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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先秦《 | + | 先秦《逸周书·武顺》:“元首曰末。” 孔晁 注:“元首,头也。” |
− | 晋葛洪《 | + | 晋[[ 葛洪]] 《抱朴子·诘鲍》:“远取诸物,则天尊地卑,以着人伦之体;近取诸身,则元首股肱,以表君臣之序。” |
− | 宋梅尧臣《目释》诗:“我居元首间,分并日月光;左右各照曜,盲一岂相妨。” | + | 宋[[ 梅尧臣]] 《目释》诗:“我居元首间,分并日月光;左右各照曜,盲一岂相妨。” |
− | 清唐甄《 | + | 清唐甄《潜书·宗孟》:“如元首手趾,皆如我所欲至,夫如是,乃谓之能尽性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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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唐《 | + | 唐《秦王破阵乐》:“受律辞元首,相将讨叛臣。” |
− | 先秦《 | + | 先秦《书·益稷》:“股肱喜哉,元首起哉,百工熙哉!”孔晁注:“元首,君也。” |
− | 西汉司马迁《 | + | 西汉[[ 司马迁]] 《史记·夏本纪》:“股肱喜哉,元首起哉,百工喜哉!” |
− | 三国 魏曹丕《 | + | 三国 魏[[ 曹丕]] 《灾异免策三公诏》:“灾异之作,以谴元首,而归过股肱,岂禹汤辠己之义乎?” |
− | 宋司马光《 | + | 宋[[ 司马光]] 《谢门下侍郎表》:“臣避命弗获,居宠为忧,谨当承元首之明,竭股肱之力。” |
− | 现代陈毅《 | + | 现代[[ 陈毅]] 《开国小言》诗:“元首耀北辰,元戎雄泰岱。群英共检阅,盛业开万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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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齐魏收《 | + | 北齐魏收《魏书·刑罚志》:“若羊皮(费羊皮)不云卖,则回(张回)无买心,则羊皮为元首,张回为从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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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清钱谦益《采花酿酒歌》:“采花酿酒谁作法,终古修罗是元首。” | + | 清[[ 钱谦益]] 《采花酿酒歌》:“采花酿酒谁作法,终古修罗是元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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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专指历史人物[[阿道夫·希特勒]]。(希特勒自称是德意志的首席元老和第一公民,故合称“元首”) | + | 专指历史人物[[阿道夫·希特勒]]。(希特勒自称是德意志的首席元老和第一公民,故合称“元首”)<ref>[https://www.bilibili.com/video/av2465281/ 【央视中配】暗黑元首希特勒 1~3合集(持续补全中)]bilibili</re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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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国国家元首的名称和产生方式不尽相同。古代奴隶制国家和封建制国家的元首,通常由世袭产生,集国家权力于一身,人们称之为国王、皇帝、国君等。到近现代,在君主制和君主立宪制国家,如英国、荷兰、比利时、丹麦、挪威、沙特阿拉伯、摩洛哥等国称国王,卢森堡称大公,科威特称埃米尔,都由世袭产生。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许多英联邦成员国的国家元首名义上由英王担任,实际上是由英王任命的总督代行该国国家元首的职能。在共和制国家,国家元首一般称总统或国家主席;其中,实行委员会制的国家称国家元首为国务委员会主席、革命委员会主席、执行委员会主席等。它们通常按宪法规定,由直接选举或间接选举产生,有一定任期。 | + | 各国国家元首的名称和产生方式不尽相同。古代奴隶制国家和封建制国家的元首,通常由世袭产生,集国家权力于一身,人们称之为国王、皇帝、国君等。到近现代,在君主制和君主立宪制国家,如[[ 英国]] 、[[ 荷兰]] 、[[ 比利时]] 、[[ 丹麦]] 、[[ 挪威]] 、[[ 沙特阿拉伯]] 、[[ 摩洛哥]] 等国称国王,[[ 卢森堡]] 称大公,[[ 科威特]] 称埃米尔,都由世袭产生。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许多英联邦成员国的国家元首名义上由英王担任,实际上是由英王任命的总督代行该国国家元首的职能。在共和制国家,国家元首一般称总统或国家主席;其中,实行委员会制的国家称国家元首为国务委员会主席、革命委员会主席、执行委员会主席等。它们通常按宪法规定,由直接选举或间接选举产生,有一定任期。 |
於 2022年8月20日 (六) 10:02 的最新修訂
元首 |
中文名: 元首 外文名: Head of state 產生時間: 公元前27年 產生地點: 古羅馬帝國 首個元首: 古羅馬帝國奧古斯都屋大維 現代含義: 國家最高領導人 |
元首(英語: head of state ),的意思是國家對內對外的最高代表。多指共和制、聯邦制的總統、國家主席等和君主制的皇帝、國王等。
引證解釋
1.指頭,腦袋。
先秦《逸周書·武順》:「元首曰末。」 孔晁 註:「元首,頭也。」
晉葛洪《抱朴子·詰鮑》:「遠取諸物,則天尊地卑,以着人倫之體;近取諸身,則元首股肱,以表君臣之序。」
宋梅堯臣《目釋》詩:「我居元首間,分並日月光;左右各照曜,盲一豈相妨。」
清唐甄《潛書·宗孟》:「如元首手趾,皆如我所欲至,夫如是,乃謂之能盡性也。」
2.指國家領導人。
唐《秦王破陣樂》:「受律辭元首,相將討叛臣。」
先秦《書·益稷》:「股肱喜哉,元首起哉,百工熙哉!」孔晁註:「元首,君也。」
西漢司馬遷《史記·夏本紀》:「股肱喜哉,元首起哉,百工喜哉!」
三國 魏曹丕《災異免策三公詔》:「災異之作,以譴元首,而歸過股肱,豈禹湯辠己之義乎?」
宋司馬光《謝門下侍郎表》:「臣避命弗獲,居寵為憂,謹當承元首之明,竭股肱之力。」
現代陳毅《開國小言》詩:「元首耀北辰,元戎雄泰岱。群英共檢閱,盛業開萬代。」
3.指為首者,禍首。
北齊魏收《魏書·刑罰志》:「若羊皮(費羊皮)不雲賣,則回(張回)無買心,則羊皮為元首,張回為從坐。」
五代趙瑩《舊唐書·韋虛心傳》:「景龍中,西域羌胡背叛,時並擒獲,有敕盡欲誅之。虛心論奏,但罪元首,其所全者千餘人。」
4.指創始人。
清錢謙益《採花釀酒歌》:「採花釀酒誰作法,終古修羅是元首。」
5.指新年的開始。
唐《晉書·律曆志中》:「湯作《殷歷》,弗復以正月朔旦立春為節也,更以十一月朔旦冬至為元首。」
6.狹義的範圍
專指歷史人物阿道夫·希特勒。(希特勒自稱是德意志的首席元老和第一公民,故合稱「元首」)[1]
國家首腦
國家元首指共和制、聯邦制的總統、國家主席等和君主制的皇帝、國王等。可能握有實際權力(比如美國總統等),也可能只是禮儀性的(比如英國的國王或女王和中國的國家主席)。
各國國家元首的名稱和產生方式不盡相同。古代奴隸制國家和封建制國家的元首,通常由世襲產生,集國家權力於一身,人們稱之為國王、皇帝、國君等。到近現代,在君主制和君主立憲制國家,如英國、荷蘭、比利時、丹麥、挪威、沙特阿拉伯、摩洛哥等國稱國王,盧森堡稱大公,科威特稱埃米爾,都由世襲產生。第二次世界大戰後,許多英聯邦成員國的國家元首名義上由英王擔任,實際上是由英王任命的總督代行該國國家元首的職能。在共和制國家,國家元首一般稱總統或國家主席;其中,實行委員會制的國家稱國家元首為國務委員會主席、革命委員會主席、執行委員會主席等。它們通常按憲法規定,由直接選舉或間接選舉產生,有一定任期。
各國國家元首的職權由各國憲法規定。一般有:公布法律權,發布命令權,任免權,召集議會權,外交權,統帥武裝部隊權,赦免權,榮典權等。國家元首對外代表國家,在國際交往中享有禮儀上的特殊待遇。由於各國政體不同,國家元首行使的實際權力也不盡相同。在實行內閣制的國家,元首一般不直接掌握國務實權,只以國家的名義,從事一些象徵性和禮儀性的活動,因而被稱為虛權元首。在實行總統制的國家,元首為國家最高政府首腦,對國家重大決策的制定和執行均負有實際的直接的責任,擁有很大權力。根據國家元首組織構成的不同,國家元首分為個人元首和集體元首。在大多數國家,國家元首由個人擔任並行使其職權的,為個人元首。有些國家,國家元首的職權由集體行使,為集體元首 , 如聖馬力諾共和國的國家元首由具有同等權力的2名執政官共同擔任。《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 ,國家元首的職權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聯合行使。
納粹黨將其黨魁阿道夫·希特勒稱為「元首」(Führer);希特勒出任德國總理幾年之後,總統興登堡陸軍元帥年老病故,希特勒廢除總統一職,元首兼帝國總理成為最高頭銜。二戰結束後,德國元首制廢止。
參考來源
- ↑ 【央視中配】暗黑元首希特勒 1~3合集(持續補全中)bilibil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