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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长虞(239年-294年),名咸,北地泥阳(今陕西耀县东南)人,西晋文学家,魏晋文坛复古文风的代表人物之一。曹魏扶风太守傅干之孙,司隶校尉傅玄之子。
傅长虞曾任太子洗马、尚书右丞、御史中丞等职,后封清泉侯。他为官严肃庄重,疾恶如仇,直言敢谏,曾上疏主张裁并官府,主张致力农业。并力主俭朴,说“奢侈之费,甚于天灾”。元康四年(294年)死在官署,享年五十六岁。
集句诗始于西晋傅长虞的《七经诗》,开创了用别人已有的语句写诗的道路。[1]
代表作品
《纸赋》盖世有质文,则治有损益;
故礼随时变,而器与事易。
既作契以代绳兮,又造纸以当策。
犹纯俭之从宜,亦惟变而是适。
夫其为物,厥美可珍。廉方有则,体洁性真。
含章蕴藻,实好斯文。取彼之弊,以为己新。
揽之则舒,舍之则卷。可屈可伸,能幽能显。
若乃六案乖方,离群索居,鳞鸿附便,援笔飞书,
写情于万里,精思于一隅。
简介
傅氏是泥阳(中国古代地名,秦置,故址今甘肃宁县米桥乡,后几经变迁,县治迁徙到了今陕西耀州区河东堡东侧)当地汉魏以来的名门大族。傅咸的曾祖父、祖父,先后担任过汉魏的邵太守。傅咸的父亲傅玄是曹魏时的弘农(今河南灵宝北)太守,领典农校尉。西晋取代曹魏以后,官拜御史中丞、司隶校尉等职。傅玄是个性格刚毅耿直、不肯容人过错的人。他任职期间,敢于直言匡正,指斥时弊,而且学识渊博,勤于著述,有《傅子》数十万言和文集百卷传世。傅咸自幼在其父傅玄的培育下,博览群书,“好属文论”,“言在其鉴”,嫉恶如仇,推贤乐善,刚简有节。尤能审度时势,政治眼光远大,料事如神,有孔明之风。他的奏章,引经据典,旁征博引,说理透彻。语言之美,犹如诗歌。
傅咸,字长虞,北地泥阳人,西晋文学家。晋武帝时官拜尚书左丞,晋惠帝时做御史中丞。咸,为人正直无私,品德高尚,史称其“刚直有大节,风格峻整,识性明悟,疾恶如仇,推贤乐善……。”
西晋年间,大臣们多半是皇亲国戚或名门望族的后代。他们凭借贵族的身份享有很多特权,过着奢侈的贵族生活,愈来愈堕落。
咸累上言,切陈执政事之得失、损益,世俗之奢侈不节,人才之选拔任用等,称引故事,条理灼然,皇帝多有准奏。
有一年,各地发生了饥荒,很多百姓逃亡,饿死冻死他乡,傅咸知道后,马上告诉晋惠帝。晋惠帝不明白,问:“为什么不吃肉粥呀?”
傅咸听了以后,哭笑不得,只好把老百姓的事情讲给晋惠帝听。晋惠帝听了后问道:“依你的意见,应当怎么办呀?”
傅咸直截了当地说:“朝中的一些大臣生活奢侈,他们一天的饭费花那么多的银两,有的大臣把白蜡当干柴烧,厕所内堆放着香料,可百姓却生活在贫困之中。朝中大臣们这样的奢侈腐化,皇帝你应当处罚他们,对有错不改的大臣按照国法处治。”
晋惠帝听了,说:“说得很有道理,你若发现谁挥霍无度,不守国法,都可以按照条例惩处。”
平时趾高气扬的贵族们认为傅咸不敢把他们怎么样,一点都不怕。傅咸对顽固不化的皇亲贵族们,没有畏惧,更没有妥协。他多次上书晋惠帝,严肃地说:“奢侈比灾害还要厉害呀!”因为傅咸的劝谏和批评,晋惠帝终于下决心除去了一批腐败官员。朝中的大臣心中害怕,不敢为非作歹了。
从此,百姓们都说傅咸嫉恶如仇。
人物生平
明识吏弊谏省官事 泰始九年(273)封太子洗马。咸宁初年(275)父逝后,袭父爵,累迁尚书右丞,时隔不久,出任冀州刺史。又因继母不肯随他赴任,傅咸上表请求解职,并得到晋武帝的恩准,于是改任司徒左长史,到宰相府任职。他上书晋武帝,直言揭露说:武帝即位,已15年,“军国未丰,百姓不瞻”,一年不收便没粮吃。其原因是剥削者多,而亲农得少。如户口比汉少十分之一,而置郡县比汉多得多。他[[]]建议,当今之急,“先并官省事,静事息役,上下用心,唯农是也”。他又从尧、舜、禹的美德讲起,指出晋上层的奢侈腐化,忠谏武帝提倡节俭。并以身作则,带头节俭省用,武帝赏悦,升任尚书左丞。
公元290年,武帝崩,惠帝司马衷即位,太傅杨骏专权,委任亲信,网罗党羽。傅咸不断规劝杨骏,一次咎亮滥赏,又劝亮让权。杨骏不耐烦,想把傅咸赶出朝廷,外甥李斌直言不可。杨骏之弟杨济与傅咸友好,劝他多事不如少事,“生子痴,了官事,官事未易了也。了事正作痴,复为快耳!”。傅咸不听,这是成语“了却官痴”的典故。后暴发“八王之乱”,傅咸规劝汝南王司马亮和惠帝外祖父杨骏说:“武帝刚逝,作臣的应重孝礼,辅助惠帝安定大局,不要急于执政。周公辅政,还受诽谤,何况惠帝年龄长,又不是成王那样的幼王”。二人不听忠谏,先后被惠帝和惠皇后诛杀。 在“八王”混战的乱世里,傅咸善于分析形势,上书忠谏,果断行事,尽量作些减少战争与互相残杀的事。他上书惠帝,要严以奖惩,太子犯法,应与民同罪。要惩办贪官污吏,打击豪强势力。他奉命赴外地考察实情,奏免豪族大官多人。“京都肃然,贵戚慑伏”。他所上奏章,“称引故事,条理灼然,朝廷无一易之”。 杨骏死后,傅咸转为太子中庶子,御史中丞等职,后卒于西晋元康四年(294),年仅56岁。“诏赠司隶校尉”,赐号“贞”。 长子傅敷于永嘉之乱时迁至会稽(今浙江绍兴)。
文学成就
傅咸诗今存10余首,多为四言诗,风格庄重典雅,但缺乏诗情。另有几首五言诗较有情采。例如《赠何劭王济诗》,“槁叶待风飘,逝将与君违。违君能无恋,尺素当言归。”情真意切,感情缠绵。清代何焯《义门读书记》曾说长虞“深婉,得陈思一体”,当是指此类诗而言。《愁霖诗》则写得语言质朴,不同时俗。傅咸有赋30多篇,多为抒情咏物之作。其中《粘蝉赋》、《青蝇赋》、《萤火赋》等,咏物中寓有生活哲理,“物小而喻大”,含意深刻。如《萤火赋》说:“不以姿质之鄙薄兮,欲增辉乎太清”,“进不竞于天光兮,退在晦而能明”。赞美了不竞虚荣的处世态度。傅咸曾奉诏治狱,有《明意赋》,其中“吏砥身以存公,古有死而无柔”等句,语言明快,可以见到他耿直的个性。《隋书·经籍志》载傅咸有集17卷,今佚。明代张溥辑有《傅中丞集》1卷,收入《汉魏六朝百三家集》。
史籍记载
《晋书·列传第十七》
咸字长虞,刚简有大节。风格峻整,识性明悟,疾恶如仇,推贤乐善,常慕季文子、仲山甫之志。好属文论,虽绮丽不足,而言成规鉴。颍川庾纯常叹曰:“长虞之文近乎诗人之作矣!”。
咸宁初,袭父爵,拜太子洗马,累迁尚书右丞。出为冀州刺史,继母杜氏不肯随咸之官,自表解职。三旬之间,迁司徒左长史。时帝留心政事,诏访朝臣政之损益。咸上言曰:“陛下处至尊之位,而修布衣之事,亲览万机,劳心日昃。在昔帝王,躬自菲薄,以利天下,未有逾陛下也。然泰始开元以暨于今,十有五年矣。而军国未丰,百姓不赡,一岁不登便有菜色者,诚由官众事殷,复除猥滥,蚕食者多而亲农者少也。臣以顽疏,谬忝近职,每见圣诏以百姓饥馑为虑,无能云补,伏用惭恧,敢不自竭,以对天问。旧都督有四,今并监军,乃盈于十。夏禹敷土,分为九州,今之刺史,几向一倍。户口比汉十分之一,而置郡县更多。空校牙门,无益宿卫,而虚立军府,动有百数。五等诸侯,复坐置官属。诸所宠给,皆生于百姓。一夫不农,有受其饥,今之不农,不可胜计。纵使五稼普收,仅足相接;暂有灾患,便不继赡。以为当今之急,先并官省事,静事息役,上下用心,惟农是务也。”
咸在位多所执正。豫州大中正夏侯骏上言,鲁国小中正、司空司马孔毓,四移病所,不能接宾,求以尚书郎曹馥代毓,旬日复上毓为中正。司徒三却,骏故据正。咸以骏与夺惟意,乃奏免骏大中正。司徒魏舒,骏之姻属,屡却不署,咸据正甚苦。舒终不从,咸遂独上。舒奏咸激讪不直,诏转咸为车骑司马。
咸以世俗奢侈,又上书曰:“臣以为谷帛难生,而用之不节,无缘不匮。故先王之化天下,食肉衣帛,皆有其制。窃谓奢侈之费,甚于天灾。古者尧有茅茨,今之百姓竞丰其屋。古者臣无玉食,今之贾竖皆厌粱肉。古者后妃乃有殊饰,今之婢妾被服绫罗。古者大夫乃不徒行,今之贱隶乘轻驱肥。古者人稠地狭而有储蓄,由于节也;今者土广人稀而患不足,由于奢也。欲时之俭,当诘其奢;奢不见诘,转相高尚。昔毛玠为吏部尚书,时无敢好衣美食者。魏武帝叹曰:孤之法不如毛尚书。令使诸部用心,各如毛玠,风俗之移,在不难矣。”又议移县狱于郡及二社应立,朝廷从之。迁尚书左丞。
惠帝即位,杨骏辅政。咸言于骏曰:“事与世变,礼随时宜,谅暗之不行尚矣。由世道弥薄,权不可假,故虽斩焉在疚,而躬览万机也。逮至汉文,以天下体大,服重难久,遂制既葬而除。世祖武皇帝虽大孝蒸蒸,亦从时释服,制心丧三年,至于万机之事,则有不遑。今圣上欲委政于公,谅暗自居,此虽谦让之心,而天下未以为善。天下未以为善者,以亿兆颙颙,戴仰宸极,听于冢宰,惧天光有蔽。人心既已若此,而明公处之固未为易也。窃谓山陵之事既毕,明公当思隆替之宜。周公圣人,犹不免谤。以此推之,周公之任既未易而处,况圣上春秋非成王之年乎!得意忘言,言未易尽。苟明公有以察其悾款,言岂在多。”时司隶荀恺从兄丧,自表赴哀,诏听之而未下,恺乃造骏。咸因奏曰:“死丧之戚,兄弟孔怀。同堂亡陨,方在信宿,圣恩矜悯,听使临丧。诏未下而便以行造,急谄媚之敬,无友于之情。宜加显贬,以隆风教。”帝以骏管朝政,有诏不问,骏甚惮之。咸复与骏笺讽切之,骏意稍折,渐以不平。由是欲出为京兆、弘农太守,骏甥李斌说骏,不宜斥出正人,乃止。骏弟济素与咸善,与咸书曰:“江海之流混混,故能成其深广也。天下大器,非可稍了,而相观每事欲了。生子痴,了官事,官事未易了也。了事正作痴,复为快耳!左丞总司天台,维正八坐,此未易居。以君尽性而处未易居之任,益不易也。想虑破头,故具有白。”咸答曰:“卫公云酒色之杀人,此甚于作直。坐酒色死,人不为悔。逆畏以直致祸,此由心不直正,欲以苟且为明哲耳!自古以直致祸者,当自矫枉过直,或不忠允,欲以亢厉为声,故致忿耳。安有空空为忠益,而当见疾乎!”居无何,骏诛。咸转为太子中庶子,迁御史中丞。
时太宰、汝南王亮辅政,咸致书曰:“咸以为太甲、成王年在蒙幼,故有伊、周之事。圣人且犹不免疑,况臣既不圣,王非孺子,而可以行伊、周之事乎!上在谅暗,听于冢宰,而杨骏无状,便作伊、周,自为居天下之安,所以至死。其罪既不可胜,亦是殿下所见。骏之见讨,发自天聪,孟观、李肇与知密旨耳。至于论功,当归美于上。观等已数千户县侯,圣上以骏死莫不欣悦,故论功宁厚,以叙其欢心。此群下所宜以实裁量,而遂扇动,东安封王,孟、李郡公,余侯伯子男,既妄有加,复又三等超迁。此之熏赫,震动天地,自古以来,封赏未有若此者也。无功而厚赏,莫不乐国有祸,祸起当复有大功也。人而乐祸,其可极乎!作此者,皆由东安公。谓殿下至止,当有以正之。正之以道,众亦何所怒乎!众之所怒,在于不平耳。而今皆更倍论,莫不失望。咸之愚冗,不惟失望而已,窃以为忧。又讨骏之时,殿下在外,实所不综。今欲委重,故令殿下论功。论功之事,实未易可处,莫若坐观得失,有居正之事宜也。”
咸复以亮辅政专权,又谏曰:“杨骏有震主之威,委任亲戚,此天下所以喧哗。今之处重,宜反此失。谓宜静默颐神,有大得失,乃维持之;自非大事,一皆抑遣。比四造诣,及经过尊门,冠盖车马,填塞街衢,此之翕习,既宜弭息。又夏侯长容奉使为先帝请命,祈祷无感,先帝崩背,宜自咎责,而自求请命之劳,而公以为少府。私窃之论,云长容则公之姻,故至于此。一犬吠形,群犬吠声,惧于群吠,遂至叵听也。咸之为人,不能面从而有后言。尝触杨骏,几为身祸;况于殿下,而当有惜!往从驾,殿下见语:'卿不识韩非逆鳞之言耶,而欻摩天子逆鳞!'自知所陈,诚<名页><名页>触猛兽之须耳。所以敢言,庶殿下当识其不胜区区。前摩天子逆鳞,欲以尽忠;今触猛兽之须,非欲为恶,必将以此见恕。”亮不纳。长容者,夏侯骏也。
会丙寅,诏群僚举郡县之职以补内官。咸复上书曰:“臣咸以为夫兴化之要,在于官人。才非一流,职有不同。譬诸林木,洪纤枉直,各有攸施。故明扬逮于仄陋,畴咨无拘内外。内外之任,出处随宜,中间选用,惟内是隆。外举既颓,复多节目,竞内薄外,遂成风俗。此弊诚宜亟革之,当内外通塞无所偏耳。即使通塞无偏,若选用不平,有以深责,责之苟深,无忧不平也。且胶柱不可以调瑟,况乎官人而可以限乎!伏思所限者,以防选用不能出人。不能出人,当随事而制,无须限法。法之有限,其于致远,无乃泥乎!或谓不制其法,以何为贵?臣闻刑惩小人,义责君子,君子之责,在心不在限也。正始中,任何晏以选举,内外之众职各得其才,粲然之美于斯可观。如此,非徒御之以限,法之所致,乃委任之由也。委任之惧,甚于限法。是法之失,非己之尤,尤不在己,责之无惧,所谓'齐之以刑,人免而无耻'者也。苟委任之,一则虑罪之及,二则惧致怨谤。己快则朝野称咏,不善则众恶见归,此之战战,孰与倚限法以苟免乎!”
咸再为本郡中正,遭继母忧去官。顷之,起以议郎,长兼司隶校尉。咸前后固辞,不听,敕使者就拜,咸复送还印绶。公车不通,催使摄职。咸以身无兄弟,丧祭无主,重自陈乞,乃使于官舍设灵坐。咸又上表曰:“臣既驽弱,不胜重任。加在哀疚,假息日阕,陛下过意,授非所堪。披露丹款,归穷上闻,谬诏既往,终然无改。臣虽不能灭身以全礼教,义无腼然,虚忝隆宠。前受严诏,视事之日,私心自誓,陨越为报。以货赂流行,所宜深绝,切敕都官,以此为先。而经弥日月,未有所得。斯由陛下有以奖厉,虑于愚戆,将必死系,故自掩检以避其锋耳。在职有日,既无赫然之举,又不应弦垂翅,人谁复惮?故光禄大夫刘毅为司隶,声震内外,远近清肃。非徒毅有王臣匪躬之节,亦由所奏见从,威风得伸也。”诏曰:“但当思必应绳中理,威风日伸,何独刘毅!”
时朝廷宽弛,豪右放恣,交私请托,朝野溷淆。咸奏免河南尹澹、左将军倩、廷尉高光、兼河南尹何攀等,京都肃然,贵戚慑伏。咸以“圣人久于其道,天下化成。是以唐、虞三载考绩,九年黜陟。其在《周礼》,三年大比。孔子亦云,'三年有成'。而中间以来,长吏到官,未几便迁,百姓困于无定,吏卒疲于送迎”。时仆射王戎兼吏部,咸奏:“戎备位台辅,兼掌选举,不能谧静风俗,以凝庶绩,至令人心倾动,开张浮竞。中郎李重、李义不相匡正。请免戎等官。”诏曰:“政道之本,诚宜久于其职,咸奏是也。戎职在论道,吾所崇委,其解禁止。”御史中丞解结以咸劾戎为违典制,越局侵官,干非其分,奏免咸官。诏亦不许。
咸上事以为“按令,御史中丞督司百僚。皇太子以下,其在行马内,有违法宪者皆弹纠之。虽在行马外,而监司不纠,亦得奏之。如令之文,行马之内有违法宪,谓禁防之事耳。宫内禁防,外司不得而行,故专施中丞。今道路桥梁不修,斗讼屠沽不绝,如此之比,中丞推责州坐,即今所谓行马内语施于禁防。既云中丞督司百僚矣,何复说行马之内乎!既云百僚,而不得复说行马之内者,内外众官谓之百僚,则通内外矣。司隶所以不复说行马内外者,禁防之事已于中丞说之故也。中丞、司隶俱纠皇太子以下,则共对司内外矣,不为中丞专司内百僚,司隶专司外百僚。自有中丞、司隶以来,更互奏内外众官,惟所纠得无内外之限也。而结一旦横挫臣,臣前所以不罗缕者,冀因结奏得从私愿也。今既所愿不从,而敕云但为过耳,非所不及也,以此见原。臣忝司直之任,宜当正己率人,若其有过,不敢受原,是以申陈其愚。司隶与中丞俱共纠皇太子以下,则从皇太子以下无所不纠也。得纠皇太子而不得纠尚书,臣之暗塞既所未譬。皇太子为在行马之内邪,皇太子在行马之内而得纠之,尚书在行马之内而不得纠,无有此理。此理灼然,而结以此挫臣。臣可无恨耳,其于观听,无乃有怪邪!臣识石公前在殿上脱衣,为司隶荀恺所奏,先帝不以为非,于时莫谓侵官;今臣裁纠尚书,而当有罪乎?”咸累自上称引故事,条理灼然,朝廷无以易之。
吴郡顾荣常与亲故书曰:“傅长虞为司隶,劲直忠果,劾按惊人。虽非周才,偏亮可贵也。”元康四年卒官,时年五十六,诏赠司隶校尉,朝服一具、衣一袭、钱二十万,谥曰贞。有三子:敷、晞、纂。长子敷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