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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评权是公民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的缺点、错误有提出批评意见的权利。

保护批评权是每个网络公民的责任

互联网的普及,为越来越多的普通人提供了公众表达的空间,但很多人发现,在虚拟世界里公开表达尤其是公开批评时,也有可能被现实中的权力所压抑。比如你在豆瓣上评价一本译作“机翻痕迹太重”,就可能被该书译者举报到你就读的学校,最后在学校的教育下“致歉”。所涉译作到底翻译水平如何暂且不讨论,单就在网络发表批评性意见,就可能得到如此对待,那么以后你还敢公开批评吗?

话题“我们是不是没有批评的权利了”冲上热搜,多少表达了人们的心声。人们真正关心的是:当自己在网络上发表批评性意见时,是否也会受到特殊“关照”?长此以往,人们会不会因此在网络评价平台谨言慎行,甚至就此噤声?

因为互联网的开放性和集合性,他人的评价成了人们做出选择的重要依据。在网络上,“口碑”得以直观地量化,成了清晰描述大众意志的数字。这也意味着,“评价”“评分”对被评价者声誉的影响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中午吃什么外卖,晚上看什么电影,我们在做决定时都会参考评价和评分。哪怕一本小众的文学读物,都会经受评价和评分的考验。 用户将自己的真实想法以评价的形式表达出来,又通过参考他人评价做出自己的抉择,无疑是互联网带给人们的便利。然而,评价在倒逼产品和服务的提供者重视用户意见的同时,也产生了许多出人意料的负面情况,有些人或团体开始采取各种不正当手段去保护评分。比如,钟爱某位演员的粉丝团体,对影视剧评价页面进行“控评”;又比如,商家通过购买“水军”的方式提高评分。而现在,哪怕是一本文学译著,也会寻求外部干预来谋求“自我保护”。

虽然遭遇差评后产生负面情绪是人之常情,但对评价的宽容与吸纳,才是磨砺自我、精益求精的正确办法。虽然遭遇差评后产生负面情绪是人之常情,但对评价的宽容与吸纳,才是磨砺自我、精益求精的正确办法。

在中国文化史上,有不少前辈从容纳谏的佳话。杨绛先生翻译的《堂吉诃德》问世后,遭到西班牙语教授董燕生的激烈批评,认为“她太自信了,该查字典的地方没有去查字典”。不过,这场争论并没有沦为笔墨官司,而因杨绛的回复变成君子之间的切磋。杨绛在回应文章里写道:“世间许多争端,往往出于误会。董先生可以做我的老师,可惜我生得太早,已成了他的‘前辈’。他‘不畏前辈权威’,勇于指出错误,恰恰是译界的正风,不是歪风。”保护批评者,不仅需要被批评者的雅量,也需要大家一起营造宽容的环境。在豆瓣评分事件中,学校在接到举报以后施加压力,导致发表批评的学生不得不发布“致歉声明”,显然与其后的风波有着密切联系。教育者理应站在爱护学生的立场,本着“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公允处置来自外部的举报。对于与教学事务不直接相干的网络评论,学校本应慎重介入,为学生自由合理的表达创造空间。

近年来,一些企图借用外部力量干预正当批评发声的行动之所以不绝,在于一种“举报真的有用”的恶劣风气。一些举报人将正常的意见分歧、观点商榷,以对批评者人品、道德抨击的形式进行反驳,缺乏就事论事的诚恳,面对具体问题顾左右而言他,暴露出一种狭隘的处世观念。对于诉诸于公力的恶意举报,裁决者应当本着公正的态度,为正当批评提供保护。

互联网为人们提供了弥足珍贵的表达空间,巩固和维护互联网的表达途径,让互联网尽可能容纳不同的声音,是每个网络公民的责任。每个人都有“这句话必须要说”的时候,而在那时,一个兼容并蓄的环境,才能让自己毫无顾虑地发出真实的声音。[1]

参考文献