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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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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吉寺,位于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尼木县塔荣镇林岗村,是一座藏传佛教格鲁派寺院。[1]
介绍
杰吉寺位于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尼木县塔荣镇林岗村。距离尼木县城主干公路大约1公里,距离318国道大约6公里。[2]
1059年,仲敦巴创建该寺。后由吞巴·克增云丹嘉措扩建。1986年,经尼木县人民政府批准,该寺修复开放。该寺建筑占地面积3000平方米,寺内收藏文物20余件。
第司·桑结嘉措所著《黄琉璃》中载,宗喀巴在后藏弘扬格鲁派时,拜了许多名师,并多次赴位于前藏与后藏结合处的尼木县,吞弥的后代云丹嘉措受宗喀巴的影响而创立杰吉寺。该寺主供宗喀巴,主要景观为高6米的宗喀巴坐像。
清朝咸丰八年(1858年),西藏高层发生冲突,噶伦夏扎·旺曲杰布被摄政热振·阿旺益西楚臣坚赞囚禁于杰吉寺。同年末,夏扎·旺曲杰布逃离杰吉寺,最终成为“热振事件”的胜者,取代热振担任摄政。
1997年7月,普松乡乳巴寺7名僧人集体离开该寺,塔荣镇杰吉寺的僧人则在杰吉寺门口张贴藏独标语。[3]
2007年7月,北京市第五批援藏工作组到尼木县之后,中共尼木县委书记刘颖随即亲自带队赴尼木县4座重点寺庙开展专题调研,创立了“3+1”经常性教育的工作模式(即村委会、寺庙民主管理委员会、家长三方与僧尼本人 “3+1”)。从1996年开展寺庙爱国主义教育起,尼木县便尝试将寺庙视为一个社会单位,即当作自然村看待,将僧尼作为村民看待。在此基础上,2007年,中共尼木县委、尼木县人民政府全面启动村级组织负责并参与寺庙管理工作,由村委会主任兼任寺庙民主管理委员会主任,建立定点联系与帮扶机制,重视寺庙民主管理委员会班子建设,发动村民联防维护寺庙治安。到2011年,尼木县22座寺庙、拉康、日追的民主管理委员会主任或民主管理小组长均由村党支部副书记(即村委会主任)兼任,兼任率100%。2007年起,尼木县将寺庙纳入社会公共服务与管理范围,帮寺庙解决困难及问题,开展合作医疗、安居工程、人畜饮水工程、电力农网改造、修桥铺路、能源沼气、通讯工具、广播电视覆盖、寺庙绿化、文物保护等等。到2011年,尼木县寺庙全部通电,通公路的19座,通水的17座,通沼气的10座,寺庙广播电视覆盖率100%。在2008年拉萨3.14事件中,尼木县无一寺庙、无一僧尼参与事件。2008年,尼木县获“自治区级平安县”称号。2009年,尼木县被评为“全国综合治理先进集体”。
2012年,该寺的23名僧人被评为西藏自治区爱国守法先进僧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