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刑事侦查局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序列号公安部五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负责刑事犯罪侦查的内设职能局[1]。
沿革
1949年4月9日,中央军委公安部改名为中央人民政府公安部,下设五局(武装保卫局,建制在解放军总政治部)。1959年3月19日,国务院同意公安部组织机构设:五局(武装保卫局,建制在解放军总政治部)。1964年1月27日,经国务院批准,公安部机构设置为:五局(武装保卫局,建制在解放军总政治部)。
1969年1月19日,公安部将原来的11个厅、局合并为5个办公室(政治、行政、侦破、治安、接待办公室),编制由1200多人减为126人(含借调军队干部41人)。
1970年7月3日,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公安部核心小组和革命委员会成立。在革命委员会下设置五个组:(一)办事组,负责原办公厅的工作;(二)政工组,负责政治工作;(三)政保组,负责侦察、保卫工作;(四)治安保卫组,负责民警、治安、消防、劳教工作和原内务部交来的一些工作;(五)预审组,负责预审、劳改工作。11月28日,将办事组改为办公室;公安部发出《关于我部机构设置和启用印章的通知》,从12月2日起启用新印章。
1971年9月17日,中共公安部核心小组会议决定.按国务院批准的编制执行,机构改为一室七组,即办公室、政工组、政治保卫组、治安保卫组、安全保卫组、劳改工作组、预审组、警卫组。
1983年9月10日,国务院批复同意公安部关于机构编制的请示。公安部下设五局(刑事案件侦察)。1989年3月5日,公安部发出《关于印发公安部“三定”方案的通知》。为便于工作,公安部各局、司重新编排序号如下:刑事侦察局为五局。
1994年5月12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了部机关各局内设机构的《三定方案》,公安部机关设19个职能局(含3个属武警现役编制的局)和政治部(4个局级机构),下设:刑事侦查局(承担“国际刑警组织中国中心局”的业务工作)。
1998年8月11日,根据《公安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改革后公安部的局级机构有:刑事侦查局(五局)[2]。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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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公安部印发五局《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黄金缉私工作座谈会纪要》 ,法律教育网,2020-8-6
- ↑ 热线12 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关于封停中缅边境电信网络诈骗活动严重区域社交和支付账户的通告 ,央视网,2019-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