈伍德受过失杀人罪起诉。法庭裁定罪名不成立,但哈伍德仍因行为严重不当被开除警队。经过民事涉讼,倫敦警察廳向汤姆林森的家人支付未公开数额的赔偿,承认哈伍德的行为导致汤姆林森死亡。
首次驗屍认定受害人死于心脏病发,《卫报》一周后公布倫敦警察廳警员用警棍击打汤姆林森腿部、随后又将他推倒在地的视频。受害人没有参与抗议,当时准备经过警戒线回家。倒地后他一度起身离开,但很快再度倒地并在几分钟后死亡。
英国独立监察警方处理投诉委员会[1] 开展刑事调查,再次验尸结果表明汤姆林森死于腹部钝器伤结合肝硬化引发的内出血。考虑到几次验尸结论不同,无法证明死亡与殴打之间的因果关系,皇家檢控署决定不起诉哈伍德。但2011年陪审团裁定受害人死于警察行凶杀人后,皇家检控署改变立场以过失杀人罪起诉。2012年法庭裁定哈伍德罪名不成立,但他几个月后就被开除。
汤姆林森之死在英国引发警察、媒体、公众和独立监察警方处理投诉委员会独立地位关系的大讨论。面对外界疑虑,警务总监督丹尼斯·奥康纳于2009年11月公布150页的报告,希望恢复市民对警方的信任。
伦敦警察厅,英国独立监察警方处理投诉委员会
倫敦警察廳拥有4.4万多警力,是英国最大的警队。整个大倫敦除金融区倫敦市由倫敦市警察负责外,其他区域的警务均属伦敦警察厅职责。事件发生时的伦敦警察厅总监是保罗·斯蒂芬森(Paul Stephenson)爵士,伦敦市警察总监是迈克·鲍伦(Mike Bowron)。伦敦警察厅受首都警察監管局监管,当时的主管是伦敦市长鲍里斯·约翰逊。
欧打并推倒受害人的是伦敦警察厅地区支援课警员,可通过肩章编号上的字母“U”辨别。地区支援课警员穿戴军用风格头盔、阻燃制服、防刺背心和巴拉克拉瓦头套,专门维持公共秩序。事发时的行动指挥是总警司米克·约翰逊(Mick Johnson)。
英国独立监察警方处理投诉委员会由《2002年警察改革法》组建,2004年开始运作,用于取代与警方关系密切引起公众不满的警察投诉管理局,事发时尼克·哈德威克(Nick Hardwick)任主席。与警察投诉管理局相比,独立监察警方处理投诉委员会运作与负责英格兰和威尔士刑事司法及警务的英國內政部独立。
背景
伊恩·汤姆林森
伊恩·汤姆林森(Ian Tomlinson)生于德比郡馬特洛克,父亲叫吉姆·汤姆林森(Jim Tomlinson),母亲叫安·汤姆林森(Ann Tomlinson)。他在17岁时移居伦敦,靠搭建脚手架安身立命。事发时,汤姆林森是伦敦《晚间标准报》(Evening Standard)的临时销售员。汤姆林森结过两次婚,儿子和孙辈共有九人,他长期酗酒,因此已与第二任妻子朱莉亚(Julia)分居13年,曾长时间居无定所。2008年,他开始住进伦敦史密斯菲爾德林赛街(Lindsey Street)收容无家可归人士的林赛旅店。事发时他正经过伦敦金融区前往林赛旅店,路上多处被警戒线阻挡。此前他在銀行及紀念碑站外、伦敦大火纪念碑旁的报摊和朋友巴里·史密斯(Barry Smith)一起工作,准备沿老路线回家。
參考文獻
- ↑ 英国独立监察警方处理投诉委员会,ip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