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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薩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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傑吉寺,位於西藏自治區拉薩市尼木縣塔榮鎮林崗村,是一座藏傳佛教格魯派寺院。[1]
介紹
傑吉寺位於西藏自治區拉薩市尼木縣塔榮鎮林崗村。距離尼木縣城主幹公路大約1公里,距離318國道大約6公里。[2]
1059年,仲敦巴創建該寺。後由吞巴·克增雲丹嘉措擴建。1986年,經尼木縣人民政府批准,該寺修復開放。該寺建築占地面積3000平方米,寺內收藏文物20餘件。
第司·桑結嘉措所著《黃琉璃》中載,宗喀巴在後藏弘揚格魯派時,拜了許多名師,並多次赴位於前藏與後藏結合處的尼木縣,吞彌的後代雲丹嘉措受宗喀巴的影響而創立傑吉寺。該寺主供宗喀巴,主要景觀為高6米的宗喀巴坐像。
清朝咸豐八年(1858年),西藏高層發生衝突,噶倫夏扎·旺曲傑布被攝政熱振·阿旺益西楚臣堅贊囚禁於傑吉寺。同年末,夏扎·旺曲傑布逃離傑吉寺,最終成為「熱振事件」的勝者,取代熱振擔任攝政。
1997年7月,普松鄉乳巴寺7名僧人集體離開該寺,塔榮鎮傑吉寺的僧人則在傑吉寺門口張貼藏獨標語。[3]
2007年7月,北京市第五批援藏工作組到尼木縣之後,中共尼木縣委書記劉穎隨即親自帶隊赴尼木縣4座重點寺廟開展專題調研,創立了「3+1」經常性教育的工作模式(即村委會、寺廟民主管理委員會、家長三方與僧尼本人 「3+1」)。從1996年開展寺廟愛國主義教育起,尼木縣便嘗試將寺廟視為一個社會單位,即當作自然村看待,將僧尼作為村民看待。在此基礎上,2007年,中共尼木縣委、尼木縣人民政府全面啟動村級組織負責並參與寺廟管理工作,由村委會主任兼任寺廟民主管理委員會主任,建立定點聯繫與幫扶機制,重視寺廟民主管理委員會班子建設,發動村民聯防維護寺廟治安。到2011年,尼木縣22座寺廟、拉康、日追的民主管理委員會主任或民主管理小組長均由村黨支部副書記(即村委會主任)兼任,兼任率100%。2007年起,尼木縣將寺廟納入社會公共服務與管理範圍,幫寺廟解決困難及問題,開展合作醫療、安居工程、人畜飲水工程、電力農網改造、修橋鋪路、能源沼氣、通訊工具、廣播電視覆蓋、寺廟綠化、文物保護等等。到2011年,尼木縣寺廟全部通電,通公路的19座,通水的17座,通沼氣的10座,寺廟廣播電視覆蓋率100%。在2008年拉薩3.14事件中,尼木縣無一寺廟、無一僧尼參與事件。2008年,尼木縣獲「自治區級平安縣」稱號。2009年,尼木縣被評為「全國綜合治理先進集體」。
2012年,該寺的23名僧人被評為西藏自治區愛國守法先進僧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