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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政部建筑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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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政部建筑研究所是中华民国内政部附属机构,其设置目的系为推动该国建筑研究发展,达成国家整体建设之目标;并著重公共安全性、政策性、管理性之实务研发工作,以提升建筑安全、改善全民整体居住环境品质、提高营建技术水准、及健全都市发展计画。[1]
历史
- 1987年3月,内政部营建署成立任务编组“内政部营建署建筑研究所筹备小组”。
- 1989年9月25日,内政部令,《内政部建筑研究所筹备处暂行组织规程》发布施行;内政部营建署建筑研究所筹备小组改制为“内政部建筑研究所筹备处”,直属内政部,置主任一人、副主任二人,设五组(规划组、工程组、资讯组、推广组、秘书组),得聘请有关专家学者担任无给职顾问。
- 1995年10月30日,“内政部建筑研究所”正式成立。
- 1995年12月20日,内政部令,《内政部建筑研究所筹备处暂行组织规程》废止。
- 2013年8月21日,总统令公布《内政部建筑研究所组织法》,第一条规定内政部建筑研究所之设立目的为“办理全国建筑研究发展业务”。
- 2013年8月29日,行政院令,《内政部建筑研究所组织法》施行日期定为本年9月1日。
掌理事项
《内政部建筑研究所组织法》第二条规定,内政部建筑研究所掌理下列事项:
- 建筑政策发展及建筑法规之研究、建议。
- 建筑规划设计、使用管理及居住环境品质之研究发展。
- 建筑公共安全及防灾之研究发展。
- 建筑构造及结构工程之研究发展。
- 建筑生产、营造技术及工程品质之研究发展。
- 建筑智慧化、环境控制及节约能源之研究发展。
- 建筑设备、材料与工法之试验研究、检测验证、推广应用及测试。
- 各国建筑管理制度及建筑技术之引进、研究发展。
- 民间成立办理本条具自偿性、技术性及服务性等业务专责机构之推动及辅导。
- 其他有关建筑研究发展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