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政部营建署
沿革
- 1937年,内政部地政司下增设一科,办理全国都市计画、建筑行政、乡村建设及一般土木、市政工程等业务,为营建行政机构之滥觞。
- 1948年7月,“内政部营建司”成立。
- 1949年,内政部精简机构,营建司并归地政司。
- 1972年11月,内政部复设营建司。
- 1981年3月,“内政部营建署”成立。
- 2008年1月1日,内政部营建署重机械工程队裁撤。8月22日,内政部营建署新生地开发局、内政部营建署市乡规划局整并成立内政部营建署城乡发展分署。
- 未来将整并国土测绘中心、土地重划工程处改制为“内政部国土管理署”[1][2],产业管理将移至交通及建设部,下水道工程处(环境工程)改由环境资源部管理,国家公园业务则另成立内政部国家公园署管理。
组织
- 署长
- 副署长(2人)
- 主任秘书
- 副主任
- 总工程司
- 副署长(2人)
行政业务单位
- 业务单位
- 道路工程组
- 建筑工程组
- 财务组
- 土地组
- 管理组
- 新市镇建设组
- 工务组(含材料组)
- 企划组
- 公共工程组
- 建筑管理组
- 国家公园组
- 国民住宅组
- 都市计画组
- 都市更新组
- 综合计画组
- 行政单位
- 秘书室
- 人事室
- 会计室
- 政风室
- 技正室
- 资讯室
- 公关室
- 派出单位
- 下水道工程处(环境工程)
- 南区工程处
- 北区工程处
- 中区工程处
- 中部办公室
所属机关
未来组织规划
依照《内政部国土管理署组织法》草案拟设[3]:
- 署长
- 副署长(2人)
- 主任秘书
- 副署长(2人)
- 所属机关
- 城乡发展分署:执行国土及城乡之规划、发展与执行。
- 各区都市基础工程分署:执行有关都市基础工程监理。
- 未来工作
- 国土、海岸、区域与都市计画、建筑与住宅管理、都市发展与国土利用政策、制度规划、推动。
- 国土、海岸、区域与都市计画、建筑与住宅管理、都市发展与国土利用法规之拟(订)定、解释与执行。
- 国土、海岸、区域与都市计画审核、督导及推动。
- 建筑、建筑师与公寓大厦管理审核、督导及推动。
- 住宅补贴、住宅资讯与国民住宅管理督导及推动。
- 都市更新与新市镇开发审核、督导及推动。
- 土地重划与区段征收开发审核、督导及推动。
- 主办或专业代办公有建筑物之技术服务采购管理。
- 其他有关事项。
参考文献
- ↑ 丁育群掌营建署 推防灾都更 国土三法、活化闲置住宅空间列施政主轴,经济日报,2014-01-23
- ↑ 丁育群掌营建署 推防灾都更 中央广播电台,2014/1/23
- ↑ 内政部国土管理署组织法草案>营建业务 内政部营建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